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选举(第2/5页)

以上都是入官之途。但就历代立法者的意思看起来,这些都只能得通常之材,其希望得非常之材的,则还在

(八)学校

(九)科举

两途。学校别于第十五章中详之。科举又可分为(甲)乡贡,(乙)制科。乡贡是导源于汉代的郡国选举的。以人口为比例,由守相岁举若干人。制科,则汉代往往下诏,标出一个科名,如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等类,令内外官吏荐举。何等官吏,有选举之权,亦无一定,由诏书临时指定。其科目并无限制。举行与否,并无一定。到唐代,才特立制科之名。

汉代的用人,是比较没有什么阶级之见的。唐柳芳论氏族,所谓“先王公卿之胄,才则用,不才弃之。”见《唐书?柳沖传》但是(一)贵族的势力,本来潜伏着;(二)而是时的选举,弊窦又甚多;遂至激成九品中正之制,使贵族在选举上,气焰复张。这时候选举上的弊窦?自其表面言之,则(甲)贵人的请托。如《后汉书?种暠传》说:河南尹田歆,外甥王谌名知人。歆谓之曰:“今当举六孝廉,多得贵戚书令,不宜相违。欲自用一名士,以报国家,尔助我求之。”便可见当时风纪之坏。然(乙)贵人的请托,实缘于士人的奔走。看《潜夫论》、《务本》、《论荣》、《贤难》、《考绩》、《本政》、《潜叹》、《实贡》、《交际》等篇。《申鉴》、《时事》《中论》、《考伪》、《谴交》。《抱朴子》、《审举》、《交际》、《名实》、《汉过》。诸书可知。汉代士人的出路,是或被征辟,或被郡县署用,或由公卿郡国举荐,但此等安坐不易得之。于是或矫激以立名;或则结为徒党,互相标榜,奔走运动。因其徒党众多,亦自成为一种势力,做官的人,也有些惧怕他,在积极方面,又结交之以谋进取。于是有荒废了政事,去酬应他们的。又有丰其饮食居处,厚其送迎,以敷衍他们的,官方因之大坏。究之人多缺少,奔走运动的人,还是有得有不得。有些人,因为白首无成,反把家资耗废了,无颜回家,遂至客死于外。这实在不成事体,实有制止他们在外浮游的必要。又因当时的选举,是注重品行的,而品行必须在本乡才看的出,于是举士必由乡里,而九品中正之制以生。

九品中正之制,起于曹魏的吏部尚书陈群。于各州置大中正,各郡置中正。依据品行,将所管人物,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这是因历来论人,重视乡评,所以政治上有此措置。但(一)乡评的所谓好人,乃社会上的好人,只须有德,政治上所用的人,则兼须有才。所以做中正的人,即使个个都能秉公,他所以为好的人,也未必宜于政治。(二)何况做中正的人,未必都能公正,(甲)徇爱憎,(乙)快恩仇,(丙)慑势,(丁)畏祸等弊,不免继之而起呢?其结果,就酿成晋初刘毅所说的,“惟能知其阀阅,非复辨其贤愚,”以致“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了。因为世族是地方上有势力之家,不好得罪他,至于寒门,则是自安于卑贱的,得罪了他,亦不要紧。这是以本地人公开批评本地的人物,势必如此而后已的。九品中正,大家都知道是一种坏的制度。然直至隋文帝开皇年间才罢。前后历三百四五十年。这制度,是门阀阶级造成的,而其维持门阀阶级之力亦极大,因为有此制度后,无论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世族和寒门的进用,都绝对不同了。如后魏之制,士人品第有九,九品以外,小人之官,复有七等。又如蔡兴宗守会稽郡,举孔仲智子为望计,贾原平子为望孝。仲智高门,原平一邦至行,遂与相敌,当时亦以为异数。

九品中正之制既废,科举就渐渐的兴起了。科举之制,在取士上,是比较公平的,切实的,这是人人所承认的,为什么兴起如此之晚呢?用人的条件,第一是德,第二是才,第三才数到学识。这是理论上当然的结果,事实上也无人怀疑。考试之所觇,只是学识。这不是说才德可以不论,不过明知才德无从考校,与其因才德之无从考校,并其学识的试验而豁免之,尚不如就其学识而试验之,到底还有几分把握罢了。这种见解,是要积相当经验,才会有的。所以考试之制,必至唐宋之世,才会兴盛。考试之制,其起源是颇远的。西汉以前本无所谓考试。晁错、董仲舒等的对策,乃系以其人为有学问而请教之,并非疑其意存冒滥,加以考试。所以策否并无一定;一策意有未尽,可以至于再策三策,说见《文献通考》。直至东汉顺帝之世,郡国所举的人,实在太不成话了。左雄为尚书令,乃建议“诸生试家法,文吏试笺奏。”家法,指所习的经学言。史称自是牧守莫敢轻举,察选清平,就可见得考试的效验了。但是自此以后,其法未曾认真推行。历魏晋南北朝至隋,仍以不试为原则。科举之制兴于唐。其科目甚多,秀才系最高科目,高宗永徽二年后停止。此外尚有俊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科,均见《唐书?选举志》。常行的为明经和进士。进士科是始于隋的,其起源,历史记载,不甚清楚。据杨绾说:其初尚系试策,不知什么时候,改试了诗赋。到唐朝,此科的声光大好。这是社会上崇尚文辞的风气所造成的。唐时,进士科虽亦兼试经义及策,然所重的是诗赋。明经所重的是帖经,墨义。诗赋固然与政治无涉,经学在政治上,有用与否,自今日观之,亦成疑问。这话对从前的人,自然是无从说起,但像帖经墨义所考的只是记诵。帖经,墨义之式,略见《文献通考》。其意,帖经是责人默写经文,墨义则责人默写传注,和今学校中专责背诵教科书的考试法一般。其无用,即在当日,亦是显而易见的。为什么会有这种奇异的考试法呢?这是因为把科举看做抡才大典,换言之,即在官吏登庸法上,看做惟一拔取人才之途,怕还是宋以后的事,在唐以前,至多只是取才的一途罢了。所以当时的进士,虽受俗人看重,然在政治上,则所取的人并不多,而其用之亦不重。唐时所取进士,不过二三十人,仍须应吏部释褐试,或被人荐举,方得入官;授官亦不过丞尉;见《日知录》《中式额数》,《出身授官》两条。可见科举初兴,不过沿前代之法而渐变,并非有什么隆重的意思,深厚的期望,存乎其间了。所以所试的不过是诗赋和帖经墨义。帖经墨义所试,大约是当时治经的成法,诗赋疑沿自隋朝。隋炀帝本好辞华,所设的进士科,或者不过是后汉灵帝的鸿都门学之类。聚集一班会做辞赋和写字的人,其中并有流品极杂的,见《后汉书》本纪及《蔡邕传》。进士科的进而为抡才之路,正和翰林的始居杂流,后来变成清要一样。这是制度本身的变化,不能执后事以论其初制的。科举所试之物,虽不足取,然其取士之法,则确是进步而可纪念的。唐制,愿应举者皆“怀牒自列于州县。”州县先试之,而后送省。尚书省。初由户部“集阅”,考功员外郎试之。玄宗开元时,因考功员外郎望轻,士子不服,乃移其事于礼部。宋太祖时,知贡举的人,有以不公被诉的,太祖乃在殿廷上自行覆试。自此省试之外,又有殿试。前此的郡国选举,其权全操于选举之人。明明有被选举之才,而选举不之及,其人固无如之何。到投牒自列之制兴,则凡来投牒者,即使都为州县所不喜,亦不得不加以考试,而于其中取出若干人;而州县所私爱的人,苟无应试的能力,即虽欲举之而不得。操选举之权者,大受限制,被选举之权,即因此而扩大。此后白屋之士,可以平步青云;有权的人,不能把持地位;都是受此制度之赐。所以说其制度是大可纪念的。考试的规则逐渐加严,亦是助成选举制度的公平的。唐时,考官和士子交通,还在所不禁。考官采取声誉,士子托人游扬,或竟自怀所作文字投谒,都不算犯法的事。晚唐以后,规则逐渐加严,禁怀挟和糊名易书等制度,逐渐兴起。明清继之,考试关防,日益严密。此似不尊重人格,但利禄之途,应试者和试之者,都要作弊,事实上亦是不得不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