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第2/2页)

罗杰斯大笑起来。“那儿最多只能算是狂欢以后的烂摊子。倒是盘踞着一群无赖,只是他们穷得就连野狗都会嫌弃。至于住在那儿的二三十个人,我可没法说他们衣衫褴褛,因为他们连衣服都不穿。”

我想起了拿骚,那儿可不会容忍如此粗俗的举动——至少在夜晚到来前不会。

“您又是怎么对付他们的?”我一副事不关己的口气。

“很简单。大部分海盗都跟猿猴一样无知。我给了他们选择的机会……要么接受赦免,回到英格兰做个身无分文的自由人,要么当场被绞死。驱逐那儿的罪犯花了不少工夫,不过我们最后办到了。我希望这套方法将来能用在整个西印度群岛的海盗上。”

“噢,”我说,“我想您接下来的目标该是拿骚吧。”

“你可真是思维敏捷,邓肯。的确如此。事实上……等我回英格兰的时候,打算向乔治国王提出请愿,要求作为他的特使前去巴哈马群岛,去当那儿的总督。”

果然如此。拿骚就是下一个目标。我视作精神归宿的地方正在面临威胁——或许是火炮,或许是滑膛枪的子弹,又或许只是用羽毛笔轻轻写下的几个字。但无论如何,它都在面临威胁。

我开了几枪,秀了一下自己的枪法,也对自己迄今为止的表现相当满意。我的思绪再一次回到了奖赏上。拿到钱以后,我就可以立即返回拿骚,到了那里以后,我会马上警告爱德华和本杰明,那个臭名昭著的伍兹·罗杰斯打起了我们的海盗共和国的主意。他要来找我们麻烦了。

这时他打开了一只盒子。我听到罗杰斯说:“精彩。邓肯,你可真是个神枪手。我想您使用袖剑的技巧应该跟枪法一样出色。”

袖剑,我茫然地想着,什么袖剑?

“如果他带着的话。”杜卡斯说。我看到那个盒子里放着好几柄袖剑——和我在布埃纳维斯塔海角忍痛丢弃的那柄一模一样。“邓肯,你的袖剑去哪儿了?我从没见过哪位刺客的装备这么不齐全。”

又来了:他又强调了“刺客”这两个字。

“很不幸,我的袖剑严重损坏,已经修不好了。”我答道。

杜卡斯指了指盒子里的收藏品。“那就请你挑选吧。”他瓮声瓮气地说。那究竟是因为他的法语口音,还是他真的想用威胁的语气?

我思索着那些袖剑从何而来。不用说,肯定是从其他刺客那里。(是刺客,还是刺客?)沃波尔就是个刺客,但他又打算转投别处。他是个叛徒吗?但他想要加入的那个组织又是什么?

“这些都是纪念品。”朱利安说。

死者的遗物。我把手伸进盒子里,拿起其中一柄。剑刃闪闪发光,固定装置贴着我的手臂。这时我明白过来。他们希望我用这把袖剑,看看我行动起来的样子。至于是要考验我还是单纯想欣赏我的身手,这并不重要。总而言之,他们希望我熟练地使用一把我从没用过的武器。

我立刻从丢掉了这鬼东西的庆幸(它会暴露我的身份)转变为没能留下它的后悔(要是我从那时开始练习,这会儿早就得心应手了)。

我在邓肯·沃波尔的长袍里耸了耸肩。我是个冒牌货。但突然间,我必须成为他。我必须真正成为他。

他们看着我把袖剑系在手腕上。我半开玩笑地说自己久不训练,有些手生,引来了他们礼貌但毫无喜悦意味的笑声。系好以后,我放下袖子,盖住了自己的手,然后在走动时开始活动手指,扭动手腕,摸索着那个能够弹出剑刃的秘密开关。

我们对决的那天,沃波尔的袖剑在海水里泡过。谁知道呢——也许它真的坏了。而这一把上过了油,还擦拭得闪闪发光,肯定要比那把更听话些,不是吗?

我祈祷起来。我在心里想象着自己失败时,他们脸上的表情。

“你真的是你自称的那个人吗?”

“卫兵!”

我发现自己本能地寻找着最近的逃跑路线,不仅如此,我还后悔自己没把那个该死的小包留在原地,后悔自己当时不该跟着沃波尔。不管怎么说,我作为爱德华·肯威的人生又有什么问题?我是很穷,但至少我还活着。我本可能留在拿骚,跟爱德华筹划下一次袭击,还能在老艾弗里酒馆看到漂亮的安妮·伯尼。

爱德华警告过我,要我别去布拉马船长的手下干活。我跟他提起这件事的时候,他就告诉我说,布拉马是个灾星。见鬼,我为什么没听他的话?

朱利安·杜卡斯的话声打断了我的思绪。

“邓肯,”他把我的名字念成了德恩—克恩,“能向我们展示一下你的技艺吗?”

他们是在考验我。他们抛出的每一个问题,给出的每一个挑战——都是在迫使我证明自己的能力。目前为止,我顺利过关。算不上成绩优秀,但毕竟合格了。

我们已经离开了相对狭小的庭院,我的面前是一片看起来新建不久的练习场,林荫道的两边排列着高大的棕榈树,道路的尽头是几只靶子,靶子后面似乎是一片人工湖,闪烁着湛蓝的色彩。

在棕榈树粗糙的树干之间,能看到几个人影在走动。看来为了防止我逃跑,他们还安排了卫兵。

“听说你要来这儿,我们安排了一次小小的训练课程。”罗杰斯说。

我吞了口口水。

两位东道主站在一旁,期待地看着我。罗杰斯还拿着那把手枪,随意地握在一只手里,但他的手指始终搭在扳机上,而朱利安的右手也按着剑柄。在树的后面,那些卫兵一动不动地等待着。就连昆虫和鸟儿的叫声似乎也消失不见。

“如果不能见识你的身手就离开,那就太可惜了。”

伍兹·罗杰斯露出微笑,但眼神却是冰冷的。

最倒霉的是,我还没法使用身边仅有的这把武器。

没关系。我可以解决他们。

对我内心里那个布里斯托尔无赖而言,他们只不过是酒馆外面的两个衣着华丽的娘娘腔。我想起了沃波尔搏斗时的样子,他对周围发生的一切都心知肚明。我思索着该如何放倒他们两个,然后在卫兵们举起滑膛枪之前,冲到离我最近的那个身边。没错,我能做到,只要出其不意……

现在就是时候,我心想,就是现在。

我绷紧身体,抬起手臂,准备挥出第一拳。

就在这时,袖剑弹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