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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真正杀人的恶鬼不是僵尸,而是那背灯而哭的妇人;她被称为“僵尸鬼”,但她却不是僵尸,而是专门凭附新死的僵尸以杀人的鬼物。[3]

清初的钮琇也主张走尸是为别种东西所凭,但他认为那东西不是鬼物,而是“天地不正之气”,也就是邪气。《觚剩》卷五“尸行”条,记一乡人死而未殓,夜间就诈将起来,把守灵人追得屁滚尿流。此人灵机一动,扒上墙头,无奈手脚不如头脑灵便,一条腿让走尸抱住了,他只好抱住墙头死不撒手。人鬼僵持,直到天明才算结束。讲这故事的舒子将言:“是必天地不正之气,凭之为妖。如豕立于齐,石言于晋,当非豕与石能然耳。”已经引经据典了,如野猪人立,石头说话,都是为物所凭,所以尸体本身仍然没有任何责任。

袁枚也认为走尸是为“气”所感,但与钮琇不同的是,那气不是“天地不正之气”,而是“阳气”。这阳气本是生命之源,能转弱为强,也许能起死回生,但如果走错了门,死者已经僵化,那就只能成为一具活跳尸。《子不语》卷五“石门尸怪”写得很恐怖,但也引人深思:浙江石门县衙门的李念先下乡催租,夜入荒村,遇一人,打火石一照,“一蓬发人,枯瘦更甚,面亦阔三寸许,眼闭血流,形同僵尸,倚草直立”。然后就是你退一步,僵尸进一步,你撒腿而逃,僵尸就紧追不舍。原来这个村遭了瘟疫,死人甚多,这位死者尚未棺殓,“感阳气而走魂也”。千村薜荔,万户萧疏,你们还去追讨搜刮粮食,现在倒回来,也让狗腿子们尝尝被追的滋味。

《续子不语》卷八“僵尸挟人枣核可治”条重复这一“阳气”说:“如新死尸奔,名曰‘走影’,乃感阳气触动而然。”但到了卷五“尸奔”条,袁枚又不十分坚持了,他改口说尸奔有二种,一种僵尸不能说话的,是“为阳气所感”,如果能说话,那就是“为鬼魅所附”。看来他还是部分地采纳了洪迈的见解。

除了以上几种,还有雷震说、猫儿狗儿说之类,正如前述,三五十年前甚至现在的农村还保存着这些说法,而追究其原始,可能比宋明以来那些文化人的“格物致知”早很多。唐人陈劭《通幽记》记一走尸事云:“昨夜方殓,被雷震,尸起出,忽不知所向。”而这位走尸的小娘子竟能跳墙头,入人家,只是不会说话,过了一夜就又成了僵尸。结局更好的是唐人皇甫氏《原化记》中的一则,“王氏女将嫁暴卒,未殓,昨夜因雷,遂失其尸。”此尸跑到坟场上就又僵了,偏巧几个书生打赌比胆量,一个胆大的把此尸背了回来,搂于怀中,想不到竟然活了过来,而真的成了夫妇。由此便可以推想传说中的“走尸”也未必全无其事,那便是一些假死者的复活,如果抢救及时,人就活了过来,倘若先有“诈尸”的成见,一棒子打回原位,恐怕不说成诈尸也就无法向地方上交代了。

至于停灵时忌见猫儿狗儿,唐人《酉阳杂俎》“尸穸”一卷中即有“忌狗见尸,令有重丧”之说。所谓“重丧”,即家中还要死人,却没有说明因何而死。而兰皋主人《绮楼重梦》第三回则云:

只见老妈跑来说:“你家小厮吓得鬼也似的,说小姑娘坐起来了,叫你快过去呢。”王夫人道:“想是猫儿跳过了,走了尸了。快去把笤帚打倒他!”

小姑娘有幸活了过来(死了的“小姑娘”是香菱的女儿,此时是晴雯借尸还魂),也不调查一下,就被指作走尸,真让人联想起进了火葬场的假死者,不禁毛骨悚然。但一些假死者的苏醒也未必是猫儿狗儿的作用,果真如此,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成功率,有了丧事的人家也应该抱着土的洋的杂交混血的各种猫儿狗儿过它几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