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菜鸟玩枪

中年老板笑眯眯的拿来了几盒子弹,然后交了金沐晨一些使用枪械的基本知识,比如不能用枪口对着别人,哪怕是空枪也不行,没有子弹就不要扣动扳机之类的,然后就闪到了一边。

枪这东西金沐晨以前见得不算少,不过大多是在电影电视当中,以前他也玩过几次仿真枪,不过和这真家伙比起来差别还真是不小。

他先拿起了那把M1911放在手里颠了颠,分量还真是不轻。

然后上弹,握在手心里试了试,沉甸甸的给人一种踏实的感觉,这枪是世界名枪,金沐晨以前听说过,他今天选这把枪主要是因为这把枪的威力不小。

五十米开外,老板动过电机遥控,已经竖起了几只钢靶。

距离不近,但是在金沐晨的超能视力下,他看的非常清楚,他按照之前老板交代的要诀,屏住呼吸,伸手扣动了扳机。

“砰!”

枪声很清脆,不过在一细看,对面的靶纸上根本就没有着弹点,他这人生中的第一枪,竟然不知道飞到那里去了。

“金先生,放松,深吸一口气,第一次射击的时候,都会这样。你选的这把点四五口径的1911后着力很大,所以你瞄准的时候尽量的瞄低一点,因为开枪的一瞬间,枪口会自动上扬。你要控制好小臂上的肌肉群,尽可能的把枪口压低。”

站在他们身后不远处的枪店老板,耐心的教导金沐晨说道,刚刚一看金沐晨开枪的架势,就是一个菜鸟,身体绷得太近了,对枪的后坐力预期太大,手臂动作不协调,所以那一枪肯定会打飞。

金沐晨在深呼吸了一口气,握紧了手枪的枪柄,屏气凝神,集中精力,五十米开外的那只钢靶,顿时在他的眼里放大了开来。

“砰!”

这一次五十米开外的钢靶传来了清脆的回音,这一次金沐晨正中标靶,只不过这一次他瞄的是标靶的胸部,可是这一枪却打在了钢靶的肚子部位。

这时候一直站在金沐晨身后不远处的那个枪店老板,则是皱着眉头走了近来。

“金先生看来你小臂的力量不错,这一次你枪口压的很好,看来我之前判断失误了,你有这样的手眼协同能力,下一次就直接瞄准你想要的部位好了,记住开枪那一瞬间的感觉,用不了几枪,你就能成为一个神枪手。”

刚刚金沐晨的射击动作,算是让这老板大吃了一惊。

以前也不是没有亚洲人来他这里买M1911的手枪,不过这把枪在他看来,确实不太适合亚洲人,因为口径大,子弹的动能大,所以后坐力也确实不小。

说实话这枪就算是一般的美国白人,都很难能控制的好,这把枪对射手的小臂力量和手眼协同能力要求很高。

但是今天的金沐晨可是让他开了眼界,除了第一枪飞出天际之外,第二枪就能命中标靶,这颗体现出了他非同一般的天赋,力量和手眼协同能力都非常到位。

接下来金沐晨的表现更是让他差点下巴掉在地上,第三枪直接命中了靶心,第四枪更是打出了非常漂亮的一个爆头。

而接下来的金沐晨更是疯狂的连续扣动扳机,把剩下的四发子弹全都打了出去,而且几乎枪枪都不离靶。

这可是点四五口径的M1911,就算比起全口径的枪也不过少了零点零五英寸,一般人打这枪,基本每开一枪都会停顿一下。

因为后坐力太大,会造成枪口迅速上扬,所以每一枪的准备时间都会很长。

可是这家伙玩点四五口径,却好像跟打九毫米口径的全自动手枪似得,连续扣动扳机,而且还枪枪不离靶,这就只能说明一点,这家伙的臂力简直就非同常人,甚至有点变态。

能把一把大口径的半自动手枪打成几乎全自动的模式,这家伙难不成是在扮猪吃虎?

枪店老板看着金沐晨的背影是百思不得其解,而已经找到了射击窍门的金沐晨是越打越有感觉。

他进化后的身体给他提供了强大的力量支撑,强有力的小臂,外加超常的视力,更赋予了他超强的手眼协调能力,快速射击的快感,更是让他脑子里不断闪现出电影上暴力美学的画面,肾上腺素迅速激增,让他一股脑的把老板拿来的一百发子弹,直接打出去一半。

这时候他才摘下耳机和护目镜,然后把靶纸手摇调了回来。

看看靶纸上的弹孔,金沐晨感觉非常满意,几乎有一大半都命中目标的要害,这对于一个初学者来说,可是相当不错的成绩。

在扭头看向站在旁边的坎迪斯,这时候小丫头,正带着耳机,和护目镜,双手持枪,聚精会神的瞄准前面的靶纸在开枪。

刚刚因为带着耳机的缘故,他还真没留意坎迪斯这边的动静。

小丫头双手持枪,瞄准前方,每开一枪就稍稍停顿一下,打得非常认真,而且看她的样子,可一点都不像菜鸟。

很快坎迪斯也打完了一轮,把靶纸摇了回来。金沐晨凑过去一看,不由得一阵汗颜。

他刚刚的成绩也不过是大半命中目标而已,再看看人家小丫头,不过才开了二十几枪,不过却枪枪命中要害。

她的靶纸上面的着弹点基本都是在胸部和头上那些要害部位,人家的准头可要比他高得多。

“哇哦!真没想到你还是一个射击高手。”

“也没什么啦,其实我以前也经常玩枪,告诉你个秘密,我第一次摸枪的时候才六岁,那时候我父亲经常带我去靶场。”

小丫头说话的时候故作淡定,但是金沐晨却听出了她那炫耀的味道,不过再一想她们家以前是干什么的,倒也释然了。

人家老爸本来就是军人出身,后来还自己开了一家安保公司,枪对她们家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大事。

坎迪斯要是不会玩枪,哪才是怪事。

接下来金沐晨有试射了M9和格洛克,和1911比起来,这两把枪可要好操控的多。

M9原来就是意大利的伯莱塔手枪,在港式英雄片中经常亮相,金沐晨对这把枪也非常熟悉。

这把枪和1911比起来,只能用中规中矩来形容,后坐力不大,着弹点很集中,各方面都显得很均衡,也正是因为这一点,美军才会选用它来替代1911吧。

而三把枪里最好用的当属格洛克,他挑的这把是格洛克17,枪体宽度和M1911一样,都是三十毫米,但是拿起来却舒服得多,不光是因为枪的整体分量要比1911轻,主要还是因为这枪的人体力学设计,让握柄握起来显得非常的舒服。

而且自动模式也非常好,火力迅猛,威力不俗,端的是一把好枪,就算金沐晨是个初学者也能得出这样的结论。

回到店里,金沐晨直接对那中年老板说道:“老板,这三把我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