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1章 “追思会”(二)(第2/2页)

因为一旦评上,民政部门就要落实优抚政策。

如果落实不了,革命烈士亲属就会上访,到时候倒霉的是市里。

其实还有一点韩博没说,杨支队乘坐的那辆车手续不全,几年没年审,甚至没上保险,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规。

虽然是公安经费不足导致的,但法规就是法规。你们驾驶乘坐手续不全的车发生交通事故,还评选上烈士,如果有人鸡蛋里挑骨头,最后倒霉的还是市里。

说在这个问题上,陈副市长真不是刻意要跟孟书记唱反对,可以说只是在落实市长、常务副市长等领导的意图。作为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孟卫东则必须为民警考虑,“从优待警”不能说说而已,就算有矛盾,也是工作中的矛盾。

之前只听过禁毒队高政委的介绍,郭副厅长等人终于意识到这事并非孟和陈有矛盾那么简单,众人面面相窥,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开口。

话说到这个份上,韩博干脆把话说到底。

“各位老大哥,杨支队是一级英模,我是二级英模,我认识许多像杨支队一样的一级英模,其中有一个单位工作多年的战友,我觉得杨支队在天有灵,肯定不需要烈士这个虚名。作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的亲属,他爱人和他女儿同样能享受到不低于甚至超过革命烈士家属的待遇。”

什么意思,不支持,不帮忙?

包括朱支队在内的所有人,感觉这话有点不对劲儿,觉得他应该帮这个忙,应该据理力争,仗义执言的。

然而,他们想错了。

韩博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倾向于支持市政府,毕竟一个盯着一个,市财政那么紧张,杨支队乘坐的车又确实手续不全,评烈士真不合适。

“这种事其它地方之前发生过,民警牺牲,却评不上烈士。”

韩博顿了顿,接着道:“亲属上访告状,有的赢得不少人大代表支持,有的干脆起诉市政府,结果都以失败而告终。原因很简单,市政府享有革命烈士批准权,但这个批准权只是民政部门在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之前的一个内部审批程序,最终发生法律效力的是作出颁发或不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的行为。换句话说,市政府履行的是内部批准程序的职责,并不直接面对死亡人员亲属,也没有任何文件材料送达给死者亲属,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只要市政府作出决定,打官司也打不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