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我在本书的开头曾发问:“何谓战争?”现在书写完了,我希望能使读者认识到,对这个问题没有简单的答案,战争也并非都属同样的性质。我还希望读者会对人注定要打仗,世界事务归根结底只能用暴力解决这样的思想产生怀疑。人类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基本上是一部战争史,因为我们所属的国家大多是经过征服、内战或独立斗争而产生的。而且,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中的伟大人物一般都是从事暴力的人,许多本身就是战士;即使没有亲身参加战斗,也明白暴力的用途,并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毫不犹豫地使用暴力。

20世纪频繁而激烈的战争也造成了普通男女观念的扭曲。在西欧、美国、俄罗斯和中国,战争影响到了大多数家庭的两三代,甚至三四代人。几百万儿子、丈夫、父亲和兄弟应征上战场,却再也没有回来。战争给全体人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心灵创伤,使他们热切地希望自己的子孙后代不再经历他们遭受过的苦难。然而,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少有暴力发生,甚至残酷或无情的表现也不多见。维持世界运作的是合作的精神,不是对抗。大多数人每天在生活中都力求合群,尽力避免不和,减少分歧。睦邻被视为平民最可贵的美德,善良是最受欢迎的个性。

必须认识到,只有在自我克制的严格限制内,睦邻才能够发扬光大。我们心目中最宜居的文明社会是法治社会,即有警察管控的社会,而警察的工作是一种形式的强迫。我们接受警察,就等于默认人性有黑暗的一面,必须用强力予以遏制。不受遏制的人要受到惩罚,用来施加惩罚的工具就是强力。然而,尽管人有暴力的潜质,他同时也能够限制暴力的影响,哪怕没有强力对暴力的遏制。本书开头时对“原始”战争现象的研究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因为20世纪的战争都十分极端、十分残酷,所以现代人很容易认为战争趋向极端是不可避免的。在现代战争中,温和有度或自我克制的名声不太好;人道主义停战或调解被讥讽地看作对极端痛苦的暂时缓解或掩饰。然而,“原始人”的行为证明,人在作战中有能力限制自己行为的性质及影响。原始人有各种各样的办法使他和他的敌人免于战争的最坏结果。一种办法是豁免,即社会中的某些成员——妇孺老病——不参加战斗,也不受战争结果的影响。另一种办法是习俗,特别是有关选择战争的时间、地点、季节和由头的习俗。最重要的办法是仪式性的程序,它确定了战斗本身的性质,并要求在完成了确定的程序后,交战方承认得到了满足,并转而诉诸和解、仲裁和媾和。

前面说过,千万不要把原始战争理想化。它有可能突然变得十分暴烈,把所有的豁免、习俗和程式都抛在一边,使暴力迅速升级。即使交战双方遵守了各种限制,战争给战败方造成的物质影响也是令人伤心的。最重要的影响是逐渐迫使弱小的一方离开他们熟悉的家园,到条件严酷的地方去。这样的迁徙最终有可能破坏,甚至摧毁他们的文化,尽管文化方面对作战的限制通常起到了保护文化的作用。文化不能无限地自我维持,它很容易受到打击,而对文化打击最大的就是战争。

尽管如此,文化又是决定战争性质的首要因素,这方面亚洲的战争史提供了明证。让我们暂且称其为东方战争,以与欧洲战争相区别;它有其自身的特征。最首要的特征是避敌锋锐、拖延等待和迂回战术。考虑到阿提拉、成吉思汗和泰摩兰的军队作战时表现出来的异乎寻常的凶猛无情,这些特征似乎全不适用。然而,看他们的行动要结合大背景。战马成为主要作战工具的3000年间,那种残酷的战争在欧亚战争史上并非经常性的特点,而是间隔很久才发生的异类情况。当然,在那3000年中,马背上的武士一直是一个威胁,但这个威胁一般是可以控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通常采用的作战方法。他的作战方法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避敌锋锐、拖延等待和迂回战术。马背上的武士从来都是远距离作战,使用投射性武器,而不是锋利的刀剑,遇到顽强抵抗时即撤军后退,靠消耗敌人的力气制胜,而不是硬碰硬地通过直接的较量打败敌人。

正因如此,防守方一般可以在和马背上武士居住的地区接壤的地方修建固定的防御工事,以此阻止他们的来犯。他们一旦离开居住的草原,首先就难以维持大群的马匹;如果再遇到像中国的长城和俄国的碉堡线这类拦路的障碍,他们就可能会完全丧失战斗力。尽管如此,一些马背上的武士最终还是成功地深入农耕地区,成为长期的统治者,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印度的莫卧儿人和奥斯曼土耳其人,还有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曾在阿拉伯土地上大权在握的马穆鲁克。但是,我们已经看到,即使是成功的征服者也未能发展出创新性的治理艺术。他们仍然紧守着营帐、战马和弓箭的文化,即使住进了被他们打败的帝国首都的豪华宫殿,还保留了游牧民族酋长的生活方式。在遇到采用了新作战技术的力量的挑战时,他们文化上的僵化使他们无法有效地应付,最终只有被淘汰一途。

但具有矛盾意味的是,东方战争的一个因素赋予了它强大的目的感,同时又对战争的行为进行了自我设限,这个因素后来才传到西方。这就是意识形态和思想的因素。远在任何西方社会之前,中国人就已提出了战争的理论。儒家崇尚理性,他们的理想是社稷长存,江山永固,这促使他们寻求用法律和习俗来控制动武的冲动。但这个理想无法长期维持。内乱外患时时造成政权更迭,来自大草原的侵略经常是引起内乱的原因。尽管如此,中国人战争最持久的特点仍然是适度,目的是维护文化,不随外来征服者或内部革命一时的需要而改变。中国人最大的成就之一就是使来自大草原的侵略者实现了汉化,用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观控制他们本性中的破坏倾向。

亚洲的另一个主要文明,伊斯兰文明,在战争中也表现出了克制。不过人们的印象却恰好相反。伊斯兰教被广泛视为号召征服的宗教,它最广为人知的一条教义就是穆斯林有义务对异教徒发动圣战。其实,穆斯林社会以外的人对伊斯兰征战的历史和圣战教义的确切性质都有所误解。伊斯兰国家对异族发动征服战的时代相对短暂,那个时代的结束不单单是因为伊斯兰国家的敌人学会了如何反抗,也因为伊斯兰国家内部就打仗是否合乎道德发生了分歧。这样的内部分歧造成穆斯林反对穆斯林,违背了穆斯林不得彼此作战的教义。面对这种情况,伊斯兰国家的最高权威采取的办法是把作战的职能交给专门为打仗的目的招募而来的武士,把他们变为附属的专业阶级;这样就解脱了大多数人的作战义务,使虔诚的穆斯林得以专注于关于圣战的训谕的“大”的方面而不是“小”的方面,这个“大”的方面是“对自己心魔的战争”。伊斯兰国家主要是从大草原的骑马民族中招募为自己打仗的战士,那些人因垄断了武器而夺取了权力,但他们拒绝调整自己的军事文化去适应变化了的形势,结果伊斯兰国家的战争最终变得几乎和中华文明内部的战争一样限制重重。在一个文化内部,作战行为受到限制只有好处。但一旦这个文化和另一个对东方传统所规定的行为限制完全不予承认的文化发生碰撞的时候,它面对敌人残酷无情的战术就丝毫没有准备,亦毫无招架自保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