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黑豹每小时奔跑的速度能高达70公里,跑得比狮子还快,三四公里对他们而言易如反掌。

令人不解的是,黑豹性情孤僻,独来独往,是一种百分百的夜间行走动物,为什么会在大白天出来消耗体力?

难道真的是因为路白?

两方同时进行,相遇只是一瞬间的事,耳麦里传来麦克斯的声音:“他距离你只有10米了,路白。”

“收到。”路白挺沉稳地应了一声,然后一打方向盘,朝着森林深处开去。

森林并不平坦,路线一改再改,路白感觉自己时刻踩在翻车的边缘。

但他还是要继续开,一边手心出汗地掌控着方向盘,一边问麦克斯:“怎么样?黑豹跟上了吗?”

“是的,他谨慎地跟在你的车后面,你放心地开……”麦克斯昧着良心安慰,他的良心很痛,因为那可是黑豹!

亚度尼斯军长的兽态,在森林里是出了名的猎食者,曾经轻松猎杀过鳄鱼。

那就好。

意味着不用冒翻车的危险。

“狮子那边情况如何?”路白充满担心地问。

“塞缪尔殿下正在拦截它……”麦克斯看了一眼:“但好像还没到,狮子仍旧在向你的方向奔跑。”

路白听了,心一揪。

大狮子在找他,分开了两天,大狮子不仅没有忘记他,还积极地在找他。

“麦克斯,如果他们碰面的话……会怎么样?”路白也很想见大狮子,但是……情况好像不容乐观。

“会有打起来的风险。”麦克斯谨慎道。

“……”果然,路白也是这么想的:“麦克斯,拦截狮子的人还有多久才到?”他发现自己的声音都在发抖。

这时,他们的频道有一道声音加入进来,是塞缪尔:“我已经到了,但是无法干扰狮子,他依旧在奔跑。”

路白惊呼:“塞缪尔殿下!”那怎么办!

“嗯。”坐在驾驶舱里的塞缪尔,视线紧紧盯着在草丛中奔跑的狮子,按照狮子的耐力,对方不可能一口气奔跑十几公里,所以现在速度已经慢了下来,还有时间想办法:“如果没有别的办法,我会给他打一剂麻醉。”

但麻醉是有风险的,路白知道,不到迫不得已,这个方法不能用。

“都怪我……”路白咬牙,接着回头望了一眼背后,语气十分不自信:“黑豹性格孤僻,不喜欢和别的猛兽正面起冲突,或许他们不会打架……”不过谁能保证,万一打起来就是灾难,所以:“我下去看看他究竟要干什么。”

“路白?”塞缪尔立刻反对道:“不,待在车上,这是命令。”

“……”不,神王星的猛兽是不会攻击地球人的,这是基地实验过千百遍的结果,况且他来这里就是为了做这份工作:“我可以解决问题的。”

不等塞缪尔再说什么,路白立刻熄火停车,打开车门下去。

“麦克斯……他在哪里?”路白问。

“你……”麦克斯听着说下车就下车的路白,心里一阵佩服,他赶紧查看:“你停车后他躲了起来,在你左后方……”

“谢谢麦克斯。”

那只黑豹躲在左后方,说不定现在正在用金色的兽瞳暗中观察。

路白屏住呼吸想了想,到车厢里取出一块鲜肉,然后带上特殊材质的帽子,用来保护头部。

“路白?”耳朵中传来塞缪尔的声音,对方严肃地说:“快回到车上去。”

面对塞缪尔的命令,路白忐忑了一下,毕竟塞缪尔的身份超然,他怎么都应该听从命令。

可是路白更担心大狮子的安全。

“我……”路白顶着留下坏印象的风险,倔强地摇头:“我要弄清楚他为什么追着我,没准解决了他的问题,他就会走。”

这次路白不再犹豫,拿着鲜肉朝麦克斯说的方向走去。

那一边是一片闭塞的灌木丛,一眼望不清情况,路白很小心地探索,寻找黑豹的身影,但并没有看到。

正想问麦克斯,就听到麦克斯说:“路白……他正在往后退,有可能是在引诱你,你小心……”

“好。”路白咽了咽口水,拨开繁密的树枝继续往前,期间听到几声塞缪尔的警告,他没有理会,反而越走越快,因为他听到了动静。

黑豹生性谨慎,很少将自己暴露在别的动物面前,除非捕猎的时候。

躲起来符合他的天性。

路白想着,壮大胆子轻轻唤道:“小可爱,别躲起来,我对你没有恶意。”

这句话说完,他所在的整个通讯频道都安静无比。

小可爱?

路白眼中的小可爱真别致!

不知道是不是路白的话起了作用,麦克斯声音颤抖地告诉他:“路白,黑豹在抄你……”

所谓的抄,就是……

路白一转身,猛地对上一双暗金色兽瞳,紧接着是一张布满獠牙的兽口,正伏在树杆上,张开獠牙对他低吼。

“……”路白一动不敢动,当下脑袋空白了三秒钟,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手脚冰凉,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在他面前,是一头活生生的野生成年黑豹,体型庞大,肌肉流畅结实,兽瞳冷冷的,瞳孔缩得窄窄的,写满警惕凶恶,结合随时准备攻击的姿势,令人头皮发麻。

路白毫不怀疑黑豹的杀伤力,有全能冠军之称的黑豹即使面对狮子,也敢迎战。

在动物界,有些动作带着挑衅意味,比如这种时候,明显知道自己跑不过也打不过的情况下,想要示好不是举高双手,那是对人类才有用的举动,遇到豹子只能躺下露肚皮……

但这是母豹子对公豹子臣服的方法!

路白哪里知道人类这样做有没有用。

“吼——”黑豹将身躯压低了几分。

“……”路白立刻放弃尊严,躺下四脚朝天!

他的两只手还拿着鲜肉,散发着血腥味。

黑豹嗅了嗅鼻子,在上面犹豫,半晌,他轻手轻脚地从树枝上跳下来,落在路白身边。

黑豹没有去嗅路白手中的鲜肉,体重不少于100斤的他,一只前爪小心摁在路白胸口上,低头嗅闻路白的颈侧……咯吱窝……

全都是散发气味的地方。

黑豹的嗅觉灵敏度,是猛兽中的佼佼者,比狮子更为灵敏出色。

路白今天工作出了一身汗,当时他在救助站周围寻找狮子,如果气味顺着风飘到三四公里外,确实能够吸引嗅觉逆天黑豹!

黑豹也是猫科动物之一,猫科动物的好奇心都很重。

当黑豹低头嗅闻自己的时候,路白心神一松,猛兽是不会这样仔细闻猎物的,如果野兽有心捕杀他,这时早就已经下口了。

这样闻他,只能说明对他感兴趣。

突然,黑豹伸出舌头舔了一下路白的衣服,像在品尝路白的味道——这又是一个没有把它当成猎物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