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版 游乐场(第5/7页)

“我?”火儿作了个扛的姿势,但是马上明白,林睿不是要自己背著、拎著或者扛著他去,而是要自己附在他身上,所谓的“带著”,其实就是要自己操纵著他的身体出去。火儿用翅膀抓抓头:“他已经快死了,如果我再附在他身上,不出十二个小时,他一定死!保证完全死掉!你再找南羽也救不回他,不如你先找南羽给他治治,等他好了再去玩?”

他平时任性,但到了关键时刻,思维还是十分冷静清晰。如果被毕方附身,别说一个本来就半死不活的孩子,就算一个成年人,也会大伤元气、阳寿锐减。

林睿摇摇头,叹口气:“我跟他商量过了,他不想治好再活过来了,他没有妈妈,爸爸和继母老是打他,不给他饭吃,他不愿意回到那个家里去,想去阴间找他妈妈。可是他十分想在生前去一次游乐园,我又不能帮他,只好找你来了。”

原来这个小孩名字叫做“刑睿”。他跟著在城里工作的父亲与继母就住在游乐园附近,可是他却从来没有机会到游乐园中玩上一次。只能站在墙外面,每天眺望著那摩天轮、云霄飞车发呆。

刑睿的母亲在他出生後不到半年便去世了,他从小到大的记忆中,除了父亲的打骂、继母的打骂、爷爷奶奶的打骂,便是挨饿、受冻,做远远超过他这个年龄的孩子可以负担的辛苦工作。在他的心目中也没有更多愿望,除了希望自己可以不挨打、可以吃饱饭之外,惟独希望可以有一天进到近在眼前的这个游乐场中玩一玩。

刑睿的父亲并没有送他去读书,而是让他在自家开的小店铺中工作。每当有难得的闲暇时间,刑睿就会溜出门,对著那家总是人来人往、热热闹闹的游乐场看个不停。尤其每当看见有父母领著孩子,一家人快快乐乐的样子,他都会忍不住想到,如果自己的母亲还活著,会不会也这麼疼爱自己?自己是不是也会与其他孩子一样,过著上学、游戏的日子?

出事的那天,他正像平时一样在路边看著游乐场徘徊,身边正好走了一群十五、六岁的少男少女。这群年轻人个个衣著怪异,头发染得五颜六色,口中不是叼著香烟就是嚼著口香糖。这种一看就是不良份子的人,刑睿吃过他们几次苦头,向来是看见就低著头躲开的,可是那一天,那个队伍中的一个男孩却忽然回头对他说:“靠,干嘛见了就跑,老子吃人啊,过来,过来,哥哥带你去游乐场玩玩。”这个少年本来是一句随口的话,说过之後连脚步都没停便走到了马路对面,可是刑睿听了却又惊又喜,根本没有细想,便快步向他们跟了上去。

他说要带自己去游乐场里面玩,自己终於可以进游乐场里面玩了!刑睿甚至没有分辨真假的打算,当时他只有这麼一个念头:(我要到游乐场里面去玩了,我要去游乐场了!)所以他没有看到路口的信号灯已经变化,也没有注意到有一辆车正快速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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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睿动手把那个孩子身上的各种管子都拔了下来,边对火儿说:“那天我那个笨蛋表哥来这个医院探望他生病的同学,边走边在走廊没有公德心地嚷嚷什麼回头想带‘小睿’去游乐场。哼,他在那裏装好哥哥的样子,偏偏在这间病房外头说,就让这个小家伙听了进去。这个小家伙本来命已不久,不过是在苟延惨喘地等死罢了,听了他那句‘带小睿去游乐场’原本消散著的灵魂一下子凝聚了起来,变成了这个……生灵?还是叫活鬼?”

林睿指指那个小鬼。

火儿摇摇头,对於这些情况应专有名词,不过以他与林睿的资历,记不起来该怎麼说也就很正常。

林睿不介意地挥挥手:“然後他就缠上那个笨蛋,天天在梦里催他实践诺言。”

自己附身会让这个孩子死掉,不过这倒不重要,既然林睿已经不介意这个小东西纠缠、恐吓他表哥林立文了,火儿当然也不介意帮他这个忙。一个小孩子的死活算什麼,还有一个高级ID在等著它呢。

“那就快行动,别磨磨蹭蹭的了。”火儿说著,往那具与屍体已经没有多少区别的身体上面一扑,只见一团耀眼的光芒闪过,那个“孩子”很快就神足气完地站了起来,在病床上伸伸腿,舒舒胳膊,试著跳到地面走几步,口中说:“两条腿还真难掌握平衡,不好走路啊,狐狸,你平时怎麼用四条腿走路的。”

林睿耸耸肩,对於这个问题,显然是见仁见智,没有什麼好争执的。

那个本来憔悴的身躯以极快的速度产生变化,转眼间就变成了肤色红润、胖乎乎的可爱样子。火儿的声音从孩子口中说著:“快叫他过来吧。”

林睿叹口气,向那个鬼魂说:“你现在後悔还来得及。如果你回你的身体去,火儿就可以带你去玩个痛快,但是不出十二个小时——也就是半天,你就会死。如果你现在後悔了,我可以帮你治好伤,你还有机会活下去,长大成人,游乐场嘛,有的是机会去。”说到这里,林睿的口气充满劝导,他很希望对方选择後面一条路。

小鬼魂没有犹豫,马上便表示:“我想去游乐场。”

於是林睿把他往那个身体上一推,小鬼魂立刻就融合了进去。

※※※

游乐场的夜晚很热闹,游人跟白天一样多。林睿与“火儿”手牵著手,立刻便淹没在人流中。

“云霄飞车,碰碰车,疯狂老鼠,激流勇进……”火儿喜欢的尽是这种刺激度较高的游戏,可是他却高估了人类身体的坚强程度——两条腿不仅仅走路的时候不好掌握平衡,下了云霄飞车之後还找不到“跟”,大腿以下发软,像在棉花上一样,而且头也“嗡嗡”地叫,两眼看东西也重影……

“火儿,火儿,坚强点,要是觉得难受,乾脆吐出来。”“火儿”倒在长椅上呻吟,林睿在旁边为他抚著背捶著胸,大声地鼓励安慰著。

“我要死了……我要吃冰淇淋……”

“马上就到……”林睿闪电般冲向冰淇淋摊子,又闪电般地冲了回来。不仅仅拎回了一桶冰淇淋,还顺手牵来了几十根烤肉串。

“什麼破身体!”火儿一把从林睿手中夺过冰淇淋倒进肚中,才有了说话的力气。又一把夺过烤肉串全部吞了下去,却马上又叫了起来:“哇……”——他的嘴唇被刚刚烤好的美味烫破了一层油皮。他刚刚附到人类身上,一不像林睿那样与身体完美融合,二没有准备防身的法术,所以被他向来惯於制造的高温烫了一下,这恐怕是他这辈子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被“烫”到的经历了。

“我讨厌人类的身体!”火儿怒冲冲地宣布,“将来我可以变成人类的时候,我也绝不变!没有翅膀,没有体温(一百度以下的温度他向来统统忽略不计),没有羽毛,还长著两只脚!既难看又不实用,没进化好的低等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