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第2/4页)

“好极了。”

“谢天谢地。”

“他是个棒小伙儿、好劳力,不过他挺爱跟人吵架。”

她了解这一点。“他住的房子暖和吗?”

“他住在一对好心肠的老夫妇家。老夫妇的儿子到王桥给皮匠当学徒去了。”

格温达还有一打问题想问,但她突然发现驼背的内森乡长正倚着酒馆的门柱打量着她。她强忍着才没骂出声来。她有那么多事情想知道,但她不敢让内森知晓哪怕一点点萨姆在哪里的线索。她应当对自己已经了解到的情况知足了。让她兴奋的是,至少她知道了可以在哪里找到他。

她转过身去背对着哈里,努力装作漫不经心地结束了一场无关紧要的谈话。但在转身的一刹那,她又从嘴角里挤出一句话来:“别让他跟人打架。”

“我尽力而为吧。”

她马马虎虎地挥了下手,就跟在伍尔夫里克后面走了。

大家一起步行回家的路上,伍尔夫里克把沉重的犁头扛在肩上,并不显得怎么费力。格温达急切地想告诉他这个消息,但不得不等到大家在路上散开,她和她丈夫与别人拉开了几码距离之后。她小声地讲述了与哈里的谈话。

伍尔夫里克放下了心。“至少咱们知道这孩子去哪儿了。”他说,尽管肩扛重负,却呼吸自如。

“我想去一趟奥特罕比。”格温达说。

伍尔夫里克点了点头。“我猜你就会去的,”他很少顶撞她,但这时还是表达了担心,“不过,这很危险。你必须确保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你去哪儿了。”

“没错。尤其是不能让内森知道。”

“那你打算怎么办?”

“他肯定会注意到我有几天不在村里。咱们得想个说法。”

“咱们可以说你病了。”

“那太冒险了。他可能会来家里看的。”

“要么说你回娘家了。”

“内森不会相信的。他知道我从来不在那儿多待一会儿。”她咬着指甲上的逆刺,绞尽脑汁地想着。在冬天漫漫的长夜里,人们围坐在炉火旁讲着寓言神话,故事里的人物总是不假思索地相信别人的谎话,但现实中的人们却不那么容易受骗。“咱们可以说我去王桥了。”她最终说道。

“去做什么?”

“也许,可以说我去买产蛋的母鸡了。”

“你可以向安妮特买嘛。”

“大家都知道,我不会买那母狗的任何东西的。”

“这倒是真的。”

“而且内森知道我一直是凯瑞丝的朋友,他会相信我会在她家住几天的。”

“好吧。”

这并不是个很好的理由,但她想不出更好的了,而她迫不及待地想看到她儿子。

第二天一早她就走了。

她悄悄地离开屋子时,天还没亮。她裹着厚厚的斗篷以抵御三月的寒风。在一片漆黑中,她凭借摸索和记忆蹑手蹑脚地穿过村子。她可不希望还没出村就被人撞见和盘问。不过这时候还没人起床呢。内森乡长家的狗低低地吠了几声,就辨出了她的脚步声。她听见它摇摆着的尾巴敲打在木狗舍的壁上发出的轻轻的声响。

她离开了村子,沿着大路穿过田野。破晓时分,她已经走出了一英里外。她回头看了看身后的大路,空空如也,没有人跟踪她。

她嚼了点儿僵硬的面包皮当早餐。上午过了快一半时,她在韦格利到王桥的大路和诺斯伍德到奥特罕比的大路交叉口的一个小酒馆歇了歇脚。酒馆里没有她认识的人。她一边紧张地注视着门口,一边吃了碗炖咸鱼,喝了一小杯苹果汁。每当有人进门,她都连忙遮住自己的脸,但每次进来的都是陌生人,也没有人注意她。她迅速地离开了,走上了通向奥特罕比的大路。

她到达山谷时,下午已过了一半。她上次来这里,已是十二年前了,但这地方没怎么变化。瘟疫后这里的复苏快得令人惊叹。除了有几个小孩子在屋子周围玩耍之外,大部分村民都在干活儿,有人犁地,有人撒种,也有人在照料新生的羊羔。他们知道她是个陌生人,在田里远远地注视着她,心里猜测着她会是什么人。如果走近了,他们中的一些人会认出她来。尽管她在这里只待了十来天,那却是一段令人难忘的日子,他们会记得的。乡下人很少能遇见那样激动人心的事情。

她沿着在两道山之间的平地上蜿蜒的奥特罕河,穿过主村,经过一串她在这里时知晓了名字的小村落——汉姆、短亩和长水,来到了最小也最远的村落:老教堂。

离村子越近,她的心情就越激动,连双脚的酸痛都忘记了。“老教堂”是个很小的村子,只有三十来间简陋的房子,没有一间大到可以做地主的府邸,甚至连乡长的宅子都做不了。然而,顾名思义,这里有一座老教堂。格温达猜想它足有好几百年历史了。教堂有一座低矮的塔楼和一个很短的中殿,都是粗石料建成的。厚厚的墙上有几扇很小的方形窗,显然是胡乱地砌上去的。

她继续向前走向田地,没有在意远处牧场上的一群牧羊人:精明的扶犁手哈里是不会把大个子萨姆浪费在这样轻松的活计上的。他一定是在耙地,或者在疏通沟渠,或者帮着掌控一组八头牛拉的犁。她逐个地扫视着三块田地,寻找着一群头戴暖和的帽子,脚蹬沾满泥的靴子,相互大声吆喝着的男人,寻找着一个比其他人高出一头的小伙子。她扫视了一遍,并没有看到她儿子,心里不禁又担忧起来。他会不会已经被抓回去了?会不会又跑到别的村子去了?

她在一排正把粪肥撒入新犁出的沟里的男人中找到了他。尽管天很冷,他却把外衣脱了。他挥动着一把木锨,背部和胳膊上的肌肉在他的旧亚麻布衬衫下不时地隆起和收回。一想到这样的一个人是从她自己小小的躯体里生出来的,她心里充满了骄傲。

当她走近时,所有的人都抬眼看着她。他们凝视的目光中充满了好奇:她是什么人?来这里干什么?她径直走向了萨姆,一把抱住了他,丝毫没在乎他浑身散发着马粪的臭味。“你好,妈妈。”他说,于是其余的人都大笑起来。

她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这样开心。

一个一只眼眶里没有眼珠的瘦而结实的男人说道:“好了,好了,萨姆,这下你就没事了。”他们又一次大笑起来。

格温达明白了,像萨姆这样的大个子,竟然有她这样一位矮小的母亲,大老远跑来查看他的情况,就仿佛他还是个任性的孩子,他们觉得很好笑。

“你怎么找到我的?”萨姆问。

“我在诺斯伍德的集市上遇见了扶犁手哈里。”

“我希望没人跟踪你来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