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还我,赡养费拿来,负心汉咱离婚吧!——离婚手续(第2/2页)

从《放妻书》里能看出来,你们协议离婚以后,李四不但要依律把您带到李家的嫁妆原价还给您(唐朝经济条件不错的人家,嫁女一般都会陪送丰厚嫁妆,包括布匹钱粮等等),还给了您一笔足够三年花用的赡养费。三年以后呢—一般三年之内您就能再嫁出去了,再找一个男人当饭票就是。

您问啥?古代不是宣扬“从一而终”吗,您这离了婚的妇女,还能再嫁出去吗?

怎么说呢,当然大家还是承认娶初嫁闺女比娶二婚妇人强,也承认头婚原配的地位比续弦正房的地位高一些,但是在唐朝和唐以前,女子离婚、再嫁都是很常见的现象。尽管官府和社会舆论也尊重“妇人守节”是一种品德高尚的行为,但是如果您夫死了或者离婚了,再找个人结婚,一般不会有人出面指责您不守妇道啥的。

唐朝的男人找老婆,首先看对方的出身,是不是高门大姓或者至少是当地望族;其次看地位家产,如果对方父兄官职高,家里有钱最好;最后看女方本人是否有才有貌德行口碑好,至于女方是不是初婚的闺女,考虑次序那是比较靠后的。

像您这样的情况,在当地算不错的人家,父母疼爱,给的嫁妆很多,自己又还年轻能生儿子,三年之内再婚,问题不大。当然,再婚不再婚也要在一定程度上尊重您个人的意愿。

基本上来说,唐朝的大男人各个都跟李四差不多,要他们一辈子只对您一个人保持忠贞,是不太可能的。如果您还是不肯接受这个穿越现实,那干脆别再嫁人了,以“父母年老需要侍奉”为借口,您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赖在娘家吃一辈子白食。父母死后,当家的兄弟有责任继续供养您,就算兄弟死了,继承家业的侄子也要一直供着您白吃白喝到死为止,您死后他们还得按礼制为您服丧。

其实别说您自己一个人回娘家吃白食,就算再带几口子,好比说,跟李四离婚以后您又嫁给了赵六,过了几年生了两个孩子,赵六病死了,就算他家里还有父母兄弟户主,您也可以收拾应得的家产,带着两个拖油瓶回娘家居住。

这种情况下,您孩子的外祖父母、舅舅表哥,都有责任有义务供养寡女(姐妹/姑)一家几口,衣食标准和自己家人一样,还要负责送您的孩子上学读书、赴科赶考,甚至结婚成家立业。这是唐朝人普遍认同的家庭责任,如果做不到,要受社会舆论谴责的。

然后,如果您的后半辈子是在娘家度过的,到了您的弟弟或者侄儿当家时,您对于家庭事务也有一定的发言权,家里的重大事项做决定前要和您商量。特殊情况下,甚至可能这个家就由您来管了。死后您也可以葬入家族坟地,长眠在父母身边,晚辈给立个碑文墓志,还要写您是为了侍奉父母才回娘家长住,称赞您是一位孝女。

这几章里,我们说了很多您穿越成唐朝妇女后面临的命运,看完之后是不是觉得坑死人了?要知道,唐朝的妇女地位在所有封建帝制王朝里,还算是比较高的呢!所以,如果您是女性,敬请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吧!

本篇参考文献&深度了解推荐:

姚平著.唐代妇女的生命历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钱大群撰.唐律疏义新注.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