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大渡桥横铁索寒(第3/8页)

 

李德对那一段行军也留下深刻印象。他回忆说:“如果我们白天在一个村子或场院里睡觉,附近落下炸弹,我也根本不会醒来,即使炮弹在旁边爆炸,我也只是翻身再睡。有一天夜里,当我们穿过一片平原时,我走着走着真的睡着了,路已经转弯,我却一直走到旁边的小溪里去了,当冰冷的水拍打着我,我才醒了过来。”

 

保持特殊待遇的李德尚且如此,一般红军干部战士的疲劳程度便可想而知了。

 

蒋介石形容红军行动“飘忽不定”,却不知道红军为此付出了多大代价。

 

极度疲劳带来大量减员。病号和累垮的人数远远多于战斗中的死伤者。

 

湘江之战使红军由江西出发时的八万六千人锐减为四万余人,损伤过半。

 

四渡赤水期间虽然在扎西地区和遵义地区招募到几千新兵,但到过金沙江时,红军总人数已减到两万余人,又减了一半。

 

中央的战略意图又不甚明确,长期以来不能找到战略立足点,部队中普遍出现牢骚和埋怨情绪,相当一部分人感到照这样下去,部队没有被打垮也要被拖垮。

 

部队的情绪在影响指挥员的情绪,指挥员的情绪在影响决策圈的情绪。

 

从林、聂4月25日发给军委的电报中一句话三个“应”:“应立即变更原定战略”、“应迅速脱离此不利形势”、“应经东川渡过金沙江入川”;到彭、杨4月26日电报“因我军行动错失争取平彝、盘县的良机,使战略已陷于不利地区”、要求“解决一切刻不容缓的事件”,前线指挥员的焦急情绪已明显可见。

 

林彪过金沙江前已经牢骚满腹。他说红军净走弓背路,应该走弓弦,走捷径,否则部队要被拖垮。过金沙后进至会理地区,一到宿营地他就给彭德怀打电话。

 

聂荣臻回忆,林彪在电话里说:“现在的领导不成了,你出来指挥吧。再这样下去,就要失败。我们服从你的领导,你下命令,我们跟你走。”

 

彭德怀回忆林彪在电话里说:“蒋介石和龙云的追兵虽然暂时摆脱了,但他们的追击不会停止。如果蒋介石增援川军,合力堵住大渡河,后面再有追兵,我军只能在这块狭长地区转来转去,十分不利。我看该由你来指挥,赶紧北进吧!”

 

聂荣臻说林彪的要求被彭德怀拒绝了。

 

彭德怀说他当时回答“我怎能指挥北进,这是中央的事”。

 

林彪放下电话就给中革军委写信。写完信要聂荣臻签名,聂不签,林彪便签上自己的名字将信送了上去。

 

林彪爱思考的特点很多人都知道。他还有另一个不太引人注目的特点:爱写信。自己思考的东西,喜欢把它写下来。他平日话少,作战命令也历来简洁。但写成信件便不惜笔墨、简短的不多了。

 

林彪的信涉及的问题一般都较重大,意见也往往颇为尖锐。正确的,看后觉得他目光犀利;错误的,则感到他为人刻薄了。

 

其一生中有这样几封信件嵌进了历史。

 

1929年6月8日白砂会议当天,林彪得知毛泽东要求辞去前委书记,立即写一急信给毛泽东:

 

现在四军里实有少数同志的领袖欲望非常高涨,虚荣心极端发展。这些同志又比较在群众中是有地位的。因此,他们利用各种封建形式成一无形结合(派),专门吹牛皮的攻击别的同志。这种现象是破坏党的团结一致的,是不利于革命的,但是许多党员还不能看出这种错误现象起而纠正,并且被这些少数有领袖欲望的同志所蒙蔽阴谋,附和这些少数有领袖欲望的同志的意见,这是一个可叹息的现象。

 

……

 

这是林彪对毛泽东第一个、也是相当关键的一个支持。他不赞成毛泽东离开前委,希望他有决心留下来斗争。但信中对朱德用了十分过分也十分伤人的语言。

 

林彪把信交给了红四军政治部秘书长江华。江华在井冈山时期担任前委秘书,一直在毛泽东身边工作,他立即将信送给毛泽东。

 

据江华回忆,毛泽东那天晚上一夜未睡。

 

红四军的主力是二十八团。掌握红四军,就必须掌握二十八团。但该部是南昌起义的队伍,不是秋收起义的队伍,上井冈山才刚刚一年,毛泽东对这支部队还不能完全掌握。二十八团团长林彪的来信,对困难中的毛泽东的鼓舞,肯定是“巨大”二字了。

 

一夜未睡的毛泽东后来给林彪回了一封情义真切的长信:

 

林彪同志:

 

一、你的信给我很大的感动,因为你的勇敢的前进,我的勇气也起来了,我一定同你及一切谋有利于党的团结和革命的前进的同志们,向一切有害的思想、习惯、制度奋斗。……

 

党的思想上的分化和斗争既已经起来了,决不因我去而不达到胜利的目的,所以你的信上的后面一段是过虑的。自然我的工作我只能提出意见,决定要在党部,我没有离开一天仍旧可以随大家作思想奋斗一天!

 

C的敬礼!

 

毛泽东

 

6月14日于新泉

 

信很长。毛泽东一口气写了8000字,将红四军成立以来的喜怒哀乐尽诉笔端,对林彪一吐衷肠。

 

毛泽东与林彪的关系非同一般。1936年他在陕北对斯诺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在红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三大纪律是:行动听指挥;不拿工农一点儿东西;打土豪归公。八项注意开始是六项:一、上门板;二、捆铺草;三、说话和气;四、买卖公平;五、借东西要还;六、损坏东西要赔。后来又添了两项:不搜俘虏腰包;洗澡避女人。

 

毛泽东讲到这里,特地停顿下来补充说:“最后两条是林彪加的。”

 

能在毛泽东制定的基本条文中加进两条的,绝非一般之人。毛、林关系之融洽,可见一斑。

 

林彪本来还能加上第三条。

 

1929年2月红四军东固整编时,林彪嫌女同志累赘、麻烦,不愿意她们留在部队,便通知所有女同志都要清除出红军;如果谁不退出,即抓来枪毙。当时林彪是二十八团团长,新编第一纵队司令员,颇有些权威,而且有一些人赞同林彪的意见。女同志听到这个话,都很害怕,不少人不敢同部队一起行军了,只有绕路远远地跟在部队后面。

 

但对贺子珍、曾志等在四军政治部前身工农革命委员会妇女科工作的女同志,林彪不敢动。不敢动就没有权威,所谓“枪毙”,说说而已。部队中也有不少人支持女同志,帮她们说话,给她们壮胆。最终,林彪这个精简的意见也不了了之。

 

毛泽东在新泉给林彪写完回信后,红四军军委在小池开会研究三打龙岩的作战计划,通知了谭震林,未通知身为四军党代表的毛泽东。谭震林建议毛泽东也去,毛泽东说,没有通知,怎么好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