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颖的看法(第3/3页)

要保住自己的清白,抵抗任何诱惑,否则一定会为自己的愚蠢交易而悔恨不已。希望这能提醒女人在与男人交往时要小心谨慎,尽量避免受到侮辱,绝不要过分相信男人的真诚,也不要太信任自己的力量,其形势十分严峻。女人应当记住自己是走在悬崖之边,如果滑到,不,如果她只走错一步,就将坠入无尽的深渊。

另一个核心角色是一位贫困牧师的贤妻,她陷入了一个狡猾而冷酷的贵族的魔爪之中,那个人正属于把女性视为“敌人”的浪荡子,猎取并毁灭着女性,他只跟女人睡一次,因为“新鲜与反抗”才能让他兴奋。利用自己建立起的皮条客网络,并进行了长时间的预谋。他引诱她参加一场化装舞会,然后麻醉并奸污了她,并将性病也传染给她。然后他的丈夫,也从她那儿感染了性病,并了解到真相。他悲痛欲绝,试图杀死自己与妻子,并且不久之后即过世;而本书的女主角仍然一再受到诡计多端与久经沙场的浪子的纠缠。她的反抗证明了她的美德,但她的命运岂能因此改变。这种危险潜伏在各处,而有权有势的邪恶男人会利用一切可以支配的手段:巴结、谄媚、财富、贿赂、高于女性丈夫与父亲的权势、赞助、酒精、麻醉、假面舞会、老鸨、皮条客、谎言以及强力。

归根结底,在喜剧的外表下,菲尔丁的根本关切还是男性的贪婪与女性的无助。

同样令人吃惊的是,理查森及其崇拜者们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一种基本的前提,即男人必然性放纵——真正的区别在于他究竟是“节制的浪子”还是无可救药的色鬼。不仅理查森具有此种失望态度,甚至其多数正派的女性读者也为洛夫莱斯与哈格雷夫·普勒斯芬(《查尔斯·格兰迪森爵士》中冒充强奸者的色狼)之流的坏男人辩解。而理查森也对此种区别进行了评论,在《查尔斯·格兰迪森爵士》的第一稿中,女主角完全愿意嫁给一个久经风月的男人,只要那个人能够放弃放荡之习——因为,如她所言,“这没什么大不了,只要男人能真正反省自己过往的生活与行为,我们就不会有肉体的反感”。同样,对于《帕梅拉》中的B先生与《克拉丽莎》中洛夫莱斯的色友贝尔福德而言,他们在婚前的放纵之举也得到了宽容。即使对于理查森来说,男性的偷情甚至诱奸总是可能得到原谅的。

因此,当他在最后一部小说中试图塑造一个完全贞洁的人物时,就177强烈地意识到必须主张一种极端的观点。他的一个崇拜者问道,真的“只有圣人与君子”才能够反对“节制的浪子”吗?当被问到如何展现“一个有德之人的品格”时,理查森年长的朋友科利·西柏建议说,这样一个完美人物在向一位体面的女士求婚之前,一定会抛弃他的情妇。“当我拒绝情妇时”,理查森记见道,西柏闻后大为吃惊:“一个处男,他这样说——哈,哈,哈,哈!……他面露窘色地嘲笑我!”另一位趣味相投的批评家也同意,查尔斯·格兰迪森爵士仍然“保留处男之身”是不对的,“我认为这在男女关系上损害了他的人格”。让理查森沮丧的是,甚至他最知心的女友,也是小说最初的支持者布拉德雪夫人也同样认为,女性对于男性之不贞必须迁就。她评论道,一个男人可以拈花惹草而不至于变成一个无可救药的“邪恶浪子”,正如“一个男人偶尔喝点酒也不至于沦为醉鬼”。“因为好男人这么少,”她于是断言,“女孩们不得不嫁给浪荡子,这总比不结婚要强得多。”

18世纪中叶,一种崭新的对于性、诱奸以及男性之自然并必然不贞的平衡认识已经确立。这些观念被各具背景的男男女女们共同认可,尤其被性自由的支持们提倡。我们目光所及的一切,无论是当时的私人写作还是谈话,都能清晰地发现对于男人性征服之冷酷无情且贬抑女性的颂扬之词——不仅作为一种感官享受,而且作为一种恃强凌弱之举。正如时髦的激进者约翰·高勒——他在当时以聪明和英俊知名——私底下对威廉·葛德文所言,他与女人睡觉不是要发泄性欲,而只是为了羞辱她们:“如果仅仅考虑快感的话,手淫更为愉悦……跟女人上床的更大快乐在于成功地欺骗她们,从她们身上夺走她们不愿意舍弃的东西。”而那些谴责男性淫乱的人同样接受了此种有关男性之贪婪与女性之被动的基本原理。这些原理渗入了当时的文学之中。此种对于性欲及性别的崭新思维方式,将会统治19和20世纪的性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