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不服都不行

“哈哈”,麦考夫摆摆手,“这位先生,我只会简单的意大利语,抱歉了,其实我来自英国”。

林飞一副恍然的样子,用英语说:“没什么,这位先生有什么事么?”

夫人玛莎笑吟吟道:“年轻人,我的丈夫对你的英文口音很好奇,你是夏国人吗?”

林飞似乎这才反应过来,笑道:“原来是这样,不错,我是夏国人,我叫林飞,这位是我的爱人,叫苏映雪”。

苏映雪跟夫妇俩也打了声招呼,心里有些甜滋滋的,虽然知道是假的,可她发现自己还挺享受这种“戏码”,而且这一刻,她对林飞信心倍增。

麦考夫夫妇也自我介绍了下,但并没说出他们公司的背景,显然并没打算跟林飞二人谈商场的事,纯粹是对林飞好奇而已。

“林先生,为什么你会我家乡的口音?”麦考夫很有兴趣地问道。

“麦考夫先生的家乡是derry?难怪了,其实我当年曾经在北爱尔兰待过一段时间,德里是我最喜欢的欧洲城市之一”,林飞一副感慨颇多的诚恳模样。

苏映雪大概已经能猜到林飞的手段,心里惊讶于男人的外语能力,竟然能细致到模仿国外小范围的方言语音。

她很适时地配合说道:“林飞,原来你英文里的口音是北爱尔兰的?”

林飞摇摇头,“确切地说,是德里郡的口音,因为我很仰慕古爱尔兰诗人托马斯-莫尔,他的诗句只有用最当地的口音来朗诵,才会显得完美,所以我有意地就学习了一下”。

听到这番话,麦考夫夫妇更加吃惊了,麦考夫更是面露惊喜之色,很是兴奋地道:“哈哈,简直难以置信,没想到林先生还知道我们家乡伟大的诗人莫尔?!那确实是我们的骄傲,十八十九世纪了不起的人物!”

麦考夫面露红光,很是自豪。

林飞笑着称赞道:“是啊,只可惜,现在大多数人,提起托马斯-莫尔,只想到英格兰的那位,我觉得对于莫尔实在是有些不公平。”

“呵呵,至少林先生这样的人,还能记得有这样一位了不起的诗人”,麦考夫眼里闪过一丝睿智的神彩,突然说道:“不知道林先生,最喜欢莫尔的什么诗句?”

他可不是什么笨蛋,林飞所表现出来的一切,也都太巧合了,他很有理由怀疑,林飞是故意带着什么目的接近他们夫妇的。

苏映雪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林飞把话说得太满了,就不该说得这么细致的。

可没想到,林飞只是稍微一思索后,就朗诵道:“the-time-ive-lost-in-wooing,in-watching-and-pursuing,the-light-that-lies-in-womans-eyes-has-been-my-hearts-undoing……

这种带着狂想色彩的用词,以及诗句中所表现的不羁和风流,让我钦佩。”

林飞用标准的德里口音,将几句莫尔的经典诗句,深情地说了出来,还点评了番。

麦考夫夫妇都是材学渊博的人,自小就接受英式贵族教育,自然知道,林飞绝对不是瞎说的,这确实是莫尔的诗歌原文。

甚至,林飞所说的德里口音,地道得宛如是当地人一样,完全听不出是个夏国人说的。

这要是有个夏国人专门学了德里口音,还背了莫尔的诗歌,远渡重洋,到这个酒会上来,接近他们夫妇,这也太疯狂了。

所以,两人算是真的相信,林飞遇见他们,是个巧合,算是上帝的旨意了。

苏映雪听得都有些脑袋发懵,这男人带给她的各种惊艳表现,简直层出不穷,而且五花八门的冷门学识,越来越捉摸不透!

相比于林飞的身手高超,她更无力抗拒的,是林飞渊博到极致的才学,是怎么样的人,能把这么多知识储存在脑袋里?

要知道,选择麦考夫夫妇的是她,只是随便挑一对儿,林飞根本不能提早做准备,上来张口就扯,愣是把这对老外给唬住了!

这种男人的神秘感,让苏映雪有些心头发酥,真想一层一层揭开男人的过去,看看到底他是怎么成长起来的……

林飞这时还用很推崇的口吻,假装转头对苏映雪介绍道:“亲爱的,你知道么,德里有个绰号叫maiden-city,处.女城。”

苏映雪这次不是演戏了,而是真的有些呆呆地问:“为什么这么叫?”

林飞侃侃而谈道:“1690年,爱尔兰威廉麦特战争时期,当时的德里遭到了军队的围城,长期遭到火炮轰炸。可这整个期间,城墙从未被炮弹穿破。不仅仅是那次战争,德里也是整个欧洲,仅有的城墙未被攻破过的城市之一。所以我说,这真的是一个了不起的城市”。

麦考夫听着这些话,已经越来越欢喜和得意,他生平就不喜欢别人把他当作英国人,他讨厌英格兰,因为口音问题,他年轻时候没少受到英格兰贵族的嘲笑,被讽刺为乡下贵族。

他和很多北爱尔兰人一样,内心深处,一直把自己当作北爱尔兰人。

林飞这种“由衷”赞美北爱尔兰德里,他的家乡的话语,是听着最受用的。

可以说,他对林飞的好感度,已经急剧增加,觉得这个年轻人确实很有才华,不管是故意还是无意,很会聊天就是了。

玛莎也看出了丈夫非常高兴,咯咯笑着,对林飞颇有好感,问道:“林先生真会说话,不过也确实是如此,现在像林先生这么博学的年轻人可不多了。

我有个疑问,刚才看林先生选择了四年陈的布鲁尼洛,是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吗?为什么你断定,这个酒,四年陈的反而更好?”

这时候,品酒师已经把醒好的酒斟了两杯放好。

林飞拿起一杯,递给美妇人,道:“夫人,你可以尝尝,就知道我说得对不对”。

玛莎笑着接过,轻轻摇晃,然后抿了一口。

细细品味后,玛莎讶异地道:“奇怪,果真是这样,虽然味道淡了些,但口感却更好。”

品酒师这时也笑着说道:“这位夫人,其实这一批布鲁尼洛,的确是四年陈的质量更好,但通常客人们并不相信,很多时候,红酒并不是以价格来判断口感的”。

苏映雪也拿起了一杯,品了一口,发现味道确实很好,心想这林飞怎么做到的?刚才他可是别的都没品尝,就直接断言这四年陈的好呀。

麦考夫与玛莎都满是惊奇地看着林飞,这个年轻人一点都看不出“年轻”,仿佛是个学识渊博的老者般。

“林先生,莫非你还对酒有独特的研究?”麦考夫诧异道。

林飞一副稀松平常的样子,摇了摇头,晃着杯中琼浆,漫不经心似地道:“只是略有涉猎罢了,红酒,毕竟是最古老的酒种,8000年前,如今格鲁吉亚地区的人类祖先们就开始有饮酒的习惯,6000年前,亚美尼亚,开始正式的红酒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