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白奴制的起源

保护你远离邪恶的女人,远离外女谄媚的舌头……因为妓女能让人只剩下一块饼,淫妇则会猎取人的宝贵性命。

——《圣经》(1611年版),《箴言书》,6.24和6.26

不应责难……理性、论证与恒久的自然法则都为不幸、堕落与沉沦的女人提供了有力的辩护……那么就让我们伸出慷慨的双手,来慰藉这些我们的同类吧。

——理查德·哈里森,《对于……从良妓女救济会之主事者们的布道》(1768),第11、20页

我相信贩运人口,特别是女人……为了性剥削之目的,乃是联合国如今面对的最恶劣的侵犯人权之行为。此种行为遍及各地,愈演愈烈。其根源在于社会与经济状况。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2004),iv

在18世纪,人们对于卖淫的态度发生了永久性的变化。在传统新教的观念中,妓女是最恶劣的性堕落者。她们遭受了最严酷的惩罚:一经发现,立刻鞭笞、监禁并服苦役。在17世纪50年代,当时的《通奸法案》甚至可能使她们面临死刑,而在此期间,成千上百的妓女干脆被集中起来,被迫与其朋友与亲人断绝关系,并被运至大洋彼岸数千英里之外的西印度群岛,整个过程甚至无需审判。整个性戒律之文化,即有赖于此种严酷手段。其原因在于,《圣经》广泛阐述了淫荡而贪婪的妓女对于社会秩序所造成的可怕威胁,而这一观念亦已深入寻常男女之心。妓女得不到什么特别的许可,也没什么必要的功能。任何一个失贞的女子都是妓女,其不断的滥交行为只能加重她的罪恶与丑陋。

1800年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妓女仍被视为疾病与混乱的危险传播者。但自18世纪中期开始,另一种对于性交易之态度逐渐兴起,它日益挑战着上述传统的观点,并经常使之黯然失色。此后,人们看待妓女往往既有谴责,亦有怜悯。在18、19和20世纪无数的思想家与艺术家眼中,卖淫正是现代西方社会中男性与女性之特征属性的一个例证——在现代西方社会的性理论与实践之中,在其阶级动力学(class dynamics)之中,以及在其经济与政治的权力分配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