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打击事业不动身体(第2/2页)

知名品牌对这件事的观察角度和普通老百姓不一样,他们可不管是不是一丘之貉,是不是被逼才报警。

他们从中得到的信息有两点。

第一,泽业广场的商业中心铺面非常紧俏,未来可能会火;

第二,泽业广场的招商模式已经确定下来了,原则上是大品牌先到先得。

甚至连这次事件是不是炒作,并不在关心之列。

无论是不是泽业的故意炒作,至少目前泽业广场又在网络和电视上大大露了一把脸,提升了知名度,实际上还是比较正面的知名度。

如果是炒作的话,恰恰说明泽业的运营能力很强,这样的合作伙伴,更值得信赖。

不过目前看来,倒不太像是炒作,因为整个事件的录像都有了,谁会为了公司利益,冒着违法的风险,配合公司演戏?

没几天,索贿者宋萍的个人资料也被扒了出来,原来在万科省公司的时候,名声就不怎么样,甚至有万科的‘匿名人士’现身说法,这个宋萍以前在公司,就是靠着陪上级睡觉,陪客户睡觉上位的,后来她的上级出国了,她也就站不住了,这才离职的。

这下子,新闻的看点陡然增加了许多。

……

案件突如其来,发生的快,处理的也很快,直接移交法院。

人证物证确凿,没有太多的悬念。

在金额上,三万快钱是一道坎,超过三万,就属于数额巨大,判三年以上,三万以下,是数额较大,判三年以下。

案发后经过实际调查,那张卡里只有两万五。

不同的圈子有不同的规则,政治上,不仅要消灭前途,还要消灭肉体,至少是送进去;

商场里,没有特殊情况,不到生死存亡的地步,竞争也好,对待背叛的下级员工也罢,一般只打击事业,赶出场了事。如果下死手连肉体都要彻底消灭,就有些越线了。

宋萍本人还算比较主动的交代了问题,根据调查,受贿行为也仅此一次。

此外,录像中显示,宋萍毕竟没有直接索贿,而是暗示,这个和直接伸手要钱,还是有细微区别的。

综合各种考虑,最后判了两年缓刑两年,退换全部非法所得,另处个人罚金三万元,缓刑期间,不得从事之前相关工作。

宋萍回原籍老老实实的缓刑去了,赵泽君也没再见过她,忙着利用年前最后的一点时间,和各路蜂拥而至的商家签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