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虎狼(九)

“善!大善!”话音未落,郑仁诲已经大笑着抚掌。

同一件事情,自己、王峻和郭威三个,眼里看到的都是利益纠葛。而郭荣这个后生晚辈眼里,看到的却是,这件事到底该还是不该?

所以,符老狼的离间计,令王峻警惕、令自己为难,令郭威犹豫再三,到了郭荣面前,却变得简单可笑至极。根本不用细想,随手就尽数破去。

“君贵,你总是能令为父耳目一新!”没等郭荣表示谦虚,枢密副使郭威也紧跟着抚掌。在此之前,他也十分希望柴荣能主动拒绝符家的提亲。然而,却万万没有料想到,柴荣拒绝的理由是如此地巧妙,如此地理直气壮,居然让任何人都挑不出半点毛病来!

糟糠之妻不下堂。尽管这个时代,道德沦丧,“富易交,贵易妻”的事情已经司空见惯。寻常男子为了攀上高枝,或者为了借助外力,将原配夫人扫地出门,敲锣打鼓迎娶新欢的例子比比皆是。然而,糟糠之妻不下堂,却依旧是古今皆认可的道德标准。令人无法,亦没有勇气去指摘。无论公侯将相,还是帝王之家,都不能将自己的权威,凌驾于其上。

而国公之女不可为妾,则更是高明。既让符老狼感觉到了尊重,又令其的如意算盘彻底落空。哪怕明知道这个时代,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再娶平妻,也没有脸面再把联姻的提议端到台面上来。

“君贵可以为将,亦可以为相!”对于自己欣赏的年轻人,郑仁诲总是不在乎多夸奖几句。更何况刚才郭荣的回答,无意间将郭氏内部迄今为止最严重的危机,大幅度地拖后,甚至化解于无形。

这回,郭荣总算及时接上了话头,“世伯,父亲,你们两个这是在干什么?好端端的,怎么突然没完没了夸起孩儿来了?”

“哈哈,该夸,该夸,比起我家君贵,其他几家之子,皆猪犬尔!”郭威没勇气将自己先前的担忧说给义子听,抚摸自己渐渐隆起的油肚儿,微笑点头。

“老夫跟令尊先前觉得符老狼不好得罪,所以琢磨着是否让你硬着头皮将她的女儿娶了。”郑仁诲脸比郭威大,迅速编造了一个恰当的理由。“没想到你如此轻松地,就解决了一桩麻烦事情,并且能够让符老狼无话可说。”

“晚辈不敢居功,晚辈之所以敢直着腰杆子说话,全赖义父有足够的实力,还有世伯的赫赫威名!”柴荣微微一笑,巧妙地回敬。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郑仁诲老怀大慰,笑得愈发开心。

知礼仪,有操守,有担当,还懂得进退,这样的晚辈,让谁看在眼里会不高兴?哪怕他刚才那番回应符家的话,并非出自真心,这份应变能力也足以令人拍案叫绝。自己跟他无冤无仇,又何必像王秀峰那样,处处故意与他为难?

“君贵无需过谦,为父能积聚起今天的实力,其中也有你一半而功劳!”没有任何事情,能比一个父亲看到自家儿子出息,更令其高兴。郭威揉着肚子,大声补充。“行啦,咱们今天不说这些了。符家的来信,就按君贵说的回复。咱们说自己的事情,今年南下的商队,可曾平安回返?茶叶、丝麻之类,成色如何?”

“都回来了,江南虽然也不太平,但商路倒是没有断绝。”说到生意上的事情,郭荣更是如数家珍,“汴梁这边的漆器,木器,在江南销路都不错。北地的皮毛,在荆楚更是风靡一时。所以今春入库的茶叶和丝绸,比去年又多出了两成。趁着天暖,孩儿准备派人赶紧再往塞外走一趟,如果顺利的话,秋天时,咱家就能再多训练出两个营的骑兵。”

骑兵的建制比步兵略小,一营骑兵数量通常为四百,但一营骑兵所需要的战马和挽马加起来,却要高达一千两百出头。否则,骑兵就光是个不中用的空壳子,根本保证不了任何战斗力。

所以,在中原诸侯的麾下,骑兵绝对是个造价昂贵,训练和维护奢侈,日常消耗巨大的吞金兽。若非其具备攻击锐利,移动迅速,威慑距离长远等诸多优点,肯定没有几家会愿意养。

可只要把一支规模适当的骑兵队伍操练成精锐,就等同于拿到一把倚天长剑,上可屠龙,下可斩蛟,天南地北任意驰骋。

作为身经百战的老行伍,郭威当然知道骑兵的重要性。听郭荣说得肯定,立刻就将注意力从钱粮方面,转到了骑兵的组建和训练上。“两个营,是不是太多了些,你有几分把握?君贵,如果力有不足,少组建一个营也没关系。李守贞刚刚授首,契丹那边也是元气大伤,为父最近两年应该不会再领兵出征!”

“不多,不多,我准备组建的是另外一种骑兵,不是原来那种。需要的马种不需要太优良,精料也无需供应太多!”郭荣点点头,笑着回应。

“噢?”郑仁诲也被勾起了兴趣,凑过来,满脸好奇。

“说来话长,世伯,阿爷,咱们还是先吃点儿东西,然后再听孩儿慢慢汇报!”柴荣早就料到两位老人会对这个话题吸引,又笑了笑,起身去门口催促茶点。

不多时,亲兵们将刚刚煮好的红豆粳米粥送到。郭荣亲手给两位长辈都盛了大半碗,又命人将刚刚从江南运来的珍稀水果摆了几样,一边请郑仁诲和郭威二人享用,一边慢慢吞吞地解释道:“是孩儿那个三弟,创造出来的新鲜法子,将骑兵当步卒一样用。或者说就是骑在马上的步卒。阿爷,您先前您应该在常叔父的营中也见到过,只是在河中没发生野战,所以您才未能注意到这种骑兵的优势所在!”

“嗯?好像见到过!常克功那厮,总是喜欢藏一手!”郭威皱着眉琢磨,果然从记忆里,隐隐找到了义子所描述的那种骑兵。但事实也正如义子所说那样,河中之战全是城池攻防,骑兵根本没机会发挥作用,所以他当时只是匆匆扫了两眼,就忽略了,并未太把这种怪异的骑兵放在心上。

“这种骑兵,用的都是室韦马,价钱便宜,负重能力强,跑得虽然慢了些,但是耐得住长途行军,并且冬天时光吃干草也不怎么掉膘!”柴荣竖起一根根手指,挨个数说漠北马的优点。

“噢!”郭威放下碗,认真地点头。

一匹战马的马料钱,通常都在一名步卒口粮钱的三倍到四倍之上。如果能找到光吃干草不吃精料的马,每年省下的钱粮会是一个非常令人震惊的数字,可以极大减轻粮草供应方面的负担。

“战马跑得慢,冲击力就差。但对骑兵的骑术,要求也随之降低。如果把数以千计的骑兵集中到一处,如步卒那样手握长矛层层推进。根本不需要冲击力,光是硬碾,也能把对手碾成齑粉!”柴荣将伸开的手指,又一根根握回,最终握成一个拳头,轻轻砸了桌案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