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青苗贷(第2/2页)

这道理也讲得通,至于让蒋大有家作保,那就是必然的了。这满县只有他一家有偿债的能力,没有他作保,借出去就不可能收回来了。而蒋家派人出去追捕逃亡便也就有了理由,不把人追回来,蒋大有家要帮着他们还账。

睁开眼睛,徐平问李参:“官营借贷,这可不是什么好事,你以什么名头?”

李参苦笑道:“哪里有什么名头?因为是在青黄不接的时候贷出去,以民户地里的青苗作抵押,下官便称作青苗贷。本来对民户是好事情,可今年不同于以往,遭灾之后地里的青苗化作乌有,铁定是收不回来了,只有着落在保户身上。”

“青苗贷?青苗贷!——这这样做不是第一年了?”

“也是到了孟州任职没有办法,这里临近黄河,几乎年年有水灾,一旦没了水灾那旱灾就严重了。年年有灾,只好用这办法积聚救灾的钱粮。”

徐平闭上眼睛,想着李参说的事情。若是没有记错,这不就是自己前世学过的王安石变法里的“青苗法”?虽然知道“青苗法”不是王安石平空想出来的,而是从以前官员的实际行动总结出来,却没想到第一个做的竟是眼前的这个孟州通判李参。

虽然一般的说法都是因为“青苗法”触动了大地主大官僚的高利贷利益,而最后被他们反对破坏而失败,前世在农村待过的徐平却知道不仅仅是这样。

小额贷款,特别是针对分散的农民的小额贷款成本极高,实际上不要说针对的是一家一户的农民,就是对小企业银行也不愿意放贷,因为这些贷款相比起大客户来说成本太高了,很行几乎肯定要亏本。

“青苗贷?我问你,百姓秋后还钱粮你收几分利息?”

“下官也不敢违法乱纪,只收两成。”

“两成?”徐平笑着摇头。

李参心里一紧,急忙问道:“待制莫非认为利息太高?”

“不是。”徐平只是摇头。

两成?在他前世,年利百分之三十的农村小额贷款都做不下去。这个年代,两成的利息肯定是亏本的,当然官府不会亏本,所以要找保户,要找蒋大有。历史上“青苗法”一推向全国,利息立刻翻番到四成,就这还要刻剥民户,才能保证此法的推行朝廷才有正收益。两成利息的“青苗贷”,开玩笑吗?李参现在已经骑虎难下了。

这不是人的问题,而是这个年代,面对农村的小额贷款的成本就在那里。这些官员没有成本核算的概念,自然就该吃这个亏。这个年代的通病,官员都喜欢拍脑袋决策,说起来还都头头是道,实际上是行不通的。