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土地国有化浪潮(第2/5页)

伴随着土地出卖的必然是土地的集中问题,报告中说,“从生产方式上看,富农虽还很少,但土地已开始集中。韩壁全村214户中,已有8户上升为富裕中农。土河坪魏兰山家有9口人,72亩地(超过该村平均数1倍),1头牛、2头骡、80只羊。雇3个羊工,自己有3个整劳力,去年雇佣一个半长工,今年雇半个长工。另有地约12亩,靠互助组种。他家有房32间,窑2眼,存粮100石。土河申中秀家有5口人,60亩地,超过该村平均数2倍。申步年家8口人,有60亩地。刘怀珍家3口人,有22亩地,超过该村平均数1倍。”最后报告总结说,“武乡土地是经过大体上平分的,很短时间内能集中2倍或3倍的土地,不能说是很慢的。”

第二个大问题就是互助组“相当普遍地呈现着消沉解体倾向”。互助之所以能够存在,就是因为农户自身的生产能力不足,需要合作完成生产工作,一旦个体农户能够独立完成生产活动,互助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必要性。土改之后,一部分农民由于劳动力强、有畜力、有手艺、会做买卖、开作坊,致富速度比较快,开始购买了耕畜和农具,具备了依靠自身力量独立完成农业生产过程的条件,这时他们不再愿意受互助组的约束,认为把他们编在互助组是为了“拉帮穷人”,让他们“等一等”,于是开始消极对待互助活动,并要求退出互助组。报告中说,“根据6个典型村调查,及县委对于另6个村127个互助组的研究,与34个村728个互助组的情况看来,除少数先进村的若干互助组外,大部互助组由于生产恢复,农民生产条件逐渐具备,生产困难减少,……相当普遍地呈现着消沉解体的倾向。互助组的形式虽然还照旧存在,但组员思想涣散,劲头不大,甚至实际上各干各的。这种情形相当普遍。农民反映近几年来是‘生产一年比一年好,组织起来却一年不如一年’。”具体是因为什么消沉的?是怎样消沉的?报告还分别选了两个“先进村”和“落后村”做了比较说明。

山西武乡农村土改后出现的问题是不是普遍性的,通过报告发表的报纸层次和前面的编者按可以知道。《山西武乡农村考察报告》原文发表于1950年10月9日的《人民日报》,其前面的“编者按”说明了发表这篇报告的理由:“华北所有老解放区所经历的路程与武乡大体相似,可能都有同样的问题发生。各省委如果仿照山西省委的办法,组织一些强有力的考察组到农村去考察一番,一定都会发现许多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进一步改进对生产工作的领导,为华北农民进一步的富裕而奋斗,这是很必要的。”570

然而武乡问题的普遍性并不局限于华北老解放区,新解放区同样如此,事实上,农村的土地买卖情况在合作化运动之前就没有停止过。据中共山西省忻县地委对该地区143个村调查,在1949-1952年的三年间,平均每年出卖土地的农户占总户数的4.8%,出卖土地占耕地总数的1.4%;另据国家统计局对23个省15432户农户调查,1954年出卖土地数占土地总数的0.33%。571

随着土地的集中,互助中的换工行为也开始为雇工所代替。据国家统计局对22个省15292户农家调查,1954年,被调查的357户富农家庭有77%的户雇工,平均每户雇入79个劳动日,有41%的户出雇劳力,平均每户出雇12个劳动日。572

无论是土地集中,还是雇佣劳动,都是中国共产党所不愿意看到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群众闹革命,就是要消灭土地集中与雇佣劳动,因为这是社会两极分化的根源。

但问题是,这是我们的社会理想,却并不是农民个体的理想。上述大量数据显示的不仅是现实,而且是一种逻辑上的关系:勤劳勇敢的中国农民是现实的,当经济条件窘迫、生产能力不足时,他们需要帮助,需要礼尚往来;但是当他们一旦拥有足够的能量时,他们也会去剥削、去控制其他人,利用资源与能力的优势去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573。归根结底,无论穷富,人们都在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并通过最大化的利润追求去加快自己对“幸福生活”的追求。

地主不是“恶”的代名词,农民希望成为地主,这是一种朴素的自然的愿望。1954年03月1日的《人民日报》社论有这样一段表述:“几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也随之增长,少数农民积存了一些粮食或其他副业收入后,就逐渐开始了囤粮、雇工、放高利贷和兼营商业等等资本主义活动。广西省容县专区一个县城内,有九十一个坐商是由农民改业的。江苏省一个民兵队长订了个一百字的‘五年计划’,打算三年做富农,五年当地主。另一个村干部的‘五年计划’是:先囤粮放债,再盖房买田,由贫农变成富农。”

农民的自发的愿望和我们革命的目标产生了矛盾,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如何扼制这一不良趋势的发展?

首先发现问题的山西省委开始了积极的行动。

1951年4月17日,中共山西省委书记赖若愚向上级递交了一份报告,《把老区的互助组织提高一步》,报告中所要讲述的主要问题是这样的:

由于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战争时期的劳、畜力困难,已不再是严重的问题,一部分农民已达到富裕中农的程度,加以战争转向和平,就使某些互助组织中发生了涣散的情形。我们去年曾强调地提出了“组织起来与提高技术相结合”,解决了一些问题,但这一涣散趋势,并未完全扭转。从实践证明: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农民自发力量是发展了的,它不是向着我们所要求的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而是向着富农的方向发展。这就是互助组发生涣散现象的最根本的原因。当然这也不是说,目前已发展了多少富农,而是说富农方向已经是农民自发的一个趋势,这一问题,我们是很注意的。如搞不好,会有二个结果:一个是使互助组涣散解体;一个是使互助组变成为富农的“庄园”。……老区互助组的发展,已经达到了一个转折点,使得互助组必须提高,否则就要后退,必须在互助组织内部,扶植与增强新的因素,以逐步战胜农民自发的趋势,积极地稳健地提高农业生产互助组织,引导它走向更高级一些的形式,以彻底扭转涣散的趋势,这是十分重要的。

那么如何引导呢?山西省委提出了两条意见:第一,征集公积金,增加公共积累;第二,加大按劳分配比重。当然这是关于国家大政方针的问题,山西省委不能决定,只能“上述意见,妥否?望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