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拉风

熊总觉得该出手时就出手,该打击的时候就应该打击,叶枫这么显摆,却连路易十三都没有喝过,这对他来说,是个利好的消息。

不过很快他就发现,叶枫的这个利好和股市的利好一样,基本可以当作利空来看待。

“听说路易十三才开启的时候,可以品到樱桃,水仙,百香果,最少七种水果的香味,喝路易十三,不但舌头要有最好的味蕾,还要有个好鼻子才行。”叶枫示意小姐启开瓶塞,深深的吸一口,做陶醉样,“看起来不错,好像除了这三种水果味道,还有茉莉,荔枝的香味,我鼻子不好用,只能闻出五种。”

他不经意地说话,不经意的动作,看起来竟然潇洒无俦。听到他一席话,不但经理露出钦佩的神色,就算斐少爷和罗刚都是叹息,为什么这小子每次喝酒都要那么拉风,都让人哑口无言地想要痛揍他一顿!

方竹筠有些好笑,知道叶枫又在炫耀,可是就是这种炫耀,别人却是很少做的来。记得当初在戈民辉酒会的一幕,一丝甜蜜涌上心头,那一刻很远,又很近。

喝酒看似简单,往嘴里一倒就好,可是喝酒的学问绝对不简单。经理看到叶枫的一举一动,绝对符合贵族的标准,诧异中带着钦佩。

段天愁开的九州连锁,是九州至高无上的人物,下面的员工向来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只有尊崇。

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物,今天竟然打来了一个电话,让手下好好接待叶枫叶先生,这个叶先生的背景只能用恐怖来形容。财大气粗,拼财力的酒客经理见过多了,可是拼酒还这么有格调的真的少见!

“熊总,你闻到什么气味没有?”叶枫淡淡的笑。

陆斐捂着嘴,不想自己发声,他知道这个时候发声就会和戈民辉一样,只能自取其辱,叶枫这小子,怎么每次品酒都是头头是道。

“果然有点荔枝茉莉的味道。”熊总不知不觉跟着叶枫启开了路易十三,不知不觉的跟了一句,又觉得邯郸学步太过明显,有些脸红。

其实他只是闻到有香气,他们喝酒的时候,喝的是贵,越贵点来喝越有身价,又会品什么。

“奇怪。”叶枫摇摇头,“这个时候路易十三的果味香气应该散去,再挥发的是香草和雪茄盒的味道,你怎么闻的还是茉莉的味道,难道我喝的酒和你的不同?你喝的莫非是路易十二?”

熊总的一张脸臊的和关公一样,咬着牙,无话可说。

方母看着这个打工仔女婿的眼光已经截然不同,她就算木头脑袋,这个时候也能想明白,叶枫是个人物。

“其实果味只是给人带来清新,之后的紫罗兰,玫瑰,檀香木,鸢尾花的清香散发出来,这才是此酒最为让我欣赏的味道。”

叶枫倒了点酒出来,轻轻摇曳着高脚酒杯,手掌轻翻,酒杯竟然从手背滚到手臂,然后再次滑落。

两只手指貌似拈花,再次抓住高脚,叶枫抓住酒杯,竟然倒控摇了三周。

他的动作不急不缓,可是酒水竟然听话的还在杯子里面,一滴不洒。

一条红线曲曲折折的盘旋,好像一条红龙。

陆斐叹息一口气,绝望地闭上了眼睛,经理却是看的双眼发直,他承认,这招他见过一次,酒神曾经表演过一次,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叶枫能使出来。

和叶枫一比,熊总拿着酒杯的姿势看起来就像大象腿在表演,一咬牙,不看叶枫的表演,端起酒杯,“喝酒就喝酒,这么多名堂,一点不爽快。叶枫是吧,来,我和你喝一杯,我先干为敬。”

不管叶枫的杂耍,熊总一口把路易十三闷到嘴里,哪里管它什么香。

亮了下杯底,示意照杯,叶枫却是笑笑,做了任何人都想不到的举动,他直接把一杯路易十三倒在餐巾上。

一股扑鼻的香气散发出来,浓郁非常,叶枫不望熊云,只是望着餐巾上的红酒,喃喃道:“我只喝八二年的拉菲,这种酒,用来闻闻就好。”

陆斐只能叹气,忍不住地问,“叶总,我真的很想知道,你这辈子真的除了拉菲不喝?”

叶枫笑道:“当然是假的,可是连这种酒桶一样的人都能喝上路易十三,我喝了不是自贬身价,又有什么味道,不过虽然不能喝酒,我倒知道这酒还有个好处。”

“什么好处?”陆斐忍不住地问,想要长长学问。

“用这种酒来擦皮鞋,听说特别亮。”叶枫沾起了餐巾,擦了下皮鞋,笑了起来,“斐少,你看看,是不是很亮。”

“真的耶,我也试试。”斐少爷也大笑了起来,一解刚才的郁闷之气,直接把叶枫的那瓶路易十三倒在皮鞋上,别人或许觉得心痛,他当然也和叶枫一样,觉得这几万块钱算不了什么。

“这不对。”叶枫认真的纠正,“一看你就是没有擦过皮鞋,这样倒酒很浪费,真的很浪费,我们要节俭持家。你要先把酒倒在餐巾上,等到充分湿润,然后再擦皮鞋,一边闻着香气,一边擦着皮鞋,感觉会好一些,而且也能多擦几双鞋。”

“叶总,看起来你真的擦过皮鞋。”陆斐佩服得五体投地。

“当然擦过。”叶枫和他一唱一和的做戏,无视熊云铁青的脸,经理诧异的目光,还有服务小姐不知看白痴还是看天才的眼神。

“你擦过谁的?”陆斐忍不住地问。

“当然擦的是自己的皮鞋。”叶枫淡淡的笑,“我还不知道有哪双脚可以让我擦一下。”

二人都是笑,熊云再也按捺不住怒意,一拍桌子,“够了,叶枫,你太不给我面子。”

叶枫终于抬起头来,“哦,你也配?面子是别人给的,脸却是自己丢的,能让我叶枫给面子的人,绝对不是你。”

他的口气平淡,只是一句话就激得熊云差点吐血,顾不得和方父方母打个招呼,拂袖离去,头也不回。

叶枫这才叹息一口气,“伯父伯母,这个人太没有风度,做你们的女婿不适合。”

方母怔了半晌,这才说道:“的确有点。”

她现在有点犯愁,这顿饭她说了自己请,其实就是熊云买单,他没有风度不要紧,这擦皮鞋的路易十三谁来买单?

“点菜吧。”叶枫一挥手,“今天难得伯父伯母前来,我来请客,谁都不要和我抢,谁和我抢,我和谁急。”

罗刚终于笑了起来,“我当然不会和叶总你抢,经理,酒都拿回去吧,我们不会喝,拿点饮料喝就好。叶总请客,退了酒,我怎么说也要个双头鲍才划算。”

罗刚显然老练,不经意的为叶枫节省,就算斐少爷听到,都是叹息,这老小子有点门道,会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