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第2/2页)

裁判似乎惊了一下,她道,“你的意思是?平常修士吃了可以魂魄离体,修炼鬼修的路子?”

楚喻点点头,“晚辈正是这个意思。”

殊不知,她这一番言论彻底的引燃了下面无数围观修士的惊骇之心,鬼修难以成为,若是吃下这离魂丹,岂不是哪一个修士都可以成为鬼修了?

七名裁判围着楚喻的话讨论了一遍,“谢竹弦想法惊人,但是这离魂丹从未听说过,怎么能算成功呢?”

“只是想象可就不好了,不如让谢竹弦现场炼制这离魂丹,也可决出胜负。”

“不可,若是炼制不出,这谢竹弦就这么被淘汰?她的想法大胆,比之杨柳青要好上许多。”

众位裁判讨论一致,最终决定让楚喻将她口中的离魂丹炼制一遍,若是成功,便让她第二关也算通过,若是失败,则杨柳青晋级。

裁判的声音在她的炼丹室响起,楚喻听闻让她将离魂丹炼制出来,脸上闪过五颜六色的颜色,她心想:刚刚说的不过是她的一种猜想,离魂丹这种东西,肯定是同还魂丹一个等级,八品丹药可不容易炼制啊。

她所炼制的性转丹,也不过是三品而已,因其所创,所以炼制的难度也低。

楚喻心中默默地叹了口气,她就知道没这么容易,索性炼制成功直接让她晋升第三关,不成功便成仁。

“可以,晚辈需要的材料可以申请备齐吗?”楚喻回答。

“当然,你需要哪几味药材?我们很快给你备齐。”裁判听她声音似乎很自信,都纷纷心中一惊。莫非,这离魂丹真的能炼制成功?

什么药材?楚喻舔了舔嘴唇,这不过是个幻境,是她的神识在其中,想必再难以找寻的灵草都可以备齐,于是她回答,“炼制还魂丹相克药物即可。”实际上她压根不知道还魂丹的丹方是什么,炼丹师最忌讳询问别人丹方,因为丹方通常有价无市。

七名裁判都是修真界鼎鼎有名之人,还魂丹丹方自然都知道,他们倒是没多想,直接按照还魂丹相克药材准备了一份。

裁判公布了刚刚讨论的结果,其余五名被淘汰的修士都出现在了台下,而传承殿的声音在他们脑中响起,“挑战失败,是否传送出去?”

几名修士很多是来碰碰运气的,他们也不浪费时间,纷纷同意传送出去,唯独祝尧欢没有同意,他负手站在台下,有意将这场比试看完。

刚刚他询问被淘汰的另外四名,这其中没有楚流香,想必楚流香仍旧在台上,就是不知他是哪位修士,李灏木?

他这具身体修为只有筑基期,倒是有些不适应。

而在炼丹室的楚喻,不到半个时辰,外面就给她送来了炼制离魂丹的药材。

一共七味药材,据说其中两味是摸不准哪一种,索性都给她找来了,分别是五阶灵物命魂鬼脸花、散灵草、墨叶莲、百年夜灵叶,阴神花、以及黄泉血晶和水灵莲子。

楚喻大致一推算,差不多就能明白还魂丹需要的药材,这七种中只有黄泉血晶和水灵莲子是性状差不多的药材,只不过黄泉血晶属于后加入的辅助药材,她沉思片刻,将命魂鬼脸花拿出,打算最后将它加入。

这具身体的储物袋中是有炼丹炉的,而且品阶颇高,地级上品炼丹炉,算是非常不错的了,楚喻将丹炉换上,绿色的丹炉落到火架上,瞬间放大几倍,楚喻吓了一跳,心道这地级灵炉就是不一样,大小都可以缩减。

以前只用过锅炼丹,如今用这么好的炼丹炉,成功率肯定会提升。

楚喻尝试着从体内唤出灵火,出现的竟然是黑色的灵火——吞吞!她面色微喜,吞吞和她心意相连,自然比普通火焰要好上许多,她心念微动,只见面前的绿色兽鼎缓缓升起,金丹期的好处就体现出来了,可以控制丹炉在空中,能让灵火均匀的将药材药性发挥出来。

第一步,是将材料均匀的放入丹炉中,用丹火将其提炼,吞吞似乎感受到她源源不断的灵气,竟然与以往所见不同,能有二十公分大小,并且烘至丹炉滋滋发响。

她将丹火控制最小,神识紧密的控制着丹炉移动,依次将散灵草、墨叶莲、百年夜灵叶,阴神花、水灵莲子放入,这几味药材都是珍品,找寻不易,就算是炼丹失败,倒也不枉费体验了一把,对于她的炼丹生涯,也是一种进益。

这般想着,楚喻的心中升起一种微妙的感觉,她目光紧紧的凝视在丹炉内,整个身子发出淡青色的微光。

“竟然进入了凝神态!”台下的修士有人赞叹,炼丹师炼丹只有一步不能公开,便是凝丹,所以现在楚喻所有的炼丹动作都是公开的,由影训符转录。

有修士不明白,“什么叫凝神态?”

那名修士有些傲然道,“凝神态,一般只在天级炼丹师身上出现,指的是心中顿悟,达到天人合一的状态,一旦进入凝神态,那么这一炉丹药,必定能成丹!”

“就与我们修士忽然的顿悟差不多吧?”

“哼,比顿悟可要难得好几倍!堪比剑修忽凝剑心、体修忽晋修体,这谢竹弦,想必能炼成这离魂丹!”

一名金丹期老者摇摇头,声音沙哑晦涩,“恐怕难啊!若是此丹能成,那对于我等大限将至之人,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吃下那离魂丹,岂不是等同于二次修炼机会?”

祝尧欢微微颔首,表示同意,若是这离魂丹一成,想必整个修真界会引起轰动,真不知这谢竹弦身体里是哪位修士?莫非是魔界丹鼎楼修士?他眯起眸子,静静地看着影训符中的少女。

此女若是炼成此丹,恐怕此秘境传承即在她身。若是他没猜错,春之境主人恐怕就是那台上第七名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