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无奈和稀泥(第2/2页)

没有血淋淋的事实,或许很多人不知道这些政策的宝贵,甚至受了恩惠的人也不会记得徐平的恩德。但那又如何呢?自己不可能做每一件事情都得到什么,所谓善战者无赫赫之功,或许就是这个道理吧。

自己的这三个手下,刘沆好使阴招,喜钻营,郑戬则为人嫉恶如仇,但缺乏大局观,而郭谘醉心于技术,做事情经常会出差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也都有自己的短处,综合起来却都是难得的人才。

人才难得,真正十全十美的人物更是难得一见,关键还是怎么用他们。用他们的长处,尽量防止他们的短处,是自己这个做上司的人应该做的,也是必须要做到的。

刘沆、郑戬和郭谘三人本是为了如何处理非法犯利的权贵来找徐平,结果却成了如何处理那些小店小铺,心里难免有些落差。尤其是郑戬,明显不高兴。

徐平笑道:“难得你们三人一起到我府上一次,这个节令,正是去年李副使从契丹带回的西瓜成熟的季节,正好尝一尝鲜。公事便就说到这里,都不要再提,好好品尝一下我府里的瓜果,也是我的一番心意。”

说完,让下人上了瓜果上来。除了西瓜,还有一些早熟的桃杏之类,虽然味道都有些青涩,难得的是新鲜当季。

听了李璋的话后,徐平已经想好了,除了那几家必须用西瓜送礼的,比如皇宫那里,八大王家里,几位太后如杨景宗家和李用和家,其他家就都不送了。闲的时候约朝里的官员到自己家里来,做个品瓜聚会,也省了他们攀比。

而其他人,到了自己家里当然也可以品尝,便就从自己的三位手下开始。

(备注:来者亦不拒,去者亦不追,是神宗年间《吕氏乡约》的原则,实际上当时的《吕氏乡约》颇有些乡村公社的意思。细看起来,后来欧洲兴起的消费合作社的一些原则大多都有,只是消费合作社是以利益为纽带,而乡约则注重风俗教化。《吕氏乡约》是后来明清时期乡绅治理乡村的源头,但本身只坚持了几年时间,实践过程中做了大量更改。两宋虽然还是偶然有相似的乡约,但只是零星出现,而且基本坚持不下去,所以在两宋是没有乡绅这个事物的。直到明朝的中后期,王阳明以巡抚的身份在江西推行《赣南乡约》,政权介入并主导之后,乡绅才在明朝中后期和清朝在乡村占据主导地位。此处说明,是因为很多读者印象里中国古代乡村都是乡绅地主的天下,实际历史上这种状况并不占主流,清朝中后期之后乡绅才成为农村的土皇帝,而那已经是近现代史了,并不属于古代史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