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1章 归远(六)(第2/2页)

不过,总体上的得失来说,还是利大于弊的。

打下了辽东之地乃至初步控制整个安东南部之后,多少也解决了我淮地一个长期积累下来的潜在问题;起码淮镇附属的文管系统的级别和上限,也可以朝上提一提了,这也意味着更多的晋身和上升空间。

主要是有了罗藩所掌握的安东道都督府名义可以借用,相应官员任命的级别和上限,也就可以以某种曲线救国的行事大为提升了;而不用再像河南道或是淮南诸州一样,弄个不够名正言顺的捕盗使,来代行地方的行政职能。

虽然自从我成为留后之后,对于地方官员的权宜任命权限,已经从县一级提升到了州下的佐贰官一级,但是显然我如果不留余地的都塞上人的话,那就意味着对朝廷某种公开的心思和做法了。

但是现在放到辽地去如法炮制,就没有任何名分和义理上的问题了;淮镇受罗藩之情而协助代管地方,而派人权受其官职也是情理之中;虽然还是不好之任命为各州的正任刺史或是郡守之职,那都是当地人士在辽东城遥领和担当的名誉职务。

因此,实际的职责就转移到了,淮镇所派遣和间接任命的长史、司马和别驾身上了,虽然在大唐到国朝官秩演变的序列当中,这些被称为“三上佐”的职位,已经逐渐变成某种由皇族宗室或是臣子遥领的虚衔;

但在这里再次被淮镇复活成为州一级的日常职能分工;

正好按照长史(民政庶务)、别驾(财政赋税)、司马(提刑司法)三者并立的格局,再加上淮镇直接委派的,负责管理驻军和防务的都监官,正好构成一个小而全又相互制约的政治生态。

当然了,其中大多数职位并不会马上被任命出去,而是作为淮镇体系内资深文职官员,用来提升变相职阶的途径,以及其他中下层官吏日后奋斗和努力的新方向。

“对岸秘密来人了……”

就在我兵临混同江的第十一天,例行的游猎归来之后,突然得到了这个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