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1章 复仇之义(上)(第2/2页)

先秦之风,不管是哪一国,对于复仇都十分称誉,尤其是子为父复仇,更是全民异口同声地赞同。虽然赵国的民风十多年来已经有了很大变化,但在这一点上,与楚、秦、越并无区别。

如此一来,这沿途的成百上千个目击者,就为了心头的那份血脉喷张,竟不约而同地选择做伍封的共犯,这就让大理寺有些尴尬了。

于是对于如何处置这名杀人犯,大理寺内讨论了很久,最后敲定道:“赵法严酷,不论地位亲疏均不能免法。公女佳杀两名中山侍卫,尚且放逐塞外五年之久,伍封虽为官大夫,于国有功,杀人亦不可饶恕,理当重惩……”

但如何重惩,是杀,是流,还是什么,连邓析都拿不定主意。赵法虽然完善,但在量刑上,依然会视具体情况,有两可的准则,最终要如何判刑,恐怕还要等证据和目击者完全集齐,经过一场公开审理后,再咨询多方意见后,方能定夺。

好在赵侯履行了“不到万不得已,决不干涉大理寺断刑”的诺言,案发后一天之内一次催促都没有,这是对邓析的信任。

邓析觉得,自己必须秉公执法,这才能对得起这份信任!

然而就在这时,邺城之内,伍封那些为他感到不平的舍人亲友数十人在大理寺外汇集……

“封为父复仇,何罪之有!?”

大理寺岂是随便让人堵门的地方,邓析也没多想,让人驱散了事。

到此次日,也就是案发后的第三天,大理寺门外又来人了,这次不但是一些百姓商贾,更有些不嫌事大的勋贵子弟,乃至于临漳学宫的大批士人……

当前一名自称公羊高的临漳学子长拜及地,大声呼吁道:“古人云,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伍子含冤而死,封为父复仇,手刃仇人,天经地义,何罪之有?还望大理能顺应天理人情!”

“还望大理能顺应天理人情!还封自由!”

数百人长拜及地,不论职业地位,竟在这件事上心念如一。望着外面浩大的声势,邓析又气又急,有点傻眼了。

他没有想到,这次看上去没什么大不了的伍封复仇案,竟会牵引出一场影响久远的大论战来,波及整个邺城乃至于整个赵国,以至于学宫骂战无数,几乎分裂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