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利昂

他梦见了父亲大人和裹尸布大王,在梦中他们是一体。父亲用石化的手臂搂抱他,想给他一个灰吻。他骤然惊醒,口干舌燥,满嘴血腥味,心脏在胸腔内咚咚狂跳。

“死侏儒复活啦,”哈尔顿宣布。

提利昂摇摇头,试图挣脱梦境的缠绕。伤心领。我淹死在伤心领。“我没死。”

“这可难说,”赛学士居高临下站在他面前,“达克,当个好鸭子,煮些肉汤给咱们的小朋友喝。他一定饿坏了。”

提利昂发现自己竟躺在“含羞少女号”上,盖着有浓浓醋味的烂毯子。船已过伤心领,之前溺水的记忆是一场梦中之梦罢。“我怎么闻起来像恶心的醋坛子?”

“莱摩儿用醋为你洗过身子。有人说这样就能预防灰鳞病——我对此深表怀疑,但试试总没坏处。格里芬把你捞上来后,正是莱摩儿为你清出肺里的积水。你当时冷得跟冰块似的,嘴唇发紫。耶达里要把你扔回去,但男孩坚决不许。”

王子救了他。回忆如潮水般涌来:石民伸出伤痕累累的灰手,血从指节处渗出。他犹如沉重的压箱石把我拽向深水。“格里芬把我捞上来的?”他一定是恨我入骨,否则怎不让我死掉呢?“我昏迷了多久?船现在到了哪里?”

“赛荷鲁镇。”哈尔顿从袖子里摸出一把小刀。“给,”他朝下扔给提利昂。

侏儒往后一缩,小刀插在他两腿之间的甲板上,嗡嗡颤动。他把它拔出来,“干吗?”

“把靴子脱了。拿刀戳每根手指和脚趾。”

“这……很痛啊。”

“希望如此。快脱。”

于是提利昂依次脱下左右脚的靴子,再褪掉长袜,仔细打量脚趾。在他眼中,趾头还是老样子,不好也不坏。他试探性地戳了戳大脚趾。

“用点力,”赛学士哈尔顿敦促。

“要见血吗?”

“必要的话。”

“我是不是每个脚趾都得留道疤?”

“叫你做这个当然不是数脚趾头,而是确认你还有痛觉。戳下去会痛,可谓不幸中的万幸;如果什么也感觉不到,那你就惨了。”

灰鳞病……提利昂情不自禁地畏缩。他苦着脸刺向另一根脚趾,眼看着一串血珠子沾在小刀尖端。“痛极了。你满意了?”

“我高兴得想跳舞咧。”

“你的脚比我的还臭,耶罗,”达克端来一杯肉汤,“格里芬警告过你别碰石民。”

“没错,可惜他忘了警告石民别碰我。”

“你边刺边注意有没有小块坏死的灰皮、指甲有没有变黑。”哈尔顿说,“如果发现这样的迹象,千万别犹豫,失去一根脚趾总比失去一只脚要好,失去一条胳膊也好过终日在梦想桥上嚎啕。方便的话,现在刺另一只脚。然后还有手指。”

侏儒盘起发育不良的短脚,开始刺另一边的脚趾头。“我那话儿需要扎吗?”

“刺一刺没损失。”

“是你没损失。嗨,想想我用它干过那么多坏事,真不如切掉算了。”

“你随意。等你切下来,我们会把它晒干、填满,拿出去当幸运符高价售卖。侏儒的命根子据说有魔力唷。”

“说得好,多年来,我可是跟各路美女大力宣扬过它的疗效呢。”提利昂用小刀刺向大拇指,血珠子一下冒了出来。他赶紧拿嘴吮吸。“还要我自虐多久?如何确定我完全没事儿了?”

“要我说实话?”赛学士道,“没法百分百确定。你喝了一肚子河水,很可能已经开始变灰——从内部器官开始,首先是心和肺。如果事情真是这样,那么扎脚趾头或拿醋洗澡都毫无意义。你刺完了,喝点肉汤吧。”

肉汤滋味不错,但提利昂注意到用餐期间赛学士横了张桌子在他们之间。“含羞少女号”目前停靠在洛恩河东岸一个风化的码头墩上,往下两个墩子的地方,有艘瓦兰提斯河上战舰正在卸下士兵。商店、摊贩和仓库都挤在河边的砂石墙下,墙后隐约能看见城市的塔楼和圆顶,夕阳为它们镀上了一层红光。

不,这不是城市。赛荷鲁镇乃是古瓦兰提斯治下的一座镇子。这里不是维斯特洛,在这里,这还算不上一座城。

莱摩儿带着王子登上甲板。她看见提利昂,便冲过来拥抱他。“圣母慈悲。我们一直在为你祈祷,胡戈。”

至少你祈祷了。“这回我不反对祈祷。”

小格里芬的情绪就没那么高了。他闷闷不乐,为自己被强留在“含羞少女号”上、不能与耶达里和耶利亚一起上岸而愤愤不平。“我们是为你安全着想,”莱摩儿劝慰王子,“局势动荡啊。”

哈尔顿解释道:“从伤心领南下至赛荷鲁镇这段路,我们曾三次看见游牧骑兵沿河东岸向南奔驰。都是多斯拉克人。有一次他们离得如此之近,我们甚至听得见发辫的铃铛声。入夜后,在东方的丘陵背后还能看见他们的营火。河上出现了满载奴兵的瓦兰提斯战船和河上战舰。显然,执政官们担心赛荷鲁镇会遭到多斯拉克人的攻击。”

这不难理解。沿河各大镇子只有赛荷鲁镇坐落于洛恩河东岸,对马王们而言,它是最容易到手的猎物。但这里没什么好抢的。如果我是卡奥,我会佯攻赛荷鲁镇,吸引瓦兰提斯人来援,然后兼程南下,全力进攻瓦兰提斯城。

“我懂得如何使剑。”小格里芬不服气。

“在动荡的时代,连你最勇猛的祖先也会依靠御林铁卫来保护自身安全。”莱摩儿已换掉修女袍,转而装扮成富商的妻女。提利昂仔细打量着她。迄今为止,他轻易破解了格里芬和小格里芬的蓝发之谜,而耶达里和耶利亚似乎只是船夫,达克更是为人单纯,只有这莱摩儿……她到底是谁?为什么加入这个团队?依我判断,肯定不是为了钱。王子跟她有何关系?她真的是修女吗?

哈尔顿也注意到她的装扮,“咱们要突然放弃诸神的眷顾了么?莱摩儿,我更喜欢你穿修女袍的样子。”

“我更喜欢你裸着身子。”提利昂说。

莱摩儿谴责似地瞪了他一眼,“讲这种话的人太不纯洁了。修女袍是维斯特洛人的特有打扮,可能会引来不必要的注意。”她回头望向伊耿王子,“你不是唯一一位需要隐藏身份的人。”

男孩不吃这套。看来,他虽是众人呵护下的完美王子,却仍旧未脱稚气,对这个世界和世上的危险懵懵懂懂。“伊耿王子,”提利昂提议,“既然我俩都被困在这条船上了,可否有幸与您来一盘席瓦斯棋,以打发时间呢?”

王子兴趣缺缺地看了他一眼,“席瓦斯我玩腻了。”

“受够了输给侏儒,是吗?”

不出提利昂所料,激将之计果然奏效。“去拿棋盘棋子,我要给你点颜色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