第二卷 讲故事 第四章 听神父继续讲述(第3/8页)

“你不会回到这里了。”迪克·鲁德巴切说。当然,他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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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五年是在路上度过的,不算零头的话。”他们快要走到他的教堂时,卡拉汉说,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对于他那些经历的描述只有这一句话。但是,他们听到的远不止这些。在这之后,他们发现杰克在和艾森哈特以及几个斯莱特曼家的人去镇里的一路上,也听说了一些神父的经历。这并没有让他们感到吃惊,毕竟,杰克的直觉最强烈。

在路上度过了五年,就这些。

其余的,你知道是什么吗:玫瑰已经丧失的成千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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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忽略细小的误差,他在路上大概度过了五年,只不过,那些路远不止一条,在合适的条件下,那样的五年可以等同于永远。

在穿过特拉华州的71号路上,有苹果可供采摘,他遇到一个叫拉尔斯的小男孩,他的收音机坏了。卡拉汉帮他修好了收音机,于是小男孩的母亲给卡拉汉装了一顿美味丰盛的午饭,让他带在路上吃,那些食物分量很大,似乎可以吃上好几天。在穿过肯塔基州郊区的317号路上,卡拉汉找了一份掘墓的工作,和他一块儿干活的有一个叫皮特·皮塔奇的人,这家伙整天唠叨个没完。还有个十七岁左右的漂亮姑娘来看他们,她总是坐在一道石墙上,周围纷纷扬扬地洒满黄色的落叶,皮特·皮塔奇曾经想过,用他们身上穿的灯芯绒裤子绑住那两条修长的大腿,再把它们圈在自己的脖子上,会是怎样一种滋味,就像进到未成年少女的身体里。皮特·皮塔奇没看见她身上发出的蓝光,当然,他也没看见不久之后,她的衣服是怎样像羽毛一样飘落在地上。那次,卡拉汉坐在她身旁,当她把手放在他腿上向上摩挲,并把嘴唇贴上他的喉部时,他把她拉了过来,然后准确无误地把刀插入了她那个突出的骨节,那柄刀穿过神经,一直刺进她脖子后的软骨里。这样的刀法,他那时已经掌握得很不错了。

在穿过西弗吉尼亚的19号路上,他遇到一场灰尘弥漫的比赛,目的是为了找出一个可以修好车辆、饲养动物的人。“反过来说也行,”演艺团的老板格雷·查姆说:“你知道,饲养车辆,修理动物,怎么说都行。”因为一场病菌感染的缘故,演艺团眼下缺少人手(他们正向南边行进,打算在冬天之前到达那里),于是,卡拉汉得以发现自己也能耍通灵、超感觉之类的把戏,并且精彩得出人意料。他第一次见到他们时的场面也像通灵一样,这个“他们”指的不是吸血鬼,也不是游魂野鬼,而是那些脸色苍白的高个子,他们总是戴着旧式的带帽檐的帽子,或者新式的,帽檐特长的棒球帽,来遮住他们那双充满戒备的眼睛。那些眼睛在帽檐投下的阴影中发出暗红色的光芒,就像手电筒照射下,潜伏在你家垃圾桶周围的浣熊或臭鼬的眼睛一样。他们看见他了吗?吸血鬼(最起码第三种)是没有看见他的,而那些死魂灵看见他了。这些总爱把手插在黄色长外套的兜里,板着一张脸,不停往帽檐外窥视的高个子呢?他们有没有看见他?卡拉汉对这一点不确定,他也不想碰运气。于是三天之后,在密西西比那个叫雅组城的镇里,他挂起了他那顶黑色的尖顶魔术帽,把他那件油腻腻的工装裤扔在吊车车斗的地板上,在一点也不介意自己的薪水泡汤的情况下,让查姆的那场旅行表演砸了锅。在出镇子的路上,他看到了几张那种寻找宠物的启事,它们都被钉在电话柱上。下面是典型的一张:

寻物!暹罗猫,2岁

我们叫她鲁塔

她有些爱吵闹,但是个有趣的小家伙

重金酬谢

$$$$$$

知情者请拨打764,在听到“吡”声后,报出您的电话号码

愿上帝保佑帮助我们的人

鲁塔是谁?卡拉汉不知道。他只知道她是个爱吵闹,但十分有趣的家伙。低等人抓住她的时候,她还能吵闹得起来吗?还能有趣得起来吗?

卡拉汉很怀疑。

但他还有自己的问题需要解决,所以他现在惟一能做的就是祈求上帝——虽然他已经不完全相信上帝——不要让那些穿着黄外套的人抓住她。

那天晚一些时候,卡拉汉在3号路旁拦车,那条路在伊萨奎纳县,那儿的天空像热枪管一样,一点儿也不像十二月接近圣诞节的天气,正在那时,钟声又响了起来,他感觉大脑被钟声充斥着,耳膜几乎要被震破,大脑皮层上似乎出现了无数个小小的血珠。钟声渐渐消退的时候,一种可怕的预感揪住了他的心:他们就要来了。那些长着红眼睛,戴着大帽子,穿着黄色外套的人就要来了。

卡拉汉像个越狱的逃犯一样逃离了路边,然后像超人一样,轻轻一跃,便跨过了浮渣池壕沟。沟那边是一道树桩做的旧篱笆,上面爬满了野葛,还有些看起来像是有毒的漆树的植物,卡拉汉可顾不上那东西有没有毒,他翻过篱笆,滚进了一片长草和牛蒡草中,接着,他透过那片植物中的一个小洞,朝高速公路上窥视着。

有那么一阵路上什么也没有,接着,他看见了一辆红白相间的卡迪拉克由雅组城的方向开出,在3号路上笨重地行驶着。在这里可没那么容易,卡拉汉面前那个窥视孔也很小,但他还是把车上的人看得清清楚楚,清楚得不可思议:车上共有三个人,其中两个看上去像是穿着黄色长大衣的低等人,另外一个好像穿着飞行夹克。三个人都抽着烟,把那辆卡迪拉克弄得乌烟瘴气。

他们会看见我会听到我的动静会感觉到我在这儿,卡拉汉在心里暗暗叫苦,同时,他在试图否定这种慌张的可恶念头,想把它从脑子里拽出去。他强迫自己想着埃尔顿·约翰的一首歌——“有人救了我,有人救了我,有人今晚救了我的命……”这个方法似乎挺管用。可是当他觉得那辆卡迪拉克正在减速时,他还是被吓坏了,那一刻他的心跳都似乎停止了——那一瞬间他都想到了他们追着他跑过这片杂草丛生的荒野,直到他跌倒,被他们拖进一个废弃的马棚或牲口棚里的一幕幕场景——接着,他看见那辆车咆哮着翻过下一座山,朝纳什兹开去——也许是往那儿开,也有可能他们是要去科皮阿。卡拉汉在草丛里又多待了十分钟,正如鲁普所说的那样,“必须确认他们不是在耍花样,伙计。”但是,他心里清楚,在这儿多待一会儿只不过是做做样子,他们不是在耍花样,而是实实在在地错过了他,怎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

答案慢慢在他心里浮现出来——这最起码可以解释一下上面的问题,而且,他敢肯定这就是正确答案,不然,他甘愿受诅咒:他们之所以会没有发现他,是因为当他滚到那些纠结的野葛和漆树后面,往外张望的同时,也进入了另一个时空的美国,也许那和现在这个时空只有一些细微的差别——打个比方,一个是林肯在五元钱上,华盛顿在一元钱上,另一个正好相反——但这些差别足矣,可以说是刚好让他逃过一劫。这很好,因为这帮人可不像那些死魂灵一样,都是些大脑萎缩的家伙,他们也不像吸血鬼那样看不见他,这种人,无论他们是谁,都是最最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