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牙 第一章 人命关天(第2/5页)

——为了使罪犯招伙犯罪行为,只好让他们吃点“苦头”。

这“苦头”可决不止一“点”:虽然这种“苦头”普通人只要吃一点,就已十分吃不消了。

这几人中,最吃不消的,还是温文。

因为了他是“本地人。”

——只要不是“外国人”,就可无虞抵触国际人权法则,也可免除外交上的压力。警方的意思是:只要一个招认了,其他的自然就推委无从,便可检控;有了供词,哪怕罪犯所属的国家提出抗议,在这国度里犯了罪自然就要“依法办理。”

所以,得要先要一个“犯罪”认罪,转为“污点证人”。

这个对象,最理想的自然就是“温文”。

他是这个国家的公民。

——谁教他犯了法(假设)?

——所以不惜屈打成招(结果)。——是以假设就成了结果。

警方负责调查这件案子的官员,第一步就是用迅雷不及掩耳的行动先把那几个嫌疑犯逮起来,然后用霹雳手段使这五人中唯一的本国人认罪,转为人证之后就正式提出起诉。此案便算“侦破”,一方面显示警方破案的迅捷有力,一方面也可平息大众传播媒介对此事关注与压力。

所以他们集中侦讯的目标:温文。

这正是陈剑谁未给逮捕之前所最忧虑的一个环节。

2、打狗还需看主人

陈剑谁担心的正是这个。

他怕温文抵受不了这种“侦讯”。

事实上,再有骨头的人,只怕也抵受不了肉体上和精神上的可怕折磨。

何况这是大案子。

何况温文是当地人。

——警方自然会先找一个好吃的先行啃掉。

经过这等折腾,就算温文矢口不认。只怕也体无完肤,所剩无几了。

他也不希望警方集中力量向骆铃迫供。

她毕竟是个女孩子,而且一向有大小姐脾气,这样会很吃亏的。

他亦不希望史流芳吃苦头。

因为他知道:看来文质彬彬的史流芳。患有羊癫症和哮喘病,一旦给迫得太惨太累。发作起来,不可收拾。

他更不希望是牛丽生受苦。

因为牛丽生已在“文章”后期吃了大多的昔,而且,牛丽生的个性太硬,万一搞不好警方就可以给他罩上更大和更多的罪名。

昨晚的事一发生,他跟史流芳、温文、牛丽生、骆铃聚合后,发现张小愁仍在半痴半疯的状态,那时,张家已不成“家”。他就立即赶到市区,放了几通电话,还没来报警,警方已找到了他们,马上逮回警局。

可是。他的那几个电话也生了效。

五位律师,先后赶到。

这使得他们的“处境”好多了,警务人员难免因而“投鼠忌器”。

不过,其于人命关天,而且是杀人放火奸淫拐掠,无所不为,律师提出要为当事人保释一事,全给拒绝。

这时他们五人已给分开来,就算有律师承担此事。各受折磨,已在所难免。

是以陈剑谁做了一件事。

他说了一句话——

“我是主谋人。一切都是我做的,他们都全不知情。我可以认罪。但找这件案子的最高负责人来,我只愿意对最高级的警官说明案情。”

他突然夺过扫地印度婆的扫把,啪的一声拍成两截,他把失利的一截对准自己咽喉,动作快得谁也来不及阻截。

他不是讨死。

而是坚持。

——一种如果你们不答允想要强来,我就死在这里!

——这样,你们的案子破不了,而且,舆论上也说不过去。

这之后,不断有人来游说陈剑谁,先得放下他手上可以杀死自己的武器。

“你的要求,我们可以考虑,你先放下竹子再说。”

陈剑谁的回答是:

“不,我只给你们十五分钟。”

然后,他不再多说一句话了。

这时,陈剑谁还没给押到拘留室,只在投案办理处,所以,墙上有一面大钟。

陈剑谁和当场的人谁都得见这口钟正指着五时十五分。

到五时二十分的时候,又有两个人来劝:“你先放下武器,你要见的人一时联络不上,反正他们一会儿就到,你放下那尖竹子再说。”

陈剑谁不发一言。

他双腕戴着手铐。

他把竹尖对准自己的喉咙,竹柄则板在椅背上的板夹里,只要他双肘一用力、或用脚掐一翘子、又或猝然低头,竹尖定必会穿过他的咽喉。

所以谁也不敢上来“抢救”。

到了五点二十五分,又有一名警官过来说:“我们的上司答应你的要求,但你手上有伤人武器,他们不能这样见你,先把它交给我吧!”

陈剑谁看也不看他一眼,只说:“他们来了,我就立即粑竹子交出来。”

又到五点二十九分,有一军装一便装警官走了过来,一靠近就吆喝:

“我们已经来了,先把竹子放下吧!”

除剑谁冷冷地说了一句:“你们不是我要见的人。记住,只剩下三十七秒了,我死在这是里,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们警署弄出人命来。”

这时际,才听有人哈哈笑说:“陈巨快名震世界,如雷贯耳,你要是死在这里,我们可都成了世人指责的大罪人了。你不挟持警务人员,却以自己性命作协,高明!可惜用一支扫把柄要挟自杀,未免有损形象!”

陈剑谁这才放下了竹子,以指尖握住了尖端,反递了过去,说:“要是挟持的是警方的人,你们大可名正言顺的把我乱枪打死;如果我抢的是枪,你们也正好有充分理由把我乱枪打死——我不会给你们这样从心所欲的。我有理由相信在警界里绝对有人想我死。”

来的是三个人。

一个军装警官,手上有枪,勾鼻高颧,留了两撇向上翘的浓须。

另一名是便装警官,一头卷发,眼神有力,皮肤黝黑,但身材魁梧,有一股动人的男子汉魅力。

他和前者都是华人。

另一名深目肤黑,胸前挂别了很多徽章,看起来不止是职份甚高的警官,而且更像是权重位高的军官,却是名马来人。

这三人走了近来,卷发便装警官向那巫藉军官说了几句马来话,然后就向陈剑谁引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