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第3/3页)
这与整个崇祯时期中央政府的平均构成是一个显著的对比。崇祯时期,有1/3以上官僚来自南直隶和浙江。如果我们以长江划分中国,并把湖广和四川划归南方省份,那么可以得到如下数字:
1644年降臣:
北方 | 68% |
南方 | 32% |
崇祯时的尚书:
南人 | 76% |
北人 | 24% |
所以说,北人与南人在高级职位中的比例在崇祯朝和顺治朝之间实际上是反过来了。
C.地方政府中的旗人官员
一般而言,整个清朝担任府级官员的旗人的比例,大大超过他们在州、县级行政单位的比例。在清朝统治初期,这类官员中汉旗人通常多于满蒙旗人。
地方政区 | 汉八旗 | 满蒙八旗 |
府 | 79% | 21% |
直隶州 | 84.30% | 16% |
州 | 88.20% | 12% |
县 | 94.10% | 6% |
在清初,甚至到府级职位的旗人数量也是相当有限的,这在下表所显示的此时担任府和州级官职的旗人百分比中就能看到。
时间 | 府 | 直隶州 |
顺治时期 | 8% | 8% |
康熙时期 | 20.30% | 18% |
雍正时期 | 15.70% | 19% |
乾隆时期 | 23.70% | 20% |
嘉庆时期 | 21.50% | 17% |
道光时期 | 23.50% | 14% |
咸丰时期 | 20.10% | 15% |
同治时期 | 19.30% | 9% |
光绪时期 | 20.60% | 11% |
然而,在顺治统治中期,地方宫中,特别是府级的地方宫中,满洲攻占北京前即已投降的人占多数。或者,至少我们能从清初与清中叶府级官员的省籍比例中看到如下情况:
时间 |
出身于江苏 诸府的官员 |
出身奉天 诸府的官员 |
顺治时期 | 5% | 26% |
康熙时期 | 5.20% | 18% |
雍正时期 | 8.30% | 2% |
乾隆时期 | 11.00% | 1% |
嘉庆时期 | 8.40% | 1% |
道光时期 | 9.60% | 1% |
咸丰时期 | 10.90% | 1% |
这样,清朝统治的最初几十年出身汉族官员在府级职位上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但是,还要重复一句,处于地区行政的关键岗位上的州县长官们主要是后来投降的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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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贰臣。这里的材料主要来自于含有120位大臣传和5个附传的《贰臣传》。孙甄陶的《清史述论》对此作过精辟的分析。本附录也多赖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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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根据施坚雅把中国疆域划分为九个大区,主要不太一致的是作为中国北部一部分的山西,实际上该省的西部属西北地区;北部江苏与安徽列入了长江下游;南部浙江也被列入长江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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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27位任过御史、学官及各省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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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至1650年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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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于1659年末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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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包括所有的贰臣,但两个土匪出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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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大学士位只五品,但我仍把这两位降臣列入上层官僚之中,因为他们很快就拥有尚书之职,而这至少属于正二品。尽管都御史够格列入上层官僚,但我把所有的御史都归于下层官僚部分。虽然,这将使得统计数字对下层官僚倾斜,但它仍不影响我们的观点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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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的是左都督,例如洪承畴,他常是文官,位居正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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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数字来源于詹姆斯.帕森斯:《明朝的官僚政治》,第1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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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祁、周天生、许弘义:《清代基层地方官人事嬗替现象之量化分析》,第22—23页。“旗人”的种类包括:皇室成员、满蒙汉旗人以及皇室的包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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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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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祁、周天生、许弘义:《清代基层地方官人事嬗替现象之量化分析》,第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