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吹笛的人(第4/4页)

若不是为了她,他根本不会死;若不是因为他,她早已死了。他的死活,怎么会跟她没有关系,她怎么能看着他死?可是她又有什么法子能救他呢?

——一个病重的人,是不是能活下去,至少有一半要看他自己是不是想活下去。

这些话仿佛忽然又在丁灵琳耳边响起,她知道他现在并不想活下去,他已是个老人,他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甚至连心里的感情,都不敢对人说出来。

你若是他,你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葛病的眼睛又合起,忽然道:“你走吧……快走……”

“你为什么要我走?”

“因为我不喜欢别人看见我死时的样子。”

葛病的身子已开始痉挛,显然在勉强控制自己:“所以你一定要走。”

丁灵琳用力握紧了自己的手,左手握住了右手,就像生怕自己的决心会改变一样的。

“我不走!”

她忽然大声道:“绝不走。”

“为什么?”

丁灵琳的手握得更用力:“因为我要嫁给你。”

葛病霍然张开了眼睛,吃惊地看着她:“你说什么?”

“我说我要嫁给你,一定要嫁给你。”她真的又下了决心。

在这一瞬间,她已忘了郭定,忘了叶开,忘了所有的人,所有的事。

在这一瞬间,她只知道一件事。

——她绝不能就这么样看着葛病死在她面前,只要能救他,就算要她去嫁给一头猪、一条狗,她也会毫不考虑就答应。她本就是个情感丰富的女孩子,她做事本就常常是不顾一切的。别人欺负了她害了她,她很快就会忘记,可是你只要对她有一点好处,她就会永远记在心里。

她做的事也许很糊涂,甚至很荒谬,但她却绝对是个可爱的人,因为她有一颗绝对善良的心。

“你要嫁给我?”葛病在笑,笑容中带着三分辛酸,三分感激,还有三分是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也分不清他是不是个十分清醒的人。

丁灵琳跳起来,她忽然发现这里唯一亮着的灯火,就是那对龙凤花烛。这本是为她和郭定而准备的,就在这对龙凤花烛前,郭定穿着一身新郎的吉服,倒了下去。

现在,这对花烛还没有燃尽,她却已要嫁给另外一个人。

若是别人要做这种事,无论谁都会认为这个人是个荒唐无情的疯子。可是丁灵琳不是别人,无论谁对她都只有怜悯和同情,因为她这么做,不是无情,而是有情,不是报复,而是牺牲,她不惜牺牲自己一生的幸福,为的只要报答别人对她的恩情。除此之外,她实在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法子能救葛病。

这法子当然并不一定有效,这种想法也很荒谬幼稚。可是一个人若是肯牺牲自己,去救别人,那么她做的事无论多荒唐,多幼稚,都值得尊敬。

因为这种牺牲才是真正的牺牲,才是别人既不肯做,也做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