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雪焚城 第6章

上元十五已过,陆珩迟迟未归,小闲一天念叨数回,口干舌燥。

如果他就此消失不见,竟没有任何可以联络的渠道。这么想着,心情竟无比躁郁,跟以往大不相同。

曾经她讲究聚散天定,一切随缘。

不随缘怎么办?天罗山堂的人,每一次作别都可能是死别,隔日天涯,隔夜生死,只有舒夜那种强悍角色才能笑嘻嘻往来于生死线。她经历过太多死别,轻易不会投注牵挂。

但现在……也许是离开山堂日久,心态渐渐有了变化,也想成为普通人,把日子过得长久而平淡。

只是……当个普通人诚然不易。小闲最近一日三省,省悟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她对亲友十分疏于关怀。

陆珩是个老派男人,老派男人不主动谈心,不了解也无可厚非,但里亚近来总把自己关在屋里蒙头大哭,她这做姐姐完全不明就里,实在说不过去。在强烈的好奇心和微薄的愧疚感的驱使下,小闲做了周密详尽的调查,发现里亚之所以情绪失常并非由于技术瓶颈,而是少女怀春——就像一切家有剩女的苦恼家长,她仰天长笑并摩拳擦掌了。

“我帮你支招!”

“你有经验?”

“我有理论!”

“呸。”

“莫小看龙家山堂的藏书阁,胭脂话本应有尽有。比方说,有个古老但百试不爽的套路,用在你身上正合适。”小闲摇头晃脑,“名曰——‘我将离去’。”

“什么鬼?”

“就是要离而不离,若即而若离,形离而神不离……重点在那个‘将’字。”

“听不懂!”

“好比买东西杀价,一旦作势要走,对方往往妥协。感情这事也差不多,你天天追着示好,他自然熟视无睹,但若某日突然做出姿态,表示心灰意冷,此情已罢,反而能激发隐藏的热情……”小闲搓着下巴,露出老奸巨猾商人相,“所以,找个恰当时候“我将离去”一把,也许会出现转机。”

里亚没有接口,貌似被这篇阔论唬住。小闲得意万分,正待进一步阐明观点,却被里亚果敢拦截:

“我看你最近闲得发慌,琢磨拿我消遣吧?此事我自有打算,不劳费心。”

里亚言罢便迅速遁走,徒留小闲一人暗自嗟叹——难不成她把玩心大发四个字写在了脸上?

失策。

二月初,顾小闲的玩心连同她对陆珩担忧一起得到了纾解:不归浪子终于良心发现,捎来一封短简。

那短简可谓又短又简,连句读一共十字:

“夜北高原楚和镇速来。”

随信附雀翎三支,意指“紧急要务”。小闲在帝都闷了整年,浑身处处不得劲,懒在床上都觉得仰面背乏、俯卧肚乏、侧困腰乏、坐起臀乏……总想着野出去海阔天空。眼下突然得了三根鸡毛,岂有不当令箭的道理,立刻打点行装北上,直奔澜州。

然而这一趟却未能称了她游山玩水的心。

沿途骚扰不断、劫掠连连,倘若平常商贾人家,早不知在哪个山头身首异处。她一边义务扫荡路匪流寇,一边体会战事将至世道纷乱,仲不如往常雀跃,又思及要跟哥哥打一场不情之战,心绪更是一落千丈,抵达楚和镇时宛如一枚霜打的茄子,黑面黑心,郁结难当。

“你怎么搞的?”

陆珩一进客栈便见小闲抖抖索索,背靠炉火紧裹狐裘,像条冻惨的狗,手中杯盏片刻不停,看不出是饮酒暖身还是借酒浇愁。

“冷。”

她从牙缝蹦出一字,继续灌酒。南方住了几年,竟忘记澜州二月有多可怕,典型好了伤疤忘了疼。

“以前你都怎么过冬?”陆珩失笑。

“缩起来,冬眠。”

“龙家确实待你不薄。”

“人家娇弱嘛。”她张口又是一杯。

小时候被庸医滥用虎狼药,搞得气血两虚,三伏天也手脚冰凉,过冬好比过鬼门关。老头把她娇养着,入冬就搬进藏书阁,有地热取暖,直到开春再出来活动,其间一切功课与训练全免,亲闺女也不见如此优待。

“少装怪,起来上路。”陆珩将她拖出门。

“上哪?”

“深山。”

所谓深山竟是深极,小闲在擎梁山十年加起来也没走过这么多山路,车行在陡崖深谷中,风声凄厉,似千万狼群在身边呼号奔走,踉跄颠了两个对时方进入平缓高地,陆珩却没有歇脚的意思,又引了车马往密林中去,云杉紫椴遮天蔽日,昏然不辨日夜,这般又走了不知多久,始终回答“快到了”,等终于停在一家荒村野店前,天黑透,小闲也饿透。

“这就是你说的上等地方?”

若非她饿得脚软体乏,必对陆珩饱以老拳。此处前有幽暗湿地,后有深山老林,倒像杀人灭口的不二去处,若不是跟陆珩有过命的交情,她真怀疑有仇家买她性命,令他骗她来此野地,剁吧剁吧捏成人肉烧卖。

“歇一晚,接下来要步行,得等天亮。晚上收拾一下行装,拣要紧的拿,车先搁在这。”

“咱们究竟是去哪?”

“去解你燃眉之急。”

“啊?”

小闲腹中空落,粗茶淡饭直比珍馐佳肴,埋头吃得正兴起,一时没听懂陆珩的话。

“我猜,顾西园根本没有妥协的意思。”陆珩得意道,“咱们得换方案,下猛药。药引子我已经找好了!”

“哦。”

出乎他的意料,她只略一抬眼,便又接着埋头吃饭。

看来是真饿惨了。

第二天一早,经过无休止的争执和妥协,小闲终于同意抛下一切享乐装备,轻装上路。

“跟紧,走我走过的地方,踩实了再下脚。”

晨曦驱散了薄雾,白天的湿地沼泽不似夜晚那般诡谲,亦隐隐散发危险之意。

“就像一个探险故事的开头。”小闲接过陆珩递来的拐杖,随手敲打泥淖中的白石,结果那石头滴溜溜翻了个滚,露出空洞双眼和森森白牙,不知什么动物的头骨。“……希望不是这么悲惨的结局。”

“没那么夸张,我每年都要走好几趟。”

“咦?”

“这是我家乡。”

浪子陆珩回眸一笑,罔顾“家乡”一词从他口中说出多么违和。小闲看着走在前面的红发背影,仿佛第一次认识这个人。

这是她的好兄弟,仗义,爽利,喜欢烈酒和漂亮女人,这是她所知道关于他的一切。

她可以在战斗中放心地把后背交给他,但她所知道关于他的一切,仅此而已。

一见如故,倾心知交,对自己的过去守口如瓶。这是他们习惯的相处模式,现在他主动打破惯例,只是为了帮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