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起底袁崇焕(第5/8页)

从崇祯将袁崇焕逮捕,到最终处死袁崇焕,其中隔了九个月的时间,那么这九个月崇祯在干什么呢?本来崇祯还在犹豫如何处置袁崇焕,此时,想加盟内阁的温体仁和周延儒为了扫清障碍——内阁大学士钱龙锡,于是就拿袁崇焕下手了。

钱龙锡跟袁崇焕关系不错,此前咱们交代过,袁崇焕就是跟钱龙锡最先说自己要杀毛文龙的,而袁崇焕此时在狱中,只要往死里整袁崇焕,钱龙锡必然受牵连,然后温体仁和周延儒就能成功加盟内阁,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者。

于是他们组织御史言官集体弹劾袁崇焕、钱龙锡,说钱龙锡与袁崇焕相互勾结,袁崇焕贿赂钱龙锡几万两银子,等等。

其实在明朝,大臣收受贿赂,除了朱元璋时期必死外,剩下的时候就那么回事儿,大家都睁一眼闭一眼,毕竟谁的屁股都不干净。

可是,袁崇焕是边境大将,钱龙锡是朝廷重臣,边境大将和朝廷重臣走得太近意味着什么?可能要谋反啊,要里应外合啊!最终崇祯下定决心杀袁崇焕。之所以崇祯从逮捕袁崇焕到杀他用了九个月,还有一个原因在于皇太极此番虽然撤兵,但他留了一部分余部在关内,直到袁崇焕被逮捕七个月后,崇祯三年(1630年)六月才全部退出,在此期间崇祯还要用祖大寿的关宁铁骑来抗击敌军,所以一时不能动袁崇焕,直到后金军完全退出长城,祖大寿领兵回到辽西,崇祯才对袁崇焕定罪、动刀。

崇祯以如下罪状给袁崇焕定罪:

谕以袁崇焕付托不效,专恃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款则斩帅,纵敌长驱,顿兵不战,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及兵薄城下,又潜携喇嘛,坚请入城,种种罪恶。命刑部会官磔示,依律家属十六以上处斩,十五岁以下给功臣家为奴。今止流其妻妾,子女及同产兄弟于二千里外,余俱释不问。(《崇祯长编》卷三七)

那么袁崇焕这些罪名都是真的吗?咱们逐一分析。

一,付托不效。这是指崇祯皇帝命袁崇焕为蓟辽督师,指望他五年复辽,而他辜负了皇帝的嘱托,致使后金军队长驱直入,攻打京师,给明朝带来极大的震动和损失。(按:这个事嘛,崇祯的确苛责了袁崇焕,因为后金军是绕过了袁崇焕的直接防区杀向北京的,而袁崇焕在得知了皇太极大军杀到之后,就立即阻截,先后在遵化、蓟州、通州拦截后金军,可惜的是都没碰上,或曰都失败了。因此这一条不算数。)

二,专恃欺隐。是指责袁崇焕依恃崇祯的信任而行欺骗和隐瞒。(按:袁崇焕在杀毛文龙一事上是“专恃欺隐”,在己巳之变时,袁崇焕上奏说:“凡要害地方,俱已拨兵防守,其蓟州守则不忧矣,西建昌、迁安、永平守则不忧矣,东抚宁、山海、丰润、玉田守则不忧矣。”结果皇太极却成功突破了这些地方,袁崇焕的“拨兵防守”形同虚设,这条可坐实。)

三,市米资盗。这件事指的是,崇祯二年(1629年),漠南蒙古东部闹饥荒,袁崇焕提出要救济蒙古人,说如果不救济蒙古人,那么蒙古人就会倒向后金,但崇祯不让。因为崇祯认为把粮食给蒙古人相当于“资盗”。那么此事究竟是谁正确呢?袁崇焕认为如果不救济蒙古人,那么蒙古人就会倒向后金,而事实上蒙古人此时已经倒向后金,看看蒙古喀喇沁部跟满人的盟书吧:

满洲、喀喇沁我们两国为结盟和好,宰白马祭天,杀乌牛祭地。置一碗酒,一碗肉,一碗血,一碗枯骨,许下诺言,对天地起誓。如不履行此誓言,喀喇沁与满洲不友好,与明国除原有的赏和去大都贸易外如有私下密约,或堕入察哈尔之奸计背叛,喀喇沁遭天谴责,执政之拉式奇布、布颜、莽苏尔、苏布地、庚格勒为首几个大小塔布爱等遭殃,不得长寿,如同这碗血,流血而死,被按埋于地下。如同这碗枯骨,其骨散败。如果履行其对天盟誓之言,天地保佑,获得长寿,子孙万代永字太平之福。(《十七世纪蒙古文文书档案(1600—1650)》)

可见此时蒙古已经完全倒向后金,因此袁崇焕给蒙古人粮食就是资敌。而且袁崇焕的观点也并不对,他认为如果给蒙古人粮食,他们就会不倒向后金,事实上,谁强他们就听谁的,按袁崇焕的逻辑,实际上连努尔哈赤起兵这件事情都不会发生。明中央政府对东北女真人的救济帮助几乎贯穿于整个明朝,从永乐一直到万历,甚至一直到万历四十五年还用物资赈济努尔哈赤统治下受灾的女真地区(朱诚如《论明代女真与中央王朝的关系》),可仅仅到第二年,即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努尔哈赤就公开起兵反明。这些人绝不是用仁义就能感化的。

四,谋款斩帅。指的是袁崇焕跟后金暗中议和,斩杀毛文龙。(按:这条准确地说,应该是袁崇焕并未跟后金暗中议和,杀毛文龙也并非跟后金议和的成果。这一条前文已详述,在此不多言。总之,这条的确可以看作袁崇焕的罪行。)

五,纵敌长驱。是指责袁崇焕纵容后金铁骑长驱直薄京师。(按:这条不能坐实,事实证明袁崇焕为了阻截后金军,的确尽力了,绝非“纵敌”,但敌人的确长驱了。)

六,顿兵不战。这是指袁崇焕在蓟州让后金军不战而越过。(按:这一条不能坐实,并不是袁崇焕不战,而是后金军绕着走,根本就没碰上。)

七,援兵四集,尽行遣散。(按:这是说袁崇焕将进京勤王的各路援兵遣散,纯属污蔑。)

八,潜携喇嘛,坚请入城。喇嘛的身份是僧侣,所以可自由穿梭于明清双方,在当时经常充当非官方的使节,这是指袁崇焕坚持要求入城,并暗地里潜藏能通融后金的使节,妄图将其带入北京以促成议和之局。说的是袁崇焕欺瞒朝廷,背地里力图议和。(按:这一条并不完全对,不能坐实。)

综上,袁崇焕的八条罪名,成立的有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看来崇祯杀袁崇焕要比袁崇焕杀毛文龙靠谱得多,袁崇焕杀毛文龙的十二条罪名,没有一条能坐实。那么这三条大罪至于判死刑吗?其实单凭擅杀毛文龙这一条就够判死刑的了,但就当时情势而论,正是用人之际,而袁崇焕通过两次宁远之战,也可见他的确有守城的才能,应该让他戴罪立功。可是崇祯三年八月十六日(1630年9月22日),崇祯却下令在西市处死袁崇焕,刽子手将袁崇焕的肉一寸一寸割下,共割了一千五百刀,鲜血淋漓,惨不忍睹。围观的人因为都认为是袁崇焕把皇太极招来,使北京城遭遇兵灾的,所以对他恨之入骨。他们有的从刽子手那儿抢到一块肉用嘴咬,有的花钱买他的肉,有的争抢刚开膛的肠胃就烧酒喝,还有的没抢到肉的就用斧子剁碎他的骨头。(张岱《石匮书后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