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里堡(第2/12页)

“可是其他地方的毛呢?”拉比继续问,“你没有剃那边儿!”小詹米想着便咯咯乱笑,脸又涨得通红。

“还好没有剃,”与他同名的舅舅评论道,“那可需要很稳当的手啊!不过镜子倒是用不着。”他的补充引来一阵集体的痴笑。

“那姑娘们呢?”菲格斯问,说到“姑娘”一词时,他低哑的声音不自然得像青蛙叫,惹得另两个男孩儿笑得更大声了。“女孩儿那里当然也长毛,不过她们不会剃掉——至少一般不会。”他一边补充,一边显然想起了自己早年在妓院里的某些见闻。

詹妮的脚步从走廊传了过来。

“哦,不过那可不是个诅咒,”他告诉专注的小观众们,一手举起脸盆朝打开的窗户外倒了出去,“那是上帝给男人的一个安慰。先生们,有朝一日你若有幸见到一位女子的身体,”他回头望着门口,压低声调秘密地说完,“你会发现她那里的毛发长成一个箭头的形状——记得,那是告诉可怜的无知的男人,跟着那个箭头就能带你安全到家。”

他撇下背后的窃笑,一本正经地转过身来,看见詹妮挺着庞大的肚子缓慢蹒跚的脚步,突然羞愧万分。她隆起的肚子上搁着一个托盘,上面是给他端来的晚餐。他怎么可以如此贬低她?怎么可以为了一时间笼络与孩子们的感情,说出如此粗俗的笑话?

“安静!”他突然对孩子们训斥道,弄得他们赶紧打住,迷惑地瞧着他。他连忙上前接下詹妮端着的托盘,放到桌上。

那是一道羊肉和培根做的鲜美的菜肴,闻着香味,菲格斯瘦瘦的脖子上明显能看见喉结在上下浮动。他知道他们总是把最好的食物留给他,餐桌上下一张张苦涩的脸不用多看也都明白。他每次回来都尽量带点肉来,设套捉的兔子或松鸡,有时是一窝千鸟蛋——但这些从来都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此时的庄园需要招待的不光是家人与伺佣,还有被杀害的科比和默里的全家。这些佃农的孤儿寡母在这里起码得住到春天,所以他必须尽全力供养他们。

“来,坐这儿。”他拉着詹妮的胳臂温柔地把她牵到身边的长凳上坐下。她有点讶异——他每次回来她都习惯了为他服务——不过还是欣然坐了下来。天很晚了,她也累坏了,眼眶下的黑影显而易见。

他切了一大块肉饼,非常坚决地把盘子送到詹妮面前。

“可这都是给你的!”她抗议道,“我吃过了。”

“吃得不够,”他说,“你需要多吃点——为了孩子。”他鼓励着。如果她不肯为自己吃,应该会肯为了孩子吃。她犹豫了一下子,但微笑着提起勺子吃了起来。

已经十一月了,冷风穿透了他薄薄的衬衣和马裤,但专注于追踪猎物,他几乎没有注意到寒冷。天上有云,不过一轮满月透过稀疏的云层,把天空照亮成一片青灰色。

感谢上帝没有下雨,否则滴答的雨水和淋湿的草木散发出的香气会掩盖动物的声响和体味。长期的野外生活把他的嗅觉磨炼得敏锐异常,几乎到了折磨人的地步,有时候踏进家门扑面而来的强烈气味会险些把他熏倒。

他没有闻到那头雄鹿身上的麝香味,因为距离有点儿远。但那头鹿显然闻到了他,而一瞬间微小的惊跳引起的窸窣声被猎人听见,露了馅儿。飞速飘动的云层下有黑影在周围的山坡上泛着涟漪,这时候那头鹿一定动也不动地隐藏其中。

听觉指引着他非常慢地转向雄鹿的位置,他手握长弓,箭在弦上,一旦雄鹿想逃,他便可能有机会下手。

对,就在那儿!看见鹿角时他的心跳到了嗓子眼儿,就在那金雀花丛之中,尖尖的黑色鹿角清晰而醒目。他稳住自己,深吸一口气,向前迈了一步。

野鹿突然跃起的声响总是大得足以震慑猎人。不过这个猎人有备而来。他既没有退却,也没有追击,只是坚守住阵地,目光顺着箭身方向追踪着跳跃的鹿身伺机发射。最终,强劲有力的一击把弦生疼地弹到手腕上。

一箭中的,射中的是肩胛之后。太幸运了,他都怀疑自己有没有能力追赶一头成年的雄鹿。猎物倒在金雀花丛背后的一块空地上,四条腿像树枝一般僵硬地挺着,跟所有垂死的有蹄类动物一样,异乎寻常地无助。秋日的满月照在它光滑的眼睛上,平日黑暗里温柔的凝视看不见了,空洞的银光之下隐藏着死亡之谜。

他从腰带里抽出匕首跪在雄鹿身旁,匆忙地念完了弑鹿祷词。那是伊恩的父亲,老约翰·默里教他的。他记得自己的父亲听了,在一边轻轻地撇了撇嘴,于是他揣测这段祷词也许并不是念给他们星期天在教堂敬拜的同一位天主。可是他父亲什么都没说,他便轻声重复了祷词,紧张而激动的心情让他几乎不记得说了什么,只觉得老约翰的手稳稳地按在他的手上,第一次将刀刃刺入鹿身的皮毛与热血之中。

如今技艺熟练的他很有把握地将黏黏的鹿嘴向上一推,用另一只手切开了猎物的喉咙。

血热乎乎地倾泻到刀和手上,喷射了两三下,然后缓缓地流淌出来。喉头的大血管一经切断,鹿身的鲜血便会这样慢慢地流淌干净。要不是饥饿、晕眩和这清冷的夜里醉人的气息,他也许会停下思考一番,但是今晚他没有。他不假思索地伸出手,捧起流动的血送入口中。

月光照在他拢成杯状的手上,血看着是黑色的,不停地滴漏下来,仿佛他喝下的并不是鹿血,而是那头生灵的精髓。他觉得那血咸咸的,带有银子的味道,温暖如同自己的体温。吞咽时没有一丝或热或冷的不适,只有口中浓郁的味觉,加上令人目眩的温热的金属气息。感应到食物近在咫尺,他的胃突然一抽紧,咕咕叫了起来。

他闭上眼睛呼吸着,湿冷的空气又吹了回来,在雄鹿尸骨的热气和自己的知觉之间回转。吞下了最后一口,他用手背擦了擦脸,又把手在草地上擦拭干净,继而开始干手头的活儿。

瘫软的死鹿骨架搬起来很重,而接下来要处理的则是内脏。他在鹿腿之间切开了长长的口子,既需要力量,又需要微妙的控制,那样才能不刺破包裹五脏六腑的囊膜。接着,他伸手探入鹿身温热而湿滑的内部,用力把内脏包拉了出来,手中的黏液反射着月色的寒光。一上一下两刀之后,内脏干净地滑出骨架,他犹如用了巫术一般,成功地把一头鹿变为鹿肉。

这头雄鹿个子不大,但鹿角上已经有了分叉。幸运的是,与其走开去寻找搬运的帮手,不如把骨架留下任由狐狸或獾貆摆布,这回他正好可以独自一人把它搬走。他将一侧的肩膀钻到一条鹿腿之下,缓缓站起身,努力哼哼着把重负挪到背上一个稳固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