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龙腾虎跃斗京华 第十一章 家庙夜审(第2/2页)

‘杀父弑母;欺父叛祖;欺君罔上’

祠堂是个特殊的场所,不管平时的官职地位,只按辈分来论资格,平时只是做小买卖为生的偏房旁支,到了祠堂,很可能就会摇身一变成为地位崇高的长老,这里也不用大隋的《开皇律》,只按族规来办事。

此时族议堂内灯火通明,十几盏大红灯笼将大堂照如白昼,近百余名杨府子弟密密麻麻站满了大堂两边,每个人都换上了黑色祭服,头戴方帽,脚穿乌皮靴,虽不是祭祀,但进入祠堂,必须换祭袍。

正中间摆着两张单人座榻,一个是家主之位,一个是辈分最高的长辈,家主杨素不在,由二家主杨约暂代,旁边坐着一个干瘦的老者,年约八十余岁,他是杨素的堂伯杨铁善,也是整个杨氏家族中年纪最大的人,很多族人都不喜欢他,这是个心肠恶毒、心术不正之人,这么大年纪了,还娶了一个十五岁的丫鬟为妾。

下面是两排八个座位,坐着七名杨府中资格较老的长者,另外还有一个座位应该是嫡长子杨玄感的位子,但杨玄感不在,便由他的妻子郑夫人来替代。

在这八张座位后面,则左右各站九名行罚者,手执皮鞭和木棍,家族刑罚,大多以棒打和鞭抽为主,然后就是禁闭,十天或者一个月。

族议堂内一片窃窃私语声,杨约已经将杨元庆所犯罪行一一告诉了族中长者,总结起来就是三条。

首先是窃取族财,是指杨元庆得到了千亩良田,按照族规,百亩以上良田分割,必须经过家族会议讨论通过方可授人,杨元庆得到的土地没有经过族议,其实这应该是杨素的责任,但没人敢找家主的麻烦,只能把这种偷窃的罪名安在杨元庆头上。

其次是欺母不孝,这是郑夫人提出的罪名,不跪母亲,不服母亲管教,当面顶撞,这种罪名无须调查,只要母亲举报,立刻坐实。

最后是欺君罔上,这也是最重、最主要的一条罪名,由杨约提出,杨元庆参与皇帝家事,遭到皇帝皇后的不满和亲王的仇恨,危及到整个家族的利益,这一条得到郑夫人和嫡孙杨嵘的证实,罪名坐牢。

事实上杨元庆的三条罪名都已确定,就等过堂定罪。

这时,脚步声快步响起,大堂内顿时安静下来,只见杨玄挺快步走进,躬身施礼道:“三代庶孙杨元庆已带到!”

“带来他进来!”

杨约一声令下,十几名家丁将杨元庆带了上来,与其说是带上来,不如说是跟着他上来。

既没有绳索捆绑,也没有换问审麻衣,就这么从容自若地走了进来,使周围响起一片私语声,杨铁善眼睛一瞪,“为何不换衣捆绑?”

坐在右首第二位是杨素的一名族弟杨新,他家住在西跨院,从小就和杨元庆很熟,他心中不忍,便打圆场道:“这个先定下罪,然后再说处罚,他年纪尚少,就不用捆绑。”

“不行!”

杨铁善却不肯饶,他怒容满面道:“规矩不能坏,剥去衣裳换麻衣,捆绑上来问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