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低烈度的战争

孟元直没有追赶,只是站在空旷的大街上撕心裂肺的大笑,甚至笑弯了自己的腰。笑的手中的连枷掉在地上都不知道。

他这一生都没有这样痛快的笑过,如果早知道来到西域之后会有这样痛快的时刻,他早就来了。

根本就用不着别人安排什么陷阱,根本就用不着劳动别人拿自己的家人来威胁。

城头上传来一声惊叫,孟元直回过头去,发现那个给自己掌旗的家伙爬上了城头,那杆大旗在风中猎猎作响,说不尽的威武和好看。

他一个人夺下来一座城,虽然已经变成了空城,也让掌旗的米虫惊讶到了极点。

他出身昭武九姓中的米国,至今,族人中还有关于前唐猛士的传说,据说,很久以前就有一个手持唐刀的猛将一个人连克六城,想不到,自己在今日还有机会看到大汉勇士的丰功伟绩。

他慌忙从城头跑下来,打开城门之后,从城外把孟元直缴获的战马牵进来,然后就用力的把城门关好。

这座城已经属于尊贵的主人了……

在唐人面前,昭武九姓的子孙就是自然地仆人,这对他们来说并没有什么难为情的。

即便是昭武九姓中出了安禄山这样的巅峰人物,也不影响米虫对孟元直的尊敬。

孟元直背着手走在空荡荡的街市上,前一刻,这条街市还是人来人往的热闹之地,现在,除了几条瘦狗在街市上跑来跑去之外,基本上看不到几个活物。

一家羊肉店的锅灶上还煮着一锅羊肉,炉灶里烧的是胡杨木柈子,火力很猛,雪白的羊汤在大锅里翻滚,阵阵羊肉的香味扑鼻而来。

孟元直就像是回到自己家一般,找出来两个干净的大碗,装了满满两碗羊肉端到桌子上,探手招呼一下跟过来的米虫一起吃。

“我在停留几天,如果我等的人来了,这座城就属于你了。”

孟元直吃光了碗里的羊肉,又给自己装了一碗,沉吟了片刻,就对米虫说。

米虫坚决的摇摇头道:“我希望能够跟随主人。”

孟元直笑道:“我现在在流浪,你跟着我除了吃苦头什么都得不到。”

米虫吃掉自己碗里的羊肉笑道:“您是第一个给我饭吃的贵人……”

“为一口饭把自己卖掉不值得,我以前就是为了一口饭把自己卖掉了,结果不太好。”

米虫笑的越发开心,指着空荡荡的城池道:“您给了我一座城,这就是我这一生中最大的梦想。您可能会笑话我,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见识过答剌罕城城主的威风,他有无数的牛羊,吃不光的美食,从那时候,我就发誓当一个城主,哪怕当一天也好。今天,这座城属于我,我在这里干什么都行,不会再有一个什么人站出来指着我的鼻子说——滚开,你这个肮脏的米国人。”

孟元直嘿嘿笑了起来,拍着米虫的肩膀道:“那就去完成你城主的职责,巡视一下这座城,我要去西面的城楼休息一下,看看,我等的人会不会来。”

米虫跳起来就跑去了西面的城楼,他知道那里面很肮脏,如果主人想要在那里休息的话,需要打扫一下。

孟元直上了城楼,底下的城门大开,那些逃离城池的西域人就逗留在城外,当孟元直上了城墙之后,原本想进城的西域人再一次撒腿向戈壁上跑去。

米虫给孟元直弄了一个非常舒适的窝,他没有把窝安在屋子里,里面浓烈的腥臊气,主人一定不会喜欢的。

他的细心换来孟元直的夸奖。

于是,孟元直躺在一个由簇新的皮毛铺好的窝里,探手就能拿到装满葡萄酿的水晶瓶,在他的身后,那面大旗陪着他,猎猎作响。

刚才的那一战虽然只有很短的一点时间,可是,现在的孟元直觉得浑身都在隐隐作痛。

尤其是胸口,就像是有一团火在烘烤,喘气粗重点都会感到疼痛。

喝了一大口冰凉的葡萄酿,这股燥热才慢慢褪去,抬头看一眼地平线上的雪山,换了一个舒适的姿势,睡了过去。

米虫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

当孟元直从睡梦里清醒过来的时候,哈斯儿城又恢复了熙熙攘攘的模样。

此时正是夕阳西下的时候,米虫半依在一张由四个大汉抬着的胡床上,胡床上堆满了食物和美酒。

胡床缓缓地在街市上穿行,所到之处,总有戴着皮帽的商人向他献上礼物,总有穿着皮袄的商贾,将一枚枚的银币丢进胡床前面的盒子。

米虫傲慢的指着一个衣着艳丽的女子,随后,那个女子就欢快的跳上胡床,依偎在米虫的怀里,嘴里含着蜜饯果子往他的嘴里面送。

孟元直无声的笑了一下,重新把身体倒在温暖的皮毛窝里,探手取过一瓶葡萄酿,大口的喝了一口,他想把这瓶子酒喝完,然后再睡一会,就当做对自己辛苦工作的酬劳。

很遗憾铁心源不在这里,如果他在这里,孟元直会有说不完的话给他听。

只可惜,他不在。

铁心源很忙,他不知道孟元直这时候正在极度的思念自己,一枝羽箭钉在他的脑袋上方,让他不由自主的缩缩脖子,小心的把身体藏在高墙的后面。

铁一已经突出高墙,向山道上掩杀过去,在那里,清香谷的老族长正在声嘶力竭的要求手下继续狂攻。

天知道,短短的三个月的时间,他从哪里招揽来这么多武士。

清香谷的人抵抗的非常顽强,尤其是那几个有了老婆的家伙,更是勇猛的几乎锐不可挡。

铁心源对这场低烈度的战争其实抱着很无所谓的态度。

自从马希姆带着半个驼队的玛瑙去龟兹贩卖之后,清香谷的老族长就开始带着人骚扰这里了。

很明显,这个老家伙对于清香谷还是念念不忘的,当日那个老家伙带着自己的财富和八个最忠心的八个部下离开之后,铁心源就知道这个老家伙一定会在某一个时间段回来的,还以为这个时间会很长,没想到仅仅隔了几个月,这个老家伙就带着四五百人的队伍重新杀回来了。

马希姆他们当初的决定是对的,只要是和自己不对付的家伙,如果有机会杀掉,就一定要杀掉,否则,等来的结果,就是现在的这个局面。

三百多奴隶,对付四五百散兵游勇,正好合适,铁心源相信,经过这一战之后,只要是从战场上活下来的奴隶一定会成为山谷里最忠诚的人。

这里有山,有水,有粮食,有妇孺,有土地,是戈壁上非常难得的栖身地,如果能通过战争,解除自己的奴隶身份,没有人会拒绝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家。

铁三大吼着推开了沉重的大门,高举着盾牌,手持弯刀冲杀了出去,就在刚才,铁一已经从中间截断了老族长的队伍,如果这个时候,他还不知道开门追击敌人,他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军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