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权衡利弊(第2/2页)

“把王麻子、李来顺、胡三、赵武拉出来砍了。”

全场鸦雀无声,没有一个人动,朱宜锋横了于小宝一眼,这会于小宝才想到了自己的职责来,赶快带着手下进入队列中抓人,四人被拉了出来的时候,更是不住的哭喊着“大人饶命”,在那一阵哭嚎声中,持刀的兵士手起刀落,四个脑袋在朱宜锋的面前被砍了下来。

那扑面而来的血腥味到是没有让朱宜锋感觉到多少不适,反倒是在心里对比了起来:泥么,砍头确实比枪毙刺激啊!喀喀四刀下去,四个脑袋就这么掉地上了,一般人恐怕还撑不住场了!

难怪大家伙都喜欢砍头,看来得给军法队配大刀!砍头总比枪毙省钱吧!可不是,子弹那是一次性的,这大刀,多磨两下就成了……嗯,这个钱得省!大刀得配!

尽管心里想得砍头更具威慑力,可朱宜锋却转过头来问徐世梁。

“不知徐知县,对此可算满意?”

不回头还不当紧,一回头才发现徐世梁那家伙这会已经跑到护城河边扶着桥在那吐着。

腿脚挺快的啊!

没有去理会这不成事的家伙,朱宜锋又趁机演讲起来。

“你们告诉我,我等起兵所为何事!”

“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这是之前训练时,朱宜锋特意差人教会他们的“职责”,无论他们能不能理解这八字的含意,只要他们能喊出这个口号就声,口号喊的多了,人自然也就“洗脑”了,“洗脑”其实就那么简单,无非就是不断的重复罢了,谎话若是说多了,有时候连自己都会相信。就像那个什么英特纳雄耐尔似的,有时候朱宜锋自己个,都会觉得,没准有一天真会实现。

“诸位弟兄既然心知我等之责任,又焉能犯下此等人神共愤之事?诸位弟兄说,本大人杀他们五人,可曾有一点冤枉?”

“不曾有!”

在一阵齐齐的回答之后,朱宜锋再次冲着附近的百姓抱拳说道。

“兄弟我起兵,只为推翻满清之奴役,焉敢伤我同胞,今日之事,全怪兄弟御下不严,以至于发生了这种事情,实在是愧对乡亲,愧对我同胞啊!”

接下来的一切自然都再简单不过,出银赔偿苦主,主持公道,再接着自然是人们哭着“青天大老爷”之类的话语,面对的百姓们的感激涕零和那一声声的“青天大老爷”,朱宜锋却完全没有任何感觉。

早年大学毕业后的基层工作经验使得他非常了解百姓,自然也明白他们的诉求,但同样也深知,百姓的心理极易左右的,他们今天可以呼喊自己是青天大老爷,明天掉过头来还会称自己为“逆匪”,百姓总是盲目的。

不过连杀五人之后,倒也起到了一些效果,除了多少得到爱民如子的名声之外,同时还有震慑了所有人,至少在军中形成了执法如山的观点,那些被突然的“杀手”给吓傻的兵士将来才会老老实实的不打折扣的执行命令。

尤其是瞧着那些所谓的“老人”看着自己的那种畏惧感,朱宜锋便知道自己杀鸡给猴看的选择没有错,尽管并不知道如何掌兵,但是曾经的基层的工作经验却告诉他一个真理——欲掌握人心,除了施恩于人之外,还要树以威信,当威信不行着,那么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直截了当的通过暴力树立威信,在基层是通过适当的粗暴对待,而在这里,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人头。

“这样也不错,至少现在这队伍是翻不出自己的手掌心了!”

心道着五颗人头的“回报”,相比于最初的杀人后的自责,现在朱宜锋反倒能够坦然面对那血淋淋的人头了,不仅能够面对,而且还能够去思索其中的得失,权衡着杀人的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