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红军:堡垒的坚强核心(第4/8页)
[60] 《上犹人之赤祸谈》,《共匪祸赣实录》第2期,江西旅沪同乡会编印,1931,第57页。
[61]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政字第九四六号训令》,《湖北地方政务研究周刊》第1卷第12期。
[62] 《县政调查统计·江西省》,国民政府内政部:《内政调查统计表》第22期,1935年6月;《县政调查统计·福建省》,《内政调查统计表》第21期,1935年5月。
[63] 《县政调查统计·江西省》,《内政调查统计表》第22期,1935年6月。
[64] 《县政调查统计·福建省》,《内政调查统计表》第21期,1935年5月。
[65] 《南丰中心县委给总政治部信——整顿党团组织与地方群众工作问题(1932年9月15日)》,《闽赣苏区文件资料选编》,福建三明档案馆、福建建阳档案馆、江西抚州档案馆编印,1983,第1页。
[66] 《闽赣党目前的中心任务——张闻天同志在闽赣战地委员会扩大会上政治报告的最后一节(1934年7月26日)》,《斗争》第71期,1934年9月7日。
[67] 《中央苏维埃区域报告》,《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第377页。
[68] 《张启龙关于赣西工作情形给中央局的报告(1931年7月12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1年)》,第109页。
[69] 《反革命分子,躲在苏维埃机关里捣乱》,《苏维埃》(中革军委机关报)第2期,1931年7月7日。
[70] 《赣西南刘作抚同志(给中央的综合性)报告》,《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第247页。
[71] 《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给中共中央政治局的信》,《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册,第451~452页。
[72] 毛泽东:《才溪乡调查》,《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336页。
[73] 孔荷宠:《消灭土匪的意见》,南昌《市政半月刊》第1卷第5、6期合刊,1934年10月1日。
[74] 《中央土地人民委员部关于夏耕运动大纲(1933年4月22日)》,《革命根据地经济史料选编》(上),江西人民出版社,1986,第256~257页。
[75] 《江西省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决议案(1933年12月28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3~1934年)》,第333页。
[76] 《安远县苏维埃政府内务部训令》,《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3~1934年)》,第128页。
[77] 《江西省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决议案(1933年12月28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3~1934年)》,第355页。
[78] 《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组织任务(1930年7月22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6册,第216页。
[79] 《安远县苏维埃政府关于区乡苏维埃改选运动的训令(1933年4月9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3~1934年)》,第94页。
[80] 《江西赣县两个月(10.20~12.20)冲锋工作报告(1933年1月10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3~1934年)》,第6页。
[81] 梁柏台:《今年选举的初步总结》,《红色中华》第139期,1934年1月1日。
[82] 毛泽东:《才溪乡调查》,《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337页。
[83] 《打击文化战线上的官僚主义者》,《红色中华》第142期,1934年1月10日。
[84] 《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全省选举运动的检阅的通讯(1933年10月)》,《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3~1934年)》,第288页。
[85] 梁柏台:《今年选举的初步总结》,《红色中华》第139期,1934年1月1日。
[86] 《博生县梅江区的选举运动》,《红色中华》第122期,1933年10月27日。
[87] 毛泽东:《长冈乡调查》,《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297页。
[88] 《万崇区四乡选举运动》,《红色中华》第122期,1933年10月27日。
[89] 《江西赣县两个月(10.20~12.20)冲锋工作报告(1933年1月10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3~1934年)》,第6页。
[90] 《杨克敏关于湘赣边苏区情况的综合报告(1929年2月25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第49页。
[91] 《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全省选举运动的检阅的通讯(1933年10月)》,《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3~1934年)》,第288页。
[92] 《省苏执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案(1933年3月23日)》,《闽浙赣革命根据地财政经济史料选编》,厦门大学出版社,1988,第156页。
[93] 《工农检察部控告局组织纲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律文件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84,第417页。
[94] 《轻骑队的组织与工作大纲》,《斗争》第41期,1934年1月5日。
[95] 《政府工作人员惩办条例》,《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第87页。
[96] 《中央执行委员会廿六号训令》,《红色中华》第140期,1934年1月4日。
[97] 《党的组织状况》,《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第695页。
[98] 《安远县龙布区苏主席团会议记录(1933.3.10~6.16)》,《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3~1934年)》,第48页。
[99] 《关于四个月节省运动的总结》,《红色中华》第232期,1934年9月11日。
[100] 《福建省苏维埃政府通令第二十五号》,《福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5册,第304页。稍后又指出:“必须是政权机关的工作人员,才可以减税,其他的机关团体,如共产党、青年团、工会、互济会、少先队、反帝大同盟……这都不是政权机关,而是革命群众团体的组织,不能与政权机关相提并论,其工作人员不能减税。”(《福建省苏维埃政府通知第二十号》,《福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5册,第321页)1933年颁布的《农业税暂行税则》也规定,政权机关工作人员及其父母、妻子可减征50%的农业税。
[101] 万香:《回忆苏区干部作风片段》,《兴国文史资料》第1辑,政协兴国文史资料工作组编印,1982,第79~81页。
[102] 《安远县龙布区苏主席团会议记录(1933.3.10~6.16)》,《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3~1934年)》,第48页。
[103] 《中央局滕代远巡视湘鄂赣苏区的报告(1931年7月12日)》,《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文献资料》第1辑,第524页。
[104] 项英:《于都检举的情形与经过》,《红色中华》第168期,1934年3月29日。
[105] 张闻天:《于都事件的教训》,《斗争》第53期,1934年3月31日。
[106] 《把反雷开平两面派机会主义的斗争开展到全省去——省委对赣县工作的决定》,中共江西省委《省委通讯》特刊,193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