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太监到“权奸”

史上最著名的太监大概是李连英。一般写作李莲英,那是错的。

连英,字灵杰,平舒(今河北大城县)人,生于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卒于宣统三年(1911年)。其父李玉,母曹氏,育有六子二女,连英是次子,小名“机灵”。七岁,连英随父母至北京,父亲在珠市口大街一家皮货店干活。后人有称连英为“皮硝李”者,说的就是其父的职业。而王先谦参劾李连英的奏折,则称“太监篦小李之名,倾动中外”,有人说这是“皮硝”与“篦小”的一音之转,也有人说这是因为连英最开始在宫中的梳头房学习,而梳头用篦子,故称“篦小李”云。

连英八岁那年,太监沈兰玉游说李玉,让他入宫做徒弟。贫家无奈,只好应允。九岁,连英入宫。咸丰十年(1850年),英法联军攻入北京,皇帝避难至热河,次年,驾崩。两宫太后旋与恭王联手,对顾命八大臣发动政变,夺取了政权,史称“辛酉政变”。据说,连英在太后与恭王之间传递情报,为政变成功做出了贡献,此后,他在宫中的升迁极为迅速,至三十九岁,获赏二品顶戴(享受副部级待遇),所谓“开国以来,未有若是之光荣者也”。不仅宫中,在宫外,连英也是声名显赫,尤应以光绪十二年(1886年)四月随醇亲王赴旅顺、烟台检阅北洋水师最为光辉夺目。不过,本应光辉夺目的出巡,表现出来的却是黯淡无光的低调。

以舰艇吨位序次,北洋水师是当时亚洲排名第一的海军部队,隶于总理海军事务衙门。醇王奕任总理大臣(相当于海军司令),直隶总督李鸿章为会办大臣,相当于海军副司令,负责日常指挥。清代有“祖制”,不许宦官干政,而连英作为与军事毫无关系的内务府总管太监,却随海军总司令下部队视察工作,真是体制上空前的创新。百官中自然有人联想到唐代宦官监军的故事,不由深为忧虑。

御史朱一新上奏,质问朝廷,说,如此隆重严肃的阅军大典,竟让李连英这个“刑余之辈”厕乎其间,将来还怎么“诘戎兵,崇礼制”?难道太后这么做,真有“匪外廷所能喻”的“不得已苦衷”吗?慈禧读了折子,大怒,反问一新,你说“苦衷”是啥意思?难道还意存讥讽不成?一新顿首答,岂敢岂敢,小臣的意思,是以为太后或是担心亲王远行,路途辛苦,特派内侍随行,以示体恤,以昭慎重。不过,在您看来,这是曲近人情之礼;在小臣看来,却是于礼无征之举。言外之意,即太后尽有“苦衷”,情有可原,其实则混淆了内廷外廷的界限,破坏了宦官不得干政的“祖制”。慈禧闻言,沉吟不语,摆摆手,示意一新退下。然而,回过神来,还是“下诏切责”,批评一新不该造次。

连英并未受到这场风波的影响,顺利完成了检阅任务,回京还受到嘉奖。一新贡献忠言,却受到批评,失望以极,遂请归养,不数年,卒。

此事既为创举,当然有“苦衷”,只是并非一新说的那份苦衷。除了宦官不许干政,清代还有亲王、后妃不许干政的“祖制”。慈禧垂帘听政,是违背“祖制”,搞政变,更是颠覆了“祖制”。不过,依只许州官放火之义,对于其他人违背“祖制”,她是零容忍的。此前,她就根据“祖制”修理了恭王,将他赶出军机处,剥夺参政议政的权力。更早的时候,她也根据“祖制”,将在外招摇的太监安德海砍了脑袋。有了这些覆辙,醇王奕越发小心。他是光绪帝的生父,也是慈禧发动辛酉政变的盟友,这种身份很敏感,一是怕被太后误会争夺对皇帝的控制,一则眼看两位盟友不是暴毙(慈安太后),就是斥退(恭王),而自己也极具“动辄得咎”的潜力,不免狐悲。及至出任总理大臣,命他去检阅海军,更是谨小慎微,生怕惹动慈禧的嫌猜。他“力请派李连英偕往”,以便由连英监视自己的言行,向太后报告,让领导放心。慈禧闻请,遂允了此事。可怜朱一新,何能知道这个“苦衷”?当然,即算知道,他也不敢讲出来—如此微妙隐秘的情事,公开场合多讲一句都是犯了大忌。而他竟讲出来了,可见他真不知道。

慈禧本非派连英去监军,而是派去看着小叔子(醇王为慈禧亡夫即清文宗之弟)有没有乱说乱动,故亦不在乎臣下的谏议。连英深明此行的真意,在军中待了一月,表现十分低调。凡醇王出见将吏,他皆侍立于后(其实完全有资格看座的),替王爷拎着“长杆烟筒”与“皮烟荷包”,默无一语;若无会见,则随王爷猫在房里,不见一客。当时直隶、山东一干大吏,本想趁这机会亲近李总管,表示一点儿“意思”,哪知道连人都不常见到,更别说抒发“向慕之忱”了。

甲午战争,清国惨败,御史安维峻奏称:“中外臣民,无不切齿痛恨,欲食李鸿章之肉。而又谓和议出自皇太后,太监李连英实左右之。李连英是何人斯,敢干政事乎?如果属实,律以祖宗法制,李连英岂复可容?”这份折子的中心思想,是要请皇帝砍了李鸿章的头,说到兴起,把李连英也扯进来。

然而,安维峻并无连英干政的确凿证据,他这么写,是运用御史可以“风闻言事”的权力。折上,慈禧太后大怒,而其时已经归政于皇帝,乃命光绪皇帝也装作很怒的样子,严斥安维峻“肆口妄言,毫无忌惮”,胆敢在帝后之间挑拨离间,“着即革职”“发往军台效力赎罪,以示惩戒”。

连英作为太监,数次被御史点名批评,创了清史上一项纪录。若真做了卖官鬻爵、贪赃枉法的大恶,他不冤。可是,谁能拿出哪怕一条确证来指控他?没有,一条也没有。约在光绪六年至八年间,有御史“胪列事实”,向太后举报连英。太后读了,对连英说,昨儿有人举报你,主要是经济与生活作风问题,你可自己辩护。第二日,连英呈递辩护状,逐条批驳。

择要看看连英的自辩。第一条,说子、侄拿他的名片至各省讹诈钱财。辩称:有事与外官联络,要用到名片,然而,名片全由自己手写,列明事由,附有签名。若说子、侄拿我名片到处撞骗,请举报人提交物证,看哪张名片写了教我子、侄去向外官讹诈的事。

第八条,说他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辩称:家中确有紫金泥壶、玉翠白菜、翡翠烟壶这些珍贵古董,或是我从琉璃厂买来,或是太后赏赐,前者有发票,后者有诏书,怎么能说财产来源不明?至于地安门内黄化门大街东口酒醋局胡同的住宅,不过比中产阶级的居屋条件稍好,要说“其制逾礼”的豪宅名园,那是不够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