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女皇也得遵守法律(第2/2页)

向小强连忙笑道:

“多谢唐公了,学生铭记在心。……呵呵,唐公多虑了,我们俩一个女皇,一个人民卫队司令,总不能也跑去外国使馆要求避难吧。那可真是古今中外独一份儿了。”

说真的,唐云生说的这段先辈的“光荣事迹”,还有他最后的一段话,真的让向小强很有启发。

是啊!唐云生说得很对,自己和陆选锋比,难度固然大了不少,可优势也同样大了不少。我向小强是英雄,头上是有光环的,是“白手起家”的神话。我不但两次传奇般地深入敌后,英雄救美,而且数次有大功于国。况且,我向小强的威望不只是在国内而已。在南洋,“向小强”三个字同样是神一般的存在。到时候,这些都会成为有力的筹码。

而陆选锋,那小子不过是个“富二代”而已。

而且,大明帝国既然已经出过一个“最牛驸马”,那就不会介意再出第二个。反正皇室和大臣们、以及全体国民都已经打过预防针了,不会像第一次那么难以接受。另外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大明还是相当在乎在国际上的形象的。它很看重在世界各国的眼中,它是不是一个开放文明的国家。为了向世界表明自己的法律不是废纸、表明皇室也不会凌驾于法律之上,大明皇室和政府已经“很大度地同意”公主和郡主同时下嫁一个人了。那么同样的道理,它终究也会“很大度地同意”郡主、公主和女皇同时下嫁一个人。哈哈,这可是大明向全世界展现“女皇也得遵守法律”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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