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佬

他狠狠地咬向那只老鼠。

老鼠在他手里疯狂挣扎、拼命尖叫,只求一条活路。肚子是最肥嫩的部分,当他撕咬着美味的肉,一任温暖的鲜血自唇边汩汩溢出时,那滋味真是太棒了,以至于他不由得流出热泪。空空如也的肚皮咕咕叫唤,催促他赶紧再咬。咬到第三口,老鼠停止了挣扎,而他也终于有了一丝满足。

黑牢门外有声音。

他忽然住口,吓得无法动弹。尽管嘴里满是鲜血、生肉和老鼠皮毛,但他既不敢吐出来也不敢吞下去。他心惊胆战地聆听着,呆若木鸡。他听到了靴子踏地和铁钥匙互相碰撞的声音。不要,他狂乱地想,不要,诸神慈悲,不要是现在,不要是现在。他费尽心机方才抓住这只老鼠。如果教人发现,不仅老鼠会被抢走,他们还会报告给拉姆斯老爷知道,然后老爷就会惩罚我。

他明知该把老鼠藏起来,可他实在饿坏了。整整两天没吃东西,又或是三天。躺在这片黑暗里,怎么说得清呢?他的四肢瘦得像芦秆,肚子浮肿,肠胃却空空如也,胃痛折磨得他难以入睡。每当闭上眼睛,他就会想起霍伍德伯爵夫人。拉姆斯老爷娶了这位伯爵夫人后,就将她锁进塔里,活活饿死。到头来,她竟啃掉了自己的手指。

于是他缩到牢房角落,死命握紧战利品,凑到嘴边,用剩下的牙齿飞快地撕咬老鼠肉。鲜血如注,沿嘴角往下滴,但他顾不得了,他决定赶在牢门打开前多吞些肉。老鼠肉韧性强,很难咬,而且腥味极重,教人想吐,但他保持着狼吞虎咽的劲头,时不时从缺了牙形成的豁口里把老鼠骨头剔出去。这么吃很难受,但快饿疯的他停不住。

门外的声音越来越吵。诸神保佑,老爷不是来找我的,他一边撕老鼠腿,一边祈祷。老爷很长时间没找他了。这里有许多牢房,有别的囚徒。即便隔着厚重的石墙,他也常能听见他们惨叫,其中女人们的叫声总是最凄厉的。他用力吮吸老鼠腿骨,试图先把肉舔干净再吐骨头,但那骨头却不听使唤地自他下唇滑落,缠在胡子里。别过来,他祈祷,别过来,去别处吧,求你了,求求你。

然而脚步声却在最响亮时戛然而止,随即钥匙插进了他这扇门。老鼠从他手中悄然滑落,他麻木地在裤子上蹭了蹭鲜血淋漓的双手。“不,”他呢喃道,“不、不、不、不。”他胡乱蹬着地上的稻草,一心想要钻进角落里,挤进冰冷潮湿的石墙中去。

开门的声音是最恐怖的。当火光照到他脸上时,他发出一声号叫,用双手挡住眼睛。脑袋阵阵抽痛,令他甚至想到要把眼睛给抠出来。“拿开火,黑乎乎的不好么,求你了,噢,求求你。”

“这不是他,”一个男孩说,“瞧这衰货,我们走错房间了。”

“左边最后一间,”另一个男孩回应,“这就是左边最后一间,不对吗?”

“嗯,”停顿片刻。“他刚才说什么?”

“他好像不喜欢亮光。”

“一副死相,当然见不得光啦。”男孩清清嗓子,吐了口口水,“有比他更臭的人没?我快被熏死了。”

“他在吃老鼠耶,”另一个男孩道,“瞧。”

第一个男孩笑答:“没错,好好玩。”

可我非吃它不可啊。这只老鼠会趁他睡觉时跑来咬他,不仅会咬脚趾手指,甚至会咬他的脸。他没法对它手下留情。不吃就会被吃,黑牢里别无选择。“我是吃了,”他嚅嗫道,“我吃、吃、吃、我把它吃了。可它也要吃我,求求……”

两个男孩走上前,踩得稻草沙沙作响。“跟我说句话。”一个男孩说。他在两人中较为矮小、也更狡诈。“还记得你是谁吗?”

恐惧阵阵涌来,他不禁连声呻吟。

“跟我说句话:你叫什么名字?”

我的名字。他想尖声喊出自己的名字,但他做不到。没错,他们让他知道了自己的名字。他们教了又教,对他细致又耐心,可他太久没用自己的名字,居然在这当口忘记了。说错自己的名字,他又会要我一根指头,或者更糟,他会……他会……后果不堪设想、不敢设想。此刻他只觉有无数尖针刺进了脸和眼睛,他的头快要裂开了。“求求你们,”他嘶叫道,声若游丝,好像百岁老人的求恳。或许他真的活了一百岁,谁说得准他在这里住了多久呢?“走吧,”他透过破烂的牙齿咕哝。残缺不全的指头是他紧紧闭上的眼睛和恐怖的光明之间唯一的屏障。“求求你们,我会把老鼠交出来,请别伤害我……”

“臭佬,”两个男孩中的大个子说,“你的名字叫臭佬。记得了?”大个子拿着火炬,小个子拿着一圈铁钥匙。

臭佬?热泪滚下脸颊。“我记得,记得了,”他张嘴缓缓地说。“我的名字叫臭佬,臭不可闻,柔弱如草,”在黑暗中生活不需要名字,因此忘记了名字不能怪他。臭佬、臭佬,我叫臭佬。这不是他出生时的名字,在另一个世界里他曾过着另一种生活。但在这里,从今以后,他就是臭佬,现在他全都记得了。

他还记起了眼前这两个男孩。他们穿着同样的银灰色羔羊毛紧身上衣,暗蓝色镶边。两个都是侍从、都才八岁,两个都叫瓦德·佛雷。是了,大瓦德和小瓦德。只是叫大瓦德的个子小、叫小瓦德的个子大,这搅得旁人不知所措,两个男孩却引以为乐。“我记得你们,”他张开破裂的嘴唇小声说,“我记得你们的名字。”

“你跟我们走,”小瓦德说。

“老爷召见你,”大瓦德道。

恐惧犹如尖刀刺进他心房。他们只是孩子,他告诉自己,两个都才八岁。即便自己虚弱得不像样,也足以制服两个八岁大的男孩。然后他可以拿走火炬和钥匙,外加小瓦德屁股上刀鞘里的匕首,逃出黑牢。不,不,不,这太容易,肯定是陷阱。如果我逃跑,他会再要我一根指头,他会敲掉我更多的牙齿。

他逃跑过,但那似乎已是多年前的往事。当时的他有力气、也还有些骨气。带着钥匙来开门的是凯拉,她说钥匙是她偷的,她说她知道一扇无人把守的侧门。“大人,带我回临冬城吧,”她脸色惨白,颤抖着苦苦哀求他,“我不认得路,一个人逃不了。求求您,带我走吧。”于是他答应了她。狱卒脱了裤子,醉倒在一摊葡萄酒里,他们很容易就出了黑牢,而那扇侧门也果真如她所言,无人把守。他们直等到月亮被乌云笼罩后,方才溜出城堡,摸黑踏石涉过泪江,冰冷的激流冻得他们直哆嗦。等到了河对岸,他感激地吻了她。“你救了咱俩的命,”他动情地说。傻瓜,大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