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陆清远,再见

陆清远绕着空中花园已经走了三圈了,对于这个超级大魔术的构造他已经了然于心。

空中花园是尼布甲尼撒二世建给他的王妃安美依迪丝的礼物。作为震惊世界的七大奇迹之一,空中花园有着极高的传颂度——尤其是在它被焚毁以后,更是成为了一个超级童话。而聂斯托利派的术式出身于闪族,因此也用楔形文字保留了这项奇迹。

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个空中花园应当是和“招荡的黄金剧场”类似的大魔术,和固有结界似是而非。要想破坏它,必须要至少是对城级别的出力,而且一定要对于这种建筑有着特殊效果。

陆清远本身别说是地仙人仙了,就算说是鬼仙也勉强。要想释放这种级别的出力,除非搞大批量炸药来,不过炸药对于这种魔术来说根本毫无作用。

白清炎可以说基本上不可能是刘牛孝的对手,而张如晦想要打赢熊云霄都不知道要多少招之后了。如果再拖延下去,己方这里必定是全军覆没的结局。不,别说是这里了,如果九州结界被破,恐怕全部同萌会的成员须臾之间都将会有性命之忧。

果然……要用那个法子了么?

这恐怕是唯一的可行的办法——那个名为“真名咏颂师”的职业,还有在大师那里找到的名为“吼天录”的宝具级的法器。

两世为人,无论是哪一世,自己都是非常聪明的。小的时候,自己无论是学习、乐器、礼仪甚至是家里的产业,自己都弄得井井有条,长辈们也高兴的夸自己是天才,直到自己加入阁皂道的那一天,那一年。

加入了之后,自己才发现,原来自己在法术上一点资质也没有,最初自己还抱着废柴流的想法——现在不是流行这个么?

某个姓范的家伙说过,有志者事竟成,自己自从知道了这句话后便一直奉为座右铭,不是还有一句话说的是“自助者天助”么?

十九年的努力仍然如东流之水,自己的法力仍然稳居倒数第一,陆清远此生恐怕再也难有寸进了。

陆清远,男,二十八岁,王老五一只,废柴一条。

从前有一个人叫陆清远,他穿越了,他以为自己是猪脚能够风生水起纵横商场官场世界……结果他发现这部作品是奇幻玄幻系的。

如果他本身只是个普通人也就罢了,他完全可以作为一般人生活下去。

可是他姓陆,灵宝派的祖师陆静修的陆,他是陆家的子孙,是一定要加入阁皂道的——这是无可推卸的责任。

白眼也见得多了,自己也学着无视那些白眼,还有在智谋等地方尽量发挥自己的作用。不过可惜的是,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首先是实力为尊的。

想好了吗?这个职业是通过漏洞来进行召唤的,召唤所需要的并非是魔力,而是……存在之力。

如果要召唤能发动对城攻击的英灵,自己的存在之力大概会被燃烧殆尽吧。

“呐,奋勇在前总要比缩在后面出计谋要受欢迎的多吧?”陆清远不知道在向着谁诉说着。

比起这样一直被人当成废柴,还是在一生之中有一次的辉煌更好吧——尽管这样的辉煌是以生命的代价。

“英雄给予凡人以勇气,勇气使凡人成为英雄!”

书卷已经被展开,无数金色的书页在陆清远的身边散开。陆清远已经开始了咏唱,他的身上猛的燃起了空澄色的火焰,那是他一生一世仅有一次的火焰与光亮。

“And there was a certain man of Zorah,of the family of the Danites,whose name was Manoah;and his wife was barren,and bare not。”

(那时,有一个琐拉人,是属但族的,名叫玛挪亚。他的妻不怀孕,不生育。)

真名咏颂师进行召唤时所需要的乃是高声歌颂英灵的事迹,并且随着咏颂内容的不同,会召唤出英灵的不同职介和档次。

“And the angel of the LORD appeared unto the woman,and said unto her,Be hold now,thouart barren,and bearest not:but thoushalt conceive,and bear a son。(耶和华的使者向那妇人显现,对她说,向来你不怀孕,不生育,如今你必怀孕生一个儿子。)”

“And the woman bare a son,and called his name Samson:and the child grew,and the LORD blessed him。”

(后来妇人生了一个儿子,给他起名叫参孙。孩子长大,耶和华赐福与他。)

陆清远的身躯一点一点的化作空澄色的火焰随风散去,他的身体看上去也越来越稀薄。

还……还没完,破坏力最强的乃是Berserker(狂战士),还需要加入一段咏颂。

“And she made him sleep up on her knees;and she called for a man,and she caused him to shave off the seven locks of his head;and she began to afflict him,and his strength went from him。”

(大利拉使参孙枕着她的膝睡觉,叫了一个人来剃除他头上的七条发绺。于是大利拉克制他,他的力气就离开他了。)

“And she said,The Philistines be upon thee,Samson。And hea woke out of his sleep,and said,I will go out asa to ther times before,and shake myself。And he wist not that the LORD was departed from him。”

(大利拉说,参孙哪。非利士人拿你来了。参孙从睡中醒来,心里说,我要像前几次出去活动身体。他却不知道耶和华已经离开他了。)

“But the Philistines took him,and put out hise yes,and brought him down to Gaza,and bound him with fetters of brass;and he did grind in the prison house。”

(非利士人将他拿住,剜了他的眼睛,带他下到迦萨,用铜链拘索他。他就在监里推磨。)

盲眼的力士赫然从原地出现,他那高大的身躯此时看起来是那样的憔悴,原本是眼睛的地方此时只有着两个深凹的洞。

“Berserker参孙!”

力士仿佛是听见了陆清远的呼唤,仰天奋力嘶吼着。

意识越来越模糊了,不行,得再等一下,再等一下就好。

“And Samson called unto the LORD,and said,O Lord God,remember me,I pray thee,and strengthen me,I pray thee,only this once,O God,that I may beat on ceavenged of the Philistines for my two eyes。”

(参孙求告耶和华说,主耶和华阿,求你眷念我。神阿,求你赐我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报那剜我双眼的仇。)

“And Samson took hold of the two middle pillars upon which the house stood,and on which it was borne up,of the one with his right hand,and of the other with his left。”

(参孙就抱住托房的那两根柱子,左手抱一根,右手抱一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