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罗道 番外篇(第3/6页)

月亮还没有落下去,还是那么圆,那么明亮。只是……

只是,等我再度抱起他的时候,他的身体已只剩下淡淡余温了。

清冷的月华下,我死死搂住他幼小的身体,不住颤抖,却哭不出声。

他小手的指甲中充满了泥土,可见在最后的一刻,他是多么痛苦的挣扎过。他的身子半探在山洞外面,仿佛这为我们遮蔽了风雨的山洞是他的枷锁,他要用最后的力气逃离出去。

我知道,他是想要找我,想在最痛苦的时候,能够再看到姐姐,看到我为他描绘的,传奇的画卷。

然而在他最痛、最需要我的时候,我却不再他身边。

命运,如此残忍,竟不容我见他最后一面。

或许我不应该责怪这命运。

天下之大,轮回之广,它至少让弟弟来到了我身边,陪我渡过了最快乐也最痛苦的时光;它至少让我们在山林中苟延残喘,让我独自照顾、拥有了他整整两年;它最后也没有完全夺去弟弟的视力,他走的时候,还睁着双眼望向空中的圆月,我知道,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定看到了我画给他的,那些花前月下的传奇……

我将剩下的布娃娃和满包的月饼和他一起葬在山洞深处,然后跪在他坟前,不吃,不喝,不动,两天两夜。

不知为何,这两天两夜中,我没有流一滴眼泪。

然后,我收拾行囊,下山了。

望着越来越远去的山峦,我在心中立下誓言:弟弟,我会画出最美的传奇,让你心爱的故事演下去。否则,我就随你去那个渊薮,用我白骨化成的灵魂继续讲给你听。

我风餐露宿,找到了百里之外的西麓画院。非衣画师却并不在院中,据说游仙五岳去了。凭着手背上那块精心保存的模糊红印,我顺利进入了画院。

我明白,画院中的每一个人都从心底轻视我,因为我在他们心中,不过是一个无心交了好运的小乞丐。我能读懂大家眼中的轻蔑,却并没有立即在人前展现我的画技,而是虚心学习一切绘画的技法,并每夜练习到清晨。

三年之后,我知道自己的画技已经大成,只苦苦等待着一个机会,一个一鸣惊人的机会。

恰逢画院三百年诞辰庆典,画院主持命弟子将主殿前的一面墙壁粉刷一新,他们要院中最好的七位画师,为这百年画院共同创作一副长卷,作为镇院之宝,万古流传。但他们苦苦等待,谁也不敢动笔,因为他们还妄想等到游仙五岳的非衣画师归来,为这长卷点染上第一笔。

他们没有等来非衣画师。事实上从那之后,再也没有人见过他,传言他已求得大道,成仙而去。

他们等来的,是我。

第二天朝阳升起的时候,粉壁上多了十二幅图画组成的长卷——十二篇唐人传奇。

那是弟弟最心爱的十二篇传奇,我亲手绘制的传奇。

所有的人宛如被雷霆击中般,愣在庭中。人们从不知所措,到目瞪口呆,到掌声雷动,到热泪盈眶。我就这样一举成名。

那些最蔑视我的师兄们,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我登上了西麓画院次席画师的宝座。此后,他们不止一次在烈日下,皓月下,大雨中反复观摩我描绘的长卷,他们嫉妒得发疯却又无可奈何,只能一次次感慨上苍为什么不让这样的杰作诞生在自己手中。

只有我才知道,那幅画是怎样诞生的。它不光凝结了我的心血,还有我弟弟那仅仅六岁的生命啊。那一夜,我落下的每一笔,都仿佛镌刻在他脆弱的生命上。

是的,我就是这样,一笔笔将他镌刻成了永恒。

虽然我得到了画院的认可,但外界对我仍或多或少有着怀疑。找我作画的人并不多,富可敌国的梦想虽已有了指望,但还没有实现。

这时,另一个机会来了。由于非衣画师的离去,为新任花魁写生的任务落在了我的身上。本届花魁歌帆姑娘,惊为天人,比秋鸾更美,脾气却也更大。她拒绝见我,而是一心一意等待着非衣回来。久等无望后,她也偷偷找过别的画师,但画出来的作品却是看一眼就撕了,她甚至绝望的宣称,世间没有人能复写她的美貌,除了非衣。

于是我拿出当时所有的积蓄,化妆成客人,去见了她一面。我只看了她一眼,便埋头开始作画。

我画的是一个侧影。

似极了歌帆的侧影。只有我知道,那清丽绝尘的侧影,并不属于歌帆,而是属于千百年前的传奇中人。

传奇是遥不可及的,却也是每个人的梦想。将凡俗中的烟花女子画为仙子,就须让她活在传奇中。

千百年前,唐人的传奇,传奇中人的神仙风骨,带着不可抗拒的魅惑,成就了歌帆的美,这必定是她无法想象的清艳。

不出所料,当画完工的时候,歌帆轻轻瞥了一眼,就禁不住惊呼出声,她再也顾不得矜持,赶到我身边。我不动声色,缓缓举起烛火,请她仔细查看。随着烛影摇动,她一路惊叹,赞赏不已。

这时,我的手微微倾斜了一下,一滴烛泪滴到画中人的眸子上。

歌帆心痛得惊呼连连,赶紧小心翼翼的将烛泪刮去。我却在她身后微笑了。

歌帆之美,犹在于眸子颜色较常人为淡,其中水气氤氲,如春潭化冰,不可言说,更万难描摹。然而这一滴落下的烛泪,拭去后恰恰会减淡丹青底色,浸透宣纸后,留下淡淡痕迹,却正好是传神写照之笔。

从那之后,没有人怀疑,我是当今独一无二的画师。

也许多年以后,能有画师模仿我滴蜡的伎俩;甚至,他还能模仿到我的笔墨技艺,但他模仿不到我的心。

因为,每一次,我都将人物当成传奇中人来画。

我为我笔下的每个人物都找到了最合适的唐传奇,所以才能洗去她们的俗尘,而带上传奇的色彩,所以,才有了与众不同的意义。

我渐渐成为蜚声全国的画师,甚至非衣的名字,都因我的崛起而渐渐被人遗忘。

当我有了足够的钱之后,我重新安葬了弟弟。六寸厚的金棺,尺二银椁,奇珍异宝,陪葬无数。

我开始了一生中最为辉煌的岁月。锦衣玉食,香车宝马,对我而言都是唾手可得。然而,树大招风,我奢侈、张扬的做派,以及不近人情、恃才傲物的性格,几乎给我带来了杀身之祸。

天罗教长老爱女是我疯狂的崇拜者。她瞒着父亲,远赴千里来到画院,只是为了见我一面。我那时极不愿意和江湖中人打交道,只得早早躲了出去。

当我回来的时候,却在房中发现了她的尸体。

我知道是有人陷害我,但却百口莫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