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明宰相与糊涂天子(第2/2页)

然而,德宗的脑袋并不清醒。

无论陆贽如何苦口婆心、据理力争,他还是执意追回前诏,罢废了这项新政。

德宗虽然迫于时势,不得不提拔陆贽为相,但是心里还是很不喜欢这个人。在德宗看来,陆贽身上的种种闪光点似乎都太过刺眼了。

就拿“清廉”这个品质来说,按理说是个不折不扣的优点,没有哪个领导不喜欢自己的手下清廉,可德宗偏偏就是看不惯陆贽的清廉。

贞元九年(公元793年)春,德宗让人转告陆贽,说:“卿清慎太过!诸道馈遗,一皆拒绝,恐事情不通,如鞭靴之类,受亦无伤。”(《资治通鉴》卷二三四)

你做人太过清廉和谨慎了!各道馈赠的礼物,你一概拒绝,恐怕不通人情,像马鞭和靴子之类的小东西,就算接受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陆贽闻言,顿时哭笑不得。

面对这样的糊涂天子,他也只能再次不厌其烦地摆事实讲道理:“官员接受贿赂,就算只有一尺布,也算犯罪,必须惩处(根据唐朝律法,监守自盗者,一尺布打四十棍;受贿枉法者,一尺布打一百棍)。即便是低级官吏,也要严禁受贿,何况是身为百僚之长的宰相,岂可开此方便之门?受贿之门一开,欲望一定膨胀,一开始是马鞭和靴子,接下来就是黄金和美玉;眼前有种种诱惑,内心又岂能不乱!既然与人私下收受结交,就不能不满足他的请求,于是涓涓细流汇成江河,江河泛滥遂至成灾!再者说,若接受某甲的东西而拒收某乙的东西,则某乙必定会有怨言;若无论何人概不接受,大家便习以为常,又怎么会对宰相生出猜嫌之心?”

不知道陆贽的这番道理有没有说服德宗,反正仅从“鼓励宰相受贿”这一点来看,说德宗是糊涂天子就不算冤枉他。暂且不说大唐的律法对贪污受贿的惩罚是何等严厉,就算没有这些律法,一个皇帝也应该深深懂得“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道理。

当年太宗李世民得知一个官员受贿一匹绢,就大发雷霆,打算砍掉那个人的脑袋,没想到如今的德宗皇帝却反其道而行之,主动劝说宰相受贿。太宗皇帝倘若地下有知,不知会作何感想?

虽然德宗只是劝宰相收一些马鞭、靴子之类的小东西,可就像陆贽说的那样,方便之门一开,谁的欲望不会膨胀?马鞭、靴子既然“奉旨”可收,黄金美玉凭什么不能“奉旨”而收?

正所谓窥一斑可知全豹。有德宗李适这样的天子,大唐帝国重回太平盛世的可能性即便不说是零,恐怕也是微乎其微了。

陆贽很不幸。他怀抱的是辅佐圣主的理想,可遭遇的却是糊涂天子的现实。在德宗手下当宰相,陆贽注定不可能有什么作为。

在陆贽前后不到三年的宰相生涯中,大多数针砭时弊的建言献策都得不到德宗的采纳。陆贽的满腔热忱和宏大抱负,最终只能化为一摞摞厚厚的奏章堆积在天子的御案上,旋即又被塞进年深日久、汗牛充栋的宫廷档案库里,等待灰尘的覆盖和白蚁的蛀蚀。

一直到许多年后,有心人把陆贽的奏稿辑为一册,命名为《陆宣公奏议》,从而流传于世,后人才得以从那些发黄的书稿中,窥见一种清明透亮的政治智慧,并且感受到一种超迈高洁的人格力量。

在暗如长夜的贞元年间,在混沌不堪的中唐历史上,这样的智慧和人格力量虽然不曾照亮那个时代,但它们所发出的光芒却足以擦亮后人回望历史的目光。虽然谏言多数不被采纳,但陆贽却始终不肯放弃原则去迎合皇帝。左右亲信劝他不要总是犯颜直谏,而且进谏的言辞也不宜太过尖锐。陆贽淡然一笑,说:“我只求上不负天子,下不负所学,其他的事情在所不计!”

陆贽可以不计较个人得失,可德宗却不能不计较他的天子尊严。

对李适来说,陆贽无异于一面让人纤毫毕现的镜子,他总是在这面镜子前一而再、再而三地照见自己的缺点和丑陋,这就使得皇帝到最后不仅是觉得丢了面子,而甚至于是感到愤怒了。相形之下,时任户部侍郎、判度支的裴延龄就让皇帝很有好感,李适跟他在一起总是觉得自在,就像他当年跟卢杞在一起时一样。

而这个裴延龄,正是卢杞当年在位时引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