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三等于几?(第2/4页)

为什么是三年?而且,既然有超额完成指标的,有没有没完成指标的呢?有没有明目张胆地觉得这个三年之期太长的呢?《论语》里有这么一段: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

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

曰:“安。”

“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

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孔子的学生宰我问老师:“给父母守孝三年,这也太长了吧?君子要是三年不学礼,礼仪一定会荒疏,要是三年不学音乐,按说拳不离手,曲不离口,这一离就是三年,还不全忘了!我看,一年是不是就够了?有一年的时间,旧粮食吃完了,新粮食又收下来了,钻木取火用的木头也完成一个轮回了,时间也不短了啊。”

看来宰我还很有道理:说三年太长,不是因为不孝顺,而是因为如此如此的原因。我先解释一下什么是“钻燧改火”,我们不是都知道古人“钻木取火”吗,是不是这里写错字了,把“取”写成“改”了?出版业早就有一句名言,叫“无错不成书”,有个错字也难免。

——哪位要是这么想的,我得先称赞一下您的宽容精神,不过呢,这里说“钻燧改火”其实是没错的。古人钻木取火,每个季节都要换不同种类的木头,春天用榆树和柳树,夏天用枣树和杏树,等等,所以叫“钻燧改火”,改了一圈了,也就过了一年了。至于为什么要改,我也不知道,谁想较个真不妨自己查查看。

看来宰我说的也是理直气壮的,看看孔子怎么回答。

孔子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宰我:“如果父母死了不到三年你就住别墅、吃大餐、穿名牌,你不亏心吗?”

这话不管换了谁,恐怕都得无言而退,就算真不亏心,也说不出口啊。可宰我实在太直肠子了,真敢说:“我不亏心啊。”

孔子也没脾气了,遇上这样的学生你还能怎么办呢?等宰我出去了,孔子才说:“这小子真是不仁啊!儿女一落生,三年以后才能脱离父母的怀抱,替父母守孝三年,全天下都是如此,宰我难道就没有从他的父母那里得到过三年的爱护吗?”

——这也是为什么要守孝三年的另一种解释。孔子这里说:“替父母守孝三年,全天下都是如此。”这话影响极其深远,可从我们上文的分析来看,历朝历代的那些孝子贤孙们可能都上了当了。

现在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滕文公的守孝除了三年要住凶庐之外还要做什么,以及不能做什么。

嗯,孟子让他还要“齐疏之服,饘粥之食”,后一项简单,饘读“瞻”,就是说服丧期间不能像平时一样好吃好喝的,只能喝粥——要是有人较真,说照广东那边做粥的方法,什么皮蛋瘦肉粥、桂圆八宝粥、燕窝银耳粥,这要是连着三年喝下来,那可是十全大补啊!

真要有人想出这种主意,那我也没辙,反正孝子闷头喝粥,喝的到底是什么,别人也不容易看见。但就古代来说,孝子要是守孝三年,在凶庐里住着,天天喝粥,等三年以后一出来,红光满面,比以前还胖了,这恐怕连他自己也会觉得脸上挂不住。

——这是说“饘粥之食”,那前面那个“齐疏之服”又是怎么回事呢?

“齐”这个字可是个超级多音字,这里读“兹”,这就涉及大家耳熟能详却又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一个说法:五服。

要说两个人有亲戚关系,到底有多亲,就得看看出没出五服。

要是你和一个老朋友常下象棋,是棋友,你想讽刺人家是个臭棋篓子,就可以说:“你跟象棋都出了五服了!”

五服是什么?

要是详细讲来,五服可算得上是一个无比复杂的伦理体系,我这里只能简要来说。比如说《孟子》这里讲滕定公死了,那丧礼上会来很多人,这些人都是要穿丧服的。大家在电视剧上应该见过不少类似的镜头,白花花的一片,其实呢,别看都是白花花,却不一样,而且是有很严格的区别:这些人身上的丧服要根据他自己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而有款式上的区别,一共有五种,是斩衰、齐衰(读“兹崔”)、大功、小功、缌麻,这就是所谓“五服”,具体区别在于衣服是什么料子,还有下摆缝不缝边,当然还有更具体的,腰带什么样,帽子什么样,太烦琐了,我就不多讲了。

五服的亲属分别有不同的责任,原则上说,越是关系近的,责任就越大,也就是说,服丧时间就越长,哭得就得越起劲——千万别以为在丧礼上哭得越响亮越好,现在有些地方还有大户人家办丧事,专门去请一些专业的哭丧人士来哭丧,都是些嗓门超级大的,他们大概以为这才表示孝顺。其实不是——这些讲究很有趣,我就给大家多介绍一下:穿斩衰的亲属哭起来要一口气下去好像要噎死似的,下一口气就倒不上了;穿齐衰的哭下去还有口气能喘上来;穿大功的哭起来要拖个长音,有点儿弯弯绕的感觉;穿小功和缌麻的就别哭了,脸上只要带出悲哀的神色就够了。

看看,够复杂吧,要是去参加丧礼,先得搞清自己跟人家到底是五服中的哪一服,还是根本就在五服之外,然后,衣服千万别穿错了,哭也不能哭错了,小功不能比孝子还哭得大嗓门,那样的话,人家该把他当孝子了。这还远远没完,还要按照规定,说什么话,行什么礼,如何捶胸,如何顿足,等等,一本书都讲不完。你以为孝道仅仅是孝顺父母这么简单的四个字吗?那和其他国家能有什么不同,难道外国就鼓励儿女虐待父母啦?

说到这里,大概有人还不服气,问:“这些只是孝顺父母的形式而已,虽然很是繁文缛节,但大原则却脱不了‘孝顺父母’这四个字。这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孝道。”

——谁要是这么认为,那就大错特错了!

前两本书里我都大致谈了孝道的问题,这里谈的才比较详细,因为正赶上滕文公办丧事。

各位有没有想过,无非是对父母尽孝而已,有必要搞这么多复杂形式吗?有必要搞这么多繁文缛节吗?孔子和孟子为什么如此推崇孝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