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妮莉丝(第2/4页)

一班属于亚克哈兹·佐·亚扎克的渊凯阉伶歌手用古帝国的旧腔调唱了几首歌,声音甜美高亢,纯净得令人难忘。“吾爱,可曾听过如此的歌声?”西茨达拉问她,“犹如天籁,不是吗?”

“是啊,”她答道,“但我觉得他们可能更愿意保留男人的果实。”

伶人都是奴隶。这也是和平条件的一部分,奴隶主们可以带着自己的财产进弥林,不用担心他们被解放;作为回报,渊凯人承诺尊重被丹妮解放的那些奴隶的权利和自由。西茨达拉说这是公平交易,女王却觉得恶心。她又饮下一杯酒,冲掉这味道。

“无疑,只要你喜欢,亚克哈兹很乐意将这些歌手赠与我们,”她高贵的丈夫说,“作为印证和平的礼物,为我们的朝堂增光添彩。”

他把这批阉伶歌手送给我,丹妮心想,然后撤兵回家,再制造一批。反正世上男孩多的是。

接下来的杂技也没能打动她,哪怕他们搭出九层高的人体金字塔,顶上站了个裸体小女孩。这是在讽刺我吗?女王暗忖,顶上的小女孩是不是指我?

最后,她的夫君带客人们去下层露台,好让黄砖之城的宾客欣赏弥林的夜景。渊凯人手握酒杯,游走在花园,于柠檬树和夜晚绽放的花朵下漫步,丹妮发觉自己对上了棕人本·普棱。

他深鞠一躬,“圣上,您如此动人。哦,您一直都是。没有渊凯人能及您一半美丽。我本想带给您一件结婚礼物,但礼物的价格对老棕人本来说太高了。”

“我不要你的礼物。”

“这礼物或许例外。这是宿敌的人头。”

“是你的头吗?”她甜甜地说,“你背叛了我。”

“恕我冒昧,您太尖刻了。”棕人本捋捋灰白相间的胡子,“我们投靠胜利者一方,仅此而已,和以前一样。况且并非我自己想这么干,再这样下去我的手下不答应。”

“你的意思是他们背叛了我,这样喽?可为什么?我究竟哪里亏待了次子团?我没兑现佣金吗?”

“不,”棕人本说,“不光是钱,全知全能的圣主。很久很久以前,我初阵时就明白了一个道理。那次战后的清晨,我在死尸中跋涉,按佣兵的方式,搜寻剩下的那点战利品。我找到一具尸体,斧手剁掉了他整条胳膊,他浑身爬满苍蝇,结满干血,或许因此没人碰他。但他的镶钉夹克看来是好皮革,我觉得自己能穿。于是我赶走苍蝇,剥下衣服。那脏东西重得超出常理,原来在里衬下,他缝了一笔钱。是黄金,圣上,黄灿灿的十足真金,足够任何人下半辈子像领主老爷一样生活。但那对他有何用呢?他腰缠万贯,却断了一条该死的胳膊,躺在血泊和泥巴中死去。这是教训。银子是甜心,金子是娘,但你要是为它们送了命,它们还比不上你等死时拉的一坨屎。我告诉过您,有年长的佣兵,有胆大的佣兵,但没有既年长,又胆大的佣兵。我的孩儿们不想死,就这么简单,当我告诉他们你没法放龙出来对付渊凯人时,事情……”

你认定我是失败者,丹妮心想,我怎能怪你呢?“我懂了。”她应该结束谈话,但她实在好奇,“你说有足够任何人下半辈子像领主老爷一样生活的黄金,你把这笔钱花哪儿去了?”

棕人本笑道:“我那时还是个蠢小子。我把这事告诉了一个自己当朋友的人,他报告了军士,于是我的手足兄弟们帮我卸下负担。军士说我太年轻,只会把钱浪费在妓女上头,好歹他让我留下那件夹克。”他啐了一口,“永远、绝对不可相信佣兵,好夫人。”

“我已得到教训了。有朝一日,我定会答谢你给我上的这一课。”

棕人本眼角的皱纹卷起。“还是算了吧,我知道您想怎么答谢。”他再次鞠躬后离开。

丹妮转身俯视城市。城墙之外,渊凯人的黄帐篷密密麻麻排列在海边,由奴隶挖的壕沟保护。两个按无垢者的方式训练和装备的新吉斯铁军团在河北岸驻扎,另两个吉斯卡利军团在东面扎营,堵住了通向凯塞山口的路。自由佣兵团的马匹和营火则在南边。白天,袅袅炊烟如破烂的灰色缎带高悬天际;夜晚,篝火遥遥相望。海湾旁是最令人深恶痛绝的东西——开在她门口的奴隶市场。现在太阳落下,看不见,但她知道市场就在那里。这让她更愤怒。

“巴利斯坦爵士?”她轻声说。

白袍骑士立刻现身。“陛下。”

“你听到多少?”

“足够多。他说得没错,绝对不可相信佣兵。”

或是女王,丹妮心想。“次子团中可有哪位能被怂恿来……除去……棕人本?”

“就像达里奥·纳哈里斯除去暴鸦团其他团长那样?”老骑士有些尴尬,“或许有这样的人。我不清楚,陛下。”

不,她心想,你只是太诚实,荣誉感太强。“没有的话,渊凯还雇了另外三个佣兵团。”

“都是些流氓无赖,从战争中活下来的人渣,”巴利斯坦爵士警告她,“那些团长和普棱一样背信弃义。”

“我只是个年轻女子,知之甚少,但我看来倒希望他们背信弃义。你应当记得,我曾说服次子团和暴鸦团加入我军。”

“陛下若要与吉洛·雷哈根或褴衣亲王密谈,我会带他们到您的住处。”

“还不是时候。现在耳多眼杂,即便你能将他们悄悄带离渊凯人身边,其缺席也会引人注目。必须用更隐秘的方法接触他们……今晚不行,但要快。”

“遵命。但我担心这类事恐非我所长,在君临,这类任务通常交给小指头大人或八爪蜘蛛打理。我们这些单纯的老骑士只会战斗。”他拍拍剑柄。

“那些囚犯。”丹妮提出,“和多恩人一起从风吹团叛逃来的维斯特洛人,我们还关押着,对吧?起用他们。”

“您是指释放他们?这明智吗?他们是被送来骗取陛下信任,伺机背叛的。”

“他们的使命业已失败。我现在不信任他们,以后也不会。”说实话,丹妮正渐渐忘记什么是信任。“但我仍可利用他们。其中有个女的,梅里丝。把她送回去,以示……以示敬意。他们的团长若是聪明人,会明白的。”

“那女人是最坏的。”

“那更好。”丹妮思忖片刻,“我们也该试探一下长枪团和猫之团。”

“血胡子。”巴利斯坦爵士眉头紧锁,“陛下明鉴,我们不当与他有任何瓜葛。陛下您太年轻,不记得九铜板王,但血胡子和当年那些人是一丘之貉。他毫无荣誉感,只有欲望……对金子、荣耀和鲜血的欲望。”

“你比我更了解这种人,爵士先生。”若血胡子真是最寡廉鲜耻最贪得无厌的佣兵,倒很可能是最容易左右的,但她不愿为此拂逆巴利斯坦爵士的谏言。“按你觉得最恰当的方式去做,但要快。若西茨达拉的和平不能长久,我希望提前做好准备。我不信任奴隶贩子。”我不信任我丈夫。“我们稍显势弱,他们便会猖狂反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