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雅与感性

1688年之后所有关于性的讨论,其首要的主题都是男性行为举止之堕落与改良。鉴于男人们的行为如此恶劣,而外部监管亦多不复存在,因此,如何驯化他们本性中的放肆与淫乱便成为了当务之急。

早期男性之荣誉与斯文的典范大都忽视了异性,而主要着眼于男人之间的交往。其时普遍认为,女人相对而言更缺乏德性与自制,男人不应该从她们那里学习如何自我控制。不过在18世纪,这一观念已逐渐被颠覆,如今人们开始相信,事实上,女人拥有更高的道德。因此,对于男性而言,与女性的交往成为了一种基本的修身方法,以此来培养其风度,教导其有关“优雅”、“感性”与行止有度的全新理想。

大多数当时的评论者都将这一观念的历史追溯到中世纪,声称骑士精神之诞生乃是西方文明一个关键的进展。其“对于女士之极大的尊重与敬奉”,按照约翰·米拉尔的风行之作《品第之起源》(Origin ofthe Distinction of Ranks)的说法,“仍然深远地影响了我们对于女士的行为,使得她们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优雅、周到与悉心的对待,而希腊人与罗马人则对此一无所知,甚至所有的古代民族亦如此。”不过,当玛丽·沃尔斯通克拉夫特尤其指责路易十四因袭那种男性之“体贴与尊重”的传统时,可能更为接近事实,当时的女性受到的正是此种传统之对待。的确,这一新观念之最近的先例出现于17世纪的法国。

从17世纪早期开始,一些主要的法国思想家就发展出一种关于女性的全新观念:她们在道德上绝非更低,而是体现出一切良善与美好的品质。同样是在法国,有关两性具有相同理性能力的论述首次被广泛接受与发展,部分应归功于笛卡尔有关身心二元之革命性观念的影响。在法国宫廷内,在沙龙里,更普遍的是在法国文化的上层之中,有教养的女性纷纷以赞助人、知识人以及男性举止品评者之身份出现。正如克里斯托弗·雷恩在1665年对一次访问的记述:“女人们……在这里制造着语言与时尚,并搅和到政治与哲学之中。”

然而,这些理想被译介到英国的历程却缓慢而曲折。它们显然影响了查理一世宫廷中的柏拉图式爱情的风气,不过随后受到内战的干扰。在17世纪晚期,也有少数英国作家支持类似的观点。查理二世有个名叫威廉·拉姆齐的医生,曾在蒙彼利埃求学,他就声称女人“与我们没什么区别,除了生殖器有异。她们一般而言,更为聪明,也比男人更敏锐……她们多数人比男人更为慈悲,更为虔诚、忠实、温和、美丽。”她们的存在由“一种更高贵、更纯净的物质构成”。不过,在王政复辟时期的宫廷,这并不是一种主流的观点,而在英格兰也不存在这样一种文化,可以包容两性共同参与的思想与社会沙龙,而正是在其中,上述新观念得以蓬勃生长。

1688年之后,女性之影响力的观念得到了人们的热情支持。这属于一项更广泛运动的组成部分,那项运动旨在以公共与私人生活之更优良的行为标准来取代放荡的准则,其源自移风易俗运动。正如人们相信光荣革命开创了一个繁荣与政治稳定的全新时代,艾迪生、斯蒂尔和其他18世纪的作家也主张,那种优雅的理想体现出一种雅致而富有德性之都市男性气概的崭新典范,适应于现代的商业世界。对于女性更完美的假定居于其核心(它的法国及贵族源头被有意忽略了)。正如“女人被塑造出来,以便缓和男人的性情,抚慰他们以使其变得温和与怜悯”,因此,经常与她们对话,对她们的观念抱有敬意,并从她们的美德中获取教益,如今已被公推为男性接受教化而成为一名绅士的关键途径。男人要“尽力取悦异性,以那些最合宜她们的行事方式来切磋与琢磨自身”,没有这种动力的话,“他不但会成为一个不幸福的人,而且还会是个粗鲁的半成品”。

男人要在多大程度上取悦与模仿女人,这显然是一个关键的问题。一些早期支持优雅之人相信,男性举止能够通过与男性同仁之共事而得到改进,但这只是一种少数主张。“在我们的时代,若要看上去优雅,绅士风度与女士皆属必不可少之物,”沙夫茨伯里伯爵三世在1705年抱怨道,“我们可真倒霉。”到了18世纪30年代,这已成为了老生常谈。“优雅之方别无他途”,一本畅销的行为指南直白地宣称:

书籍可以给予我们正确的观念,经验可以改进我们的判断,但是只有与女士的交往才能使我们的谈吐从容不迫,凭借此点,一位优良的绅士才有别于学究,还有商人。

斯威夫特也同意,“没有女人的陪伴”,优雅是难以持续的:她们“一定会引导我们步入正轨,并使我们持之以恒”。再没有“比跟一个有美德的女人交往更好的礼仪学校了”,休谟写道,“在其中彼此让对方愉悦的努力,一定不知不觉地改善了心灵,女性的温柔与谦逊一定感染到了她们的崇拜者,而女性的优美也让他们每一个都时时自警。”

这一观念的影响极为广泛。正是基于此,学者们开始形成一种理论,整个人类文明之发展乃是通过男性逐渐对于女性的体贴与尊重——如果女性对于现代的男性具有这样的影响,那么毫无疑问,她们在过去也一定如此。各个时代相次之演进因此也就与女性在历史上地位的提升联系在了一起。正因为此,其他文化的相对滞后就可以被判定为其男性缺乏对于女性的尊重。这种类比已经在艾迪生1710年代的著作中有所暗示;而在1740年之后,它变得尤有影响,作为启蒙时期绘制人类社会进步蓝图之普遍兴趣的一部分。在当时许多先驱性的人类学家与历史学家的著作中,有一点是不证自明的,一如威廉·亚历山大1779年之所述:

我们几乎能总发现野蛮人中的女性沦为一种顺服的物种,或说得更确切,一种奴隶。我们也总是发现她们正在脱离此种境地,而男性也以一种相似的进度脱离着愚昧与兽性,步入知识与文雅。因此,我们在任何国家中发现女性所处的地位与环境,都最为准确地向我们表明了其人群所达到的公民社会之具体水准。如果他们的历史对于其他任何臣服者都不置一词,唯独提及他们以何种方式对待他们的女人,我们就能从中构建出对于他们的野蛮性或风俗文化的一个可以接受的评价。

其对于性规范的影响同样深远。这种认为女性在道德上优于男性的基本假定,成为了18世纪晚期、19世纪以及20世纪两性关系的基石之一。正如拜伦在1813年9月写给安娜贝拉·米尔班克的一封信中,像无数其他求婚者一样翻来覆去地说着那些陈词滥调:“我认为即使是最差的女人也可以让一个男人得到相当的声誉——她们比我们男人都好——而她们身上存在的缺点一定也来自于我们男人。”在公共生活中同样如此,这种观念得到了男性与女性的无尽赞扬。至18世纪中期,其日益强大的力量就已清晰可辨。浪荡子被一个美好女子的爱情所改造,成为了一种定式,这体现出一种观点,即在男性那里,淫乱是自然的184甚至吸引人的,但这可以通过与更高的女性道德之接触而被矫正。没有作家像理查森那样与这一主题作持续斗争。这多么令人愤怒啊,他私自沉思着,“千千万万的年轻女子……会崇敬一个好男人,而她们却要嫁给一个坏男人——登徒子们难道不是漂亮家伙吗?”“所有女人都自以为是,即便当她们知道那个男人曾经伤害过别人,也认为他不会且不能这样对待自己。”他的《近简集》因此警告说,“那种认为一个浪子可以变成一个好丈夫的疯狂主张,乃是年轻女性所接受的最危险的观念”,而《克拉丽莎》一书的写作更是特别驳斥了“那种危险却广为接受的观点,即一个洗心革面的浪荡子成为了最好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