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庄生晓梦迷蝴蝶(五十四)(第2/3页)

这……这都是什么人啊。能折腾出这种伤口。

依小林之见,常清静这条腿可算是废了。

废话,这大腿根处的肉几乎都快烂光了,深可见骨,看样子像是一刀一刀跟片牛肉似的片下来的。

也不知道是什么兵器所伤,涂了几天的药都没涂好。

常清静道:“没用的,刀气萦绕于伤口,凡人界寻常药物无用。”

“那怎么办?”小林发愁,“总不能让它一直烂着吧。”

常清静沉默了片刻。

凡人界的药物不行,修士的药物却可以,只是他如今身无分文,没有灵石也买不起药膏。

只道:“……我用灵气每日调理,过些时日便好了。”

两个人都是男子汉,小林便肩负起了照顾他这伤势的重任。

虽然常清静说凡人界的药物无用,但擦点儿药总比不擦要好。

每天帮着常清静擦药,小林发现,常清静他虽然长得像个小白脸,却也是条汉子。

每每脱裤子,他都得赞叹一番。

这人比人气死人,想不到常清静他这一副清冷出尘的模样,高冷得像是下一秒就能羽化成仙,那玩意儿却一点儿都不出尘。

手掌与脚掌的血洞上药时,需要把纱布硬生生塞进去,换药的时候又得抽出来。看得他都牙酸,常清静冷汗如雨,硬是咬紧了牙一声未吭。

这还好说,最鸡飞狗跳的是在如厕的时候。

小的倒还好,尤其是上大的,牵连到大腿根的肌肉,哆哆嗦嗦的半天都喘不匀一口气。

疼是其次,自尊粉碎才是大头。

当初上完大的,常清静足足沉默了半天。

和生存相比,所谓的尊严便也就不值一提了。

小林这个人,常年流浪乞讨在外,行事只看个“对味儿”三字,只要谈得来就愿意交个朋友。

当朋友也够义气,愿意花钱帮着常清静买药,照拂他一二。

当然这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他觉得常清静快死了。

他肯定打不过那什么岭梅仙君。

于是,他这照顾更像是对一个将死之人善意的临终关怀。

常清静眼睫微微一颤,他不傻,能觉察到小林频频看向他的目光饱含同情。

今天天气不错,许久未开张,小林便扶着常清静出来,没忘记抄上了前几日为他打造的一副木拐,让常清静拄着拐杖跟自己一块儿乞讨。

别说,即便落了难,他容貌好,拄着个拐杖,就算垂着眼坐在这儿一声不吭,也有不少人见了心生同情,丢几个银钱的。

小林悲痛大呼,这个看脸的世间太冷漠了。

晚上,两个人点了支蜡烛,坐在屋里数钱。

主要是小林单方面数,常清静并不关心。

越数小林越高兴。多久没有要到这么多钱了。

扭头看了一眼常清静,他审慎地伸着指头默默扒拉出十分之二的铜子儿,恋恋不舍地推到常清静面前:“给,能要到这么多钱也算是你的功劳,这算是你的辛苦费。”

常清静:“我是将死之人,用不上。”

这视金钱如粪土的品性,让小林大为叹服。立马把钱全都拢到了自己面前,生怕常清静反悔。

看常清静的确是不在意这钱,心里更平添了几分喜欢。这要是一起搭伙过日子,他负责要钱,他负责卖惨,两人合作不说日进斗金了,至少是不愁吃喝。

可他竟然要去找死,这么个大好青年去找死!!

“你没什么家人、朋友吗?”小林苦口婆心地,还在努力劝说他改变主意,“和人约战也不知会你家人朋友一声?我是个孤家寡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但我看你不一样,总是有一二好友的吧?”

常清静一顿,道:“并无。”

他目光静静落在屋外,天气愈发地凉了,正是暮秋的天气,木叶萧萧,满目衰枝。

从前的确是有的,有一个一路相伴相携走来的……至交好友。也有玉真、玉琼、吕小鸿等不嫌弃他古板性子的同门。

常清静思忖了半秒,突然主动道:“我与你唱首歌吧。”

小林自然是鼓掌表示自己的热情。

结果下一秒,他就后悔了,悔得肠子都青了。

这你妈是人听的吗?!

常清静的嗓子好,但歌唱得不好,老跑调。跑得那叫一个“惨不忍睹”,完全就没在调子上。

“怎能忘记旧日朋友

心中能不怀想

旧日朋友岂能相忘

友谊地久天长…”

“停停停!”在这接连不断地魔音穿脑之下,小林心态有点儿崩,“够了够了,别唱了。你唱得这都是啥啊。”

青年容色冷清,朦胧着残阳闲淡的余晖,闻言迷茫地睁大了眼,颇为无措:“很难听吗?”

唱歌跑调的人往往不自觉自己唱歌难听,还挺乐在其中的。

他记得,桃桃总爱听他唱歌,每次唱歌都要笑,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

小林惊恐地问:“是谁给你的这个错觉,让你觉得你唱歌好听的?”

常清静足足沉默了半晌:“一位……朋友。”

他从未给别人唱过歌,桃桃是唯一一个,哪怕是师尊,舅父舅母、玉真、玉琼,甚至是苏甜甜也未曾有过。

小林默然了片刻,为这位远方的壮士竖起个大拇指:“果然是真朋友,知己!”

多说无益,吹灯,又是一夜好梦。

第二天,常清静继续随着小林去乞讨。

小林一边走一边哭,哭说他这弟弟惨啊,为了替父报仇被打折了双腿,沦为了废人,编出了好一出大戏。

过往路人同情的目光直往常清静身上飘。

常清静的脸也不是总能灵光的时候,也有那见惯了这些套路的老江湖,不耐烦地叫他俩滚。

又斜着眼盯着常清静看:“大男人容貌气度都不错,跑来要饭?丢不丢人?”

……

清晨,天将明未明之际,桃桃就起来了。

起床洗漱,晨读,紧接着提着水桶浇花,帮着梅先生伺弄他这一院子的宝贝花草。

桃桃嘿咻嘿咻地提着水桶,在院子里跑来跑去,累得气喘吁吁,脸色红润。

有师兄师姐一手拿着个馒头,一手捧着卷书,从厨房里出来。

见之一乐,问道:“累不累啊?要不歇歇?”

宁桃擦了把脸上的薄汗,精神奕奕地笑道:“师姐,你不懂,这叫晨练!!”

“那行,你晨练完赶快来书房一趟啊。”某师兄吧唧吧唧咬了口馒头,含糊道,“还有事儿交代给你呢。”

“对了,你上次讲的那个平面直角坐标系还挺有意思的,下午再讲讲?”

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间,一院子的花基本上也饮饱了水。

桃桃撸起袖子,正准备去书房干活之际,突然,孟狄在门口喊她。

“桃子,有人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