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心丧三年(第2/2页)

是勋的意思,郑文公你刚才跟我提什么颜笃、孔昱之类的先例,大抵如是。可是以我如今的身份、地位,需要靠给郑玄服丧来获取政治回报吗?郑玄的官儿是不小,可我也并不弱啊,又不是什么县令、侯相的……郑浑拱手道:“浑知使君之意也,不欲以逾俗之礼而坏国事。”不管他再怎么引经据典,终究给老师守丧还是跟给老爹守丧不同,并非此时士人间普遍遵守的礼仪——话说这年月,就算给老爹守丧三年,那也不要求人人遵守啊——况且士人们谁还没有老师,很多还不止一个,这都要三年三年地守过来,国家用谁为官,百姓以谁为牧?

然而郑文公随即又把话头一转:“然使君自与他人不同。身为经学通家、儒门新宗,礼之一字,不可稍有轻乎。宁逾而为人嘲为迂,毋不及而为人斥为狂也。”

是勋闻言,不禁悚然而惊。

郑浑说得没错啊,如今自己并非普通士人、官僚的身份,在儒林中也算小有名气了,相关礼制之事,哪怕搞过了头,被人嘲笑为迂腐,那也比不去搞,被人斥责为狂妄、无礼为好。除非自己跟曹操似的,打算破罐儿破摔——反正我再怎么努力,汝等亦目我为“赘阉遗丑”,那我就干脆到处破其俗礼给你们瞧——只要还想维持在儒林中、文坛上的名气,那就不得不从此俗礼啊。

这可怎么办?难道自己真的必须辞官不成么?

是勋不禁苦笑,貌似自言自语地说:“若朝廷夺情,又如何?”

“夺情”这个词儿,其实这年月还并没有,但望文生义,郑浑略一琢磨,也就大致上明白了。汉儒搞的某些花样,甚至比后世还要匪夷所思(比方说为老师守丧三年),但大多未成制度,只是某些人的心血来潮,或者刻意沽名钓誉,所以朝廷也不存在着习惯性的“夺情起复”。然而类似的事情却时有发生,比方说曹操此前死了老爹,因为朝中离不开他,所以荀彧等几人研究来去,就不准他守丧三年,而改成了三个月——曹德可是正经守丧三年去了。

是勋那意思,我倘若上表辞官,朝廷不答应,那怎么办?

郑浑首次露出了一丝微笑:“若朝廷不允,则非使君非礼也。”朝廷答应与否,那是朝廷的事儿,这个态度,你却不能不表上一表。

是勋愕然,随即才重新振作起来——敢情郑文公不是要轰我走啊,只是要我表态,要我不必因小失大,丢掉了在儒林中来之不易的好名声。那这事儿……我看可以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