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宋魏相争 十八 沈庆之广陵平乱(第2/2页)

刘骏不满足于这样的胜利,他认为,坚守了三个多月的广陵城里,所有的人都是与朝廷作对,没有人可以宽恕。于是他下了一道恐怖的命令:屠城!(对自己的老百姓啊,这样也要屠个鸡犬不宁,八百年后的成吉思汗也要徒叹弗如了)

沈庆之当然知道不妥,反复向刘骏上书,要求免除老百姓的死罪。好说歹说,最后刘骏勉强松口,五尺以下的男子可以留下性命(基本上也就是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士可以侥幸不死),女子当然更可怜,全部赏给军士们享用(拿自己的老百姓充作慰安妇,又是一“绝”)。

这样子过滤一遍之后,城里一共杀了三千多人,而且还不是一刀毙命。每个人都要割开肚肠,挖去眼珠,鞭打全身,再把苦酒倒在创口上,折磨够了,才把人头砍下来,其场景惨不忍睹。

杀完人之后,刘骏又命令在石头城下堆积起人头,名为“京观”,作为长江边上的一道风景来欣赏(到这里我已经无语了……)。

两年之后,刘骏的第十四个弟弟海陵王的刘休茂也起来闹事了,这次又是在襄阳,刘休茂这年也是十七岁(刘浑第二)。起因是该王爷的司马庾深之对他的行事常有劝戒,而他却喜欢独断专行,心怀不满。他的左右张伯超乘机劝他杀掉庾深之举兵自立,即使不成功也可以投奔北魏(一个个都想拿这个作退路,刘氏的子弟们不但人品糟糕,连创意也缺乏)。刘休茂赞同,就杀了庾深之一堆管事的,起兵据守襄阳,对抗朝廷。可惜听他的人不多,没过几天,他手下的一名参军尹玄庆起义,把他活捉斩首。

刘骏前后消灭了两个哥哥、四个弟弟、一个叔叔。皇位是保住了,自己的国家也耗得差不多了。他最后几年的年号是“大明”,祖冲之著名的《大明历》,就是于大明六年(公元462年)编制完成的。扬州的大明寺,也因始建于大明年间而得名。不过,“大明”这个年号,留给人们更多的是黑暗的记忆。大明八年(公元464年),沉溺酒色多年的刘骏因为追思先他而去的堂妹殷淑仪,郁郁而终。一个暴君倒了下去,却有更多的暴君站了起来。黑暗时代刚刚开始,远远没有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