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脱出困厄(第3/6页)

小香似乎要说什么,却来不及说,因为她看见丁鹏正带着青青跟小云走下楼来。

脱险的经过说来很平淡,所以丁鹏听了之后,居然哈哈大笑起来。

青青道:“丁郎,还有什么好笑的?”

丁鹏笑道:“我只是为你们的傻而感到好笑,那个玉无瑕只脱掉了你们的衣服,就把你们困在这楼上了。”

青青道:“是的,要我那种样子在别的男人面前出现,我宁可死了的好。”

丁鹏叹了口气道:“难道你没有听过事急从权?”

青青却道:“不可以,这是一个女人的贞操。”

“你知道我绝不会在那种情形下认为你不贞的。”

“我知道,但是我自己却有不贞的感觉。”

“这种感觉是那么重要吗?”

“是的,非常重要。”

“有没有哪种力量能改变你这种感觉?”

“有,在一个情形下,我可以不顾一切。”

“什么情形?”

“在你危险的时候,而我那么做可以使你脱险,即使是要我献身给另一个男人,我也会那么做的。”

丁鹏非常感动,抱紧了她,道:“青青,与其要你那么做,我还是宁可死了的好。”

青青幸福地笑着,用手抚着他的脸:“幸好我那样做的机会太少了。”

“是因为我已经没有危险的可能了?”

“不!你的武功越高,危险也越多。”

武功越高,危险越多。

这话似乎矛盾,其实却非常有道理。

武功越高,人也越有名,遭嫉必甚,想要谋害他、陷害他的人也越多,手段也越险恶。

这个道理丁鹏是懂的,但是他却不懂青青的另一句话。

“既然我的危险多,为什么你那么做的可能很少呢?”

青青叹了口气道:“因为能使你陷入险境的,一定是非常厉害的圈套,更是人家苦心设计的圈套,他们的目的是杀死你,而不是得到我,因此,即使我想献出自己来解救你,也是不可能的事,所以我才说不可能。”

丁鹏摇摇头,叹道:“不!青青,你错了。”

“我错了?”

“是的,不但错了,而且错得厉害,我现在对我自己的状况很了解,也许有圈套能使我陷入险境,但是绝不可能杀死我,不过你若是认为我已经陷入险境而那样做了,才真正地要我命了。”

“你会因而杀了自己?”

“不会,我只担心你自己不想活下去,而失去了你,才是我真正不想活的时候。”

青青笑了道:“不!丁郎,你也错了。”

“我也错了?”

“是的,假如我真为了救你而失身给另一个男人,我绝不会有不贞的感觉,更不会因而轻生,反而会活得更有意思,更有乐趣。”

“更有乐趣?”

“是的,因为我发现自己对你还有更大的用处,作更多的贡献,自己活得更起劲。”

丁鹏想了一想,哈哈大笑道:“说得对,我是错了,你错了一次,我也错了一次,我们扯平了。”

“是的,丁郎,扯平了,我们以为对彼此已很了解了,哪知道在观念上还有着如此大的错误。”

凡事都是在患难中成长的,爱情也是一样。

他们发现了自己一个不曾注意而原已存在的错误,幸而发现得早,在没有成为错误前就发现了。

所以他们很开心,他们在开心的时候是不必避忌人的,所以他们互相抱着,跳着,笑着,像是两个疯子。

小香在笑,小云在笑,阿古也在笑,他们都在欢欣地笑。

但是有一个人,躲在暗中掉眼泪。

不是为了悲伤,也不是为了伤心,而是为了气愤。

她的牙齿咬着嘴唇,已经咬出了血,她的眼中却在流泪。

忽然小云问道:“爷,玉无瑕呢?那个臭婆娘呢?你有没有杀了她?”

尸体都堆在地上,小云清点过了,没有玉无瑕。

玉无瑕呢?这个罪魁祸首的女人。

她掳劫青青的目的,就是要引丁鹏前来,但丁鹏真正来到的时候,她却躲了起来。

她是什么意思呢?难道是她不知道丁鹏那柄圆月弯刀的厉害,以为自己的那些伙伴能够抵挡得住丁鹏?

还是她以为扣住青青,就可以控制住丁鹏,成为她随心所欲的杀人工具?

这两个理由看起来似乎都很合理,但是仔细一推究,却又都不能成立了。

连云十四煞星中,别的人也许对丁鹏的威力不够了解,但她却是很清楚的。

此刻她正在一间地下的秘室中,对着微弱的灯光,在一卷纸上填写着丁鹏的资料。

这卷纸轴的前面,已经填得很多了,从杭州半闲堂的红梅阁开始就填写了。

——见丁鹏刀挫铁燕双飞夫妇,一刀劈落,威力之巨,几无与伦比。

——见丁鹏刀挫林若萍,飘逸空灵,如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殆已得刀中之神髓,步入前无古人之境矣。

现在她写的这一段却是不久前的遭遇。

——见丁鹏一刀裂六煞,刀过人分,无一幸者,一式而能有此威,虽为目睹,亦卒为难信者。

好像丁鹏几次重要的决斗与杀人,她全都参加了,而且都在场目击了。

因为她没有在的时候,记录上也特别标明的,如:

——X月X日据XX言,丁鹏与柳若松对仗,一刀而令人落魄,姑存信之。

这是在前面的另一张小纸条上的。

看来,她是对丁鹏了解极深的一个人,她的这些伙伴能耐如何,她当然是更清楚的。

集所有的人力,未必能胜过铁燕双飞夫妇,用他们去迫战丁鹏,自然是有死无存。

至于用青青去挟制丁鹏,从回来的老马口中,她也知道是没有可能的了。

那么她为什么还要叫那些伙伴们去送死呢?

这实在是个难解的谜。

不过,很快地,她已经用行动来作了解答。

那是另一本簿子,是一张张单页的记载。

前面的是人名。

二号,向华强,又称冀东人屠,丙午年六月入伙。

丙午年九月,受汝南双义庄莫四豪之请,狙杀刘中杰,得银共十万两正,应分得银一万五千两。

丁未年二月,夜袭梅花山庄,得细软金珠,折银计八万两,扣除公积金余三万两,应得银六万两……戊申年六月……

原来这是一本连云十四煞星的账簿,记载的是每一个人历年的收入——杀人,劫掠的收入。

另一页上则是支付的银两。

在这个二号的向华强名下,前后计四年,收入是二十四万六千两。

支出则是三万八千两。

四年中花了三万八千两,这家伙是个比较节省的。

她拿着簿子,走到一个木柜前,打开其中的一个小抽屉,检点着折面的银票存数,结果是相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