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慎刑和恤刑(第3/5页)

御史台的监察御史知道此事关系重大,处理不当就会造成冤假错案:不是张蕴古欺瞒皇上,就是权万纪欺瞒皇上。

“此事调查时千万不能马虎,一丝一毫的马虎都不能!一定要调查清楚,把张蕴古、李好德的整个家族都调查清楚!”监察御史吩咐手下说,“不能有任何遗漏。”

一段时间过去了,调查结果放在了监察御史的手里:李好德的哥哥在相州任刺史。相州是张蕴古的老家。

于是,御史台仍然不敢有丝毫马虎,将调查结果上奏给了唐太宗,唐太宗一看,调查资料一大堆,但结果却简洁易懂,清楚明了。

一定是张蕴古和李好德的哥哥私交很好,甚至收了李好德哥哥的好处,帮李好德以“疯癫”脱罪。

张蕴古牵扯上了“官官相护”“营私舞弊”“蓄意包庇”——任何一条都是唐太宗最忌讳的,一时,他气得血往头顶冲。好你个张蕴古,朕念你有些能力,破格提拔你,没想到你竟然干欺君瞒上之事。

“把张蕴古推出去斩了!”唐太宗大声说。

群臣愕然,而那张蕴古还不知道事情有这么严重,正在为自己准备辩词呢。结果就被太极殿来的几位侍卫抓了起来,关都不再关他,直接拖到东市街头。

瞬间,张蕴古的人头就落了地。

真实情况是什么呢?是倒霉的张蕴古和李好德在相州任刺史的哥哥根本不熟,只是巧合而已。可他根本没机会辩解,唐太宗没有给他辩解的机会。在东市街头,任他用多大的声喊冤,喊得嗓子都哑了都不起作用。

不知在他被斩的那刻,有没有后悔献给皇上那本《大宝箴》,因为如果不献《大宝箴》的话,他就不会被破格提拔,不被破格提拔,也就没有机会去审李好德,不审李好德,又怎么会出这种事?

当然,他还应该后悔不该那么痴迷于“棋”,如果不是对“棋”的痴迷,他也许就不至于招来杀身之祸……

如果只是如果,结局已经产生,任何后悔都不能改变结果。

第一百零一节 制定慎刑制度

(3)

张蕴古死了,可他那本《大宝箴》还在唐太宗那里。

在将张蕴古执行死刑后的第四天,唐太宗在书房偶然看到了那本张蕴古献给他的《大宝箴》,心里有着说不出的滋味。刚开始,他厌恶地将《大宝箴》推到了一边,然后又禁不住拿在了手里,随意翻开一页,看到上面写着:君主的权威可以让他任意地作威作福,但要做个圣明贤君却确实困难。

唐太宗一怔,自己对张蕴古的处置,是不是正是用君主的权威,任意作威作福。

再一想事情经过,张蕴古的所有罪名,其实都是自己的推测。看来,自己是有违“圣明贤君”的做法的。唐太宗越想越沮丧,越想越失落。他轻轻合上那本《大宝箴》,脑海里不停地浮现张蕴古的样子:张蕴古献《大宝箴》时,诚惶诚恐的样子;张蕴古被拖入刑场时,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样子……

斩首张蕴古,决定是不是草率了一些?唐太宗有些坐不住了,他起身,在书房踱起步来。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魏征的这句话又瞬间出现在他的脑海里,犹如当头一棒,令他越发烦躁起来。

他想,为什么自己就不能给张蕴古一个申辩的机会?为什么只因李好德的哥哥在相州任刺史,张蕴古又是刺史人,自己就认定他们之间在“相互勾结”?为什么不把李好德的哥哥召来问问清楚?

唐太宗越想漏洞越大,即刻令人召因此事被关押着的李好德的哥哥觐见。在得到他和张蕴古根本不熟,且弟弟李好德几年前就疯疯癫癫,口不择言,且时好时坏时,唐太宗自责不已。

按照《唐律》规定,凡出口妖妄之言者,且涉及朝廷和君主的,皆应处以绞刑。不过,对于八十岁以上的老人,十岁以下的小孩,以及身患笃疾的疯癫之人,则不能以正常人论处。

李好德正好在“不以正常人论处”之列。

如果是这样,那张蕴古根本没错,不仅没错,而且还是严格按照《唐律》来执行。

“朕冤枉他了!”唐太宗叹声道。

李好德的哥哥被无罪释放,可张蕴古却再也回不来了。

唐太宗有很长一段时间,陷入自责和懊恼悔恨中。自己的冲动和武断,让他失去了一位忠臣,让朝廷失去了一个人才。

这种懊恼和后悔无处发泄时,他便在上朝时冲群臣发火。

“张蕴古执法犯法,身为朝廷命官却和罪犯接触不避嫌,理应治罪,可也罪不至死吧!朕当时只是一时之气,将他处决,可你们呢?却没有一个站出来阻止朕!”

众臣全都低下了头,没有人敢说话。

“特别是你们……”唐太宗把眼神看向了魏征和戴胄,“你们以前不是经常违背朕旨意执法吗?到朕要处决张蕴古的时候,你们为什不说一句话呢?”

魏征见皇上点了他的名,只好说:“回陛下,当时陛下正处在极度的愤怒中,即便我们站出来阻止,陛下也是不可能听的,甚至很可能在一怒之下,让更多无辜人牵扯进来,造成……”

“什么?”唐太宗有种被人揭穿后的愤怒,“你……你是说朕听不进任何谏言吗?如果朕听不进谏言,为何会设谏义大夫这个职位?为什么你们的谏言,朕会听呢?”

唐太宗此时有些恼羞成怒了。

“陛下!”房玄龄怕正在气头上的唐太宗,又被魏征气得冲动起来,砍了魏征的头,最后又后悔,急忙上前一步说,“臣等只是想等陛下气消后再……”

“再什么?等朕气消后再说?已经迟了!”唐太宗说完,深吸一口气,他在心里不停提醒自己,千万别怒,千万别怒,不能冲动。因为他真冒出了把魏征和戴胄两位谏义大夫拖出去暴打一顿的冲动。

大殿内再次安静下来,没人敢再说一句话。

唐太宗渐渐平静下来,再次扫了众臣一眼说:“人命至重!人死不能复生!以后再有判处死刑的,复奏五次后才能行刑!”

“皇上圣明!皇上圣明!”朝臣全都跪下,齐声叫着,震耳欲聋的声响在大殿里回响。

魏征等人这才长舒一口气。

于是,死刑复奏制度由此在李唐开始推行。

不过,执行一段时间后,唐太宗想了想,觉得“复奏五次”还是有瑕疵的,有些流于形式了,并不能真正起到慎刑的目的,于是再次下诏说:“最近奏请处死的犯人,虽然也都复奏了五次,但即便是复奏五次,也可能在一天之内进行完毕,根本不可能有时间调查了解和思考,等到执行完了,也想明白了,后悔也来不及了。从今天起,京城内请求处死死囚的,五次复奏必须在三日内进行,而京城外的复奏由于时间比较长,三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