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0章 原罪!(第2/2页)

“对,以前我们是摸石头过河,没有经验可循,自然谈不上法律。”

聂书记笑了笑,接着道:“言归正传,我们接着说企业,企业是国家税收的源泉,这是社会财富的第一次分配。企业主得了利润,国家取得税收,还有相关部门得了各种费,甚至一些有关单位拉了赞助。进入这不同腰包的钱则进入了二次分配,一下子就产生了很多享受这企业创造的财富的人,这就是企业的贡献,至于是不是创造了就业,那还另当别论。其实作为企业仅此也就够了,照章纳税,就是最规矩的企业。如果企业再去搞慈善,再去参加社会的一些公益活动,那就是额外的智慧的修补社会,或是培养消费人群。”

领导的水平比想象中更高,至少韩博听了觉得非常有道理。

看着韩博若有所思的样子,聂书记意味深长地说:“企业家的原罪其实在这个时候已经可以抵顶了,他们已经用实际行动在救赎自己。有的人主张追究企业家的原罪,要把他们用不正当方法取得的原始积累吐出来,我认为这是纯理论的正义,实际是无法行得通的。这可能再次掀起仇富的情绪,点燃摧毁生产力的均贫富,等贵贱的绝对平均主义烈火,使社会陷入动荡,目的与结局会完全相反。更重要的是在追究原罪的过程中,成本会大于收益,后果会一塌糊涂。同时也会造成天下无好人,人人自危,所以这无论如何不可轻言。”

之前只是旁敲侧击,“无论如何不可轻言”,这就是明确表态了!

没有确凿证据,韩博正不知道该怎么解释郝英良的原罪跟其他企业家的原罪是不一样的,聂书记突然脸色一正:

“但是,对于有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故意犯罪,经营中的违法活动,我们要发现一起要查处一起,这与讨伐原罪是两码事,可以说这是基督教意中的本罪!原罪可以通过企业创造的社会效益来救赎,而本罪则必须由现实中的法律来作出决断!”

以前发生的就让它过去,以后再发生就严厉打击,是不是这个意思?

孟卫东沉默不语,韩博自然不好辩解。

聂书记摸摸下巴,轻叹道:“历史走过来了,那些已经发了财的企业家,是国家政策的机会或地缘上的机会,让他们占了便宜。这里面有方方面面的错,追究起来是一笔说不清的帐,无法厘清就割舍吧,有什么办法呢,这也可能叫做规律吧。”

“无法厘清就割舍,要是我能厘清呢?”韩博暗暗地想,可这些话只能藏在心里。

眼前这位不是一般市管干部,可以说是半个钦差大臣。

生怕韩博不听招呼一意孤行,聂书记决定说得更透彻一些:“企业家原罪的形成是在一个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是在一种生产力取代另一种生产力的初期,那个时候一般要伴随着法制不健全与市场发育不良,成功者取决于胆量的成分大一些,学识并不重要,甚至在这个时期越是有学识的人,越是观望徘徊,这也就是秀才造反,三年不成的道理。而到了社会与市场成熟期,那些第一批的创业者已经大浪淘沙,可能所剩无几了,那些被淘汰的企业家,就像西方国家信奉的所谓上帝意识,是彻底地让他们赎罪去了。那些站住脚跟的企业家,能快速地提高自己,跟上发展的步伐,脱胎换骨,懂得如何去回馈社会……”

领导不只是在谈大道理,也是在用事实说话。

刚刚过去的一天看到的什么,明天省领导又会来看什么,不就是他郝英良“脱胎换骨”、“回馈社会”的一系列举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